婚前很多人选择买房,在房产证签署名字时会签署自己或者双方的名字。但是很多人对于签署名字后房产证的归属权产生疑问,特别是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后双方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婚后房产证可以加名字吗,需要哪些手续?婚前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购房,婚后房产证上可加名字,但房屋更名,需要先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才能办理。
按法律规定有如下几点可以解释婚前买房的归属情况:
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买房时,很多人会在房产证上签署双方的名字。但是房产的归属很多人担心出现变化,一旦婚姻关系发生破裂,法院审判前,当事人最终不知道房产最终的归属。那么,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对于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
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这个人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
婚后房产证上加上双方的名字后,房产可以算共同财产。所以买房时房产证上签署名字,双方要协商好,房产的归属权,避免婚后出现纠纷。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如还需了解可以继续浏览下面的延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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