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离婚之后再婚的人很多,而再婚的时候就有可能涉及到生育问题。但在之前的那段婚姻里面已经生育了一个孩子,此时离婚后二胎超生的话,是否会对其罚款?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对此,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二胎超生会罚款吗
首先,如果是未婚生子,不算是超生,但要征收社会抚养费,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且自生育之日起60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针对离异的家庭,不管双方是离婚后再有小孩,还是复婚再有小孩,生育的孩子都属于超生范畴,按照规定,是需要缴纳相应的社会抚养费(即罚款)。
但是如果是离婚的一方与别人结婚了,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的。
二、五种情形深圳认定是超生
1、“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的”;
2、未依法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子女的,经责令120日内补办收养手续而逾期未补办手续的;
3、“有配偶一方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生育子女的”;
4、第一胎子女未经本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病残儿,也未经依法批准再生育的;或者虽经本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病残儿,但未经依法批准再生育的;
三、离婚再婚生育二胎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假离婚的风险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按照前款规定对再婚生育二胎子女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再婚并不意味着夫妻双方都是第二次婚姻,此时其中的一方完全有可能是第一次结婚,而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因为另一方在之前那段婚姻中已经有了子女,因此就剥夺她的生育权利。而实践中离婚后二胎超生的,并不一定就会进行罚款,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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