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房子所有权公证给孩子吗?

最新修订 | 2024-07-15
浏览10w+
沈辉律师
沈辉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7万人
专家导读 父母离婚房产是可以公证给孩子的,前提是双方都同意。前提就是夫妻双方都同意去把房产给与孩子,任何一方不同意就不可以办理手续进行房产的公正。更多时候很多父母避免两人的纠纷难以解决,就把房产给与孩子来让夫妻双方都不受损失。

{ArticleTitle}



一、父母欲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孩子吗?

父母离婚房产是可以给孩子的,前提是双方都同意。

二、婚后房产,离婚后房产分割的情形

1、新婚姻法,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2、新婚姻法,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3、新婚姻法,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4、新婚姻法,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5、新婚姻法,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法官会按照实际情况判决哪方拥有房子,获得房产的一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婚前房产且婚后拿证,离婚后房产分割的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机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4、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双方出资购买房屋,男方为了讨好女方,将房产登记在女方一方名下。离婚房子归谁?此种情况比较麻烦,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5、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前提就是夫妻双方都同意去把房产给与孩子,任何一方不同意就不可以办理手续进行房产的公正。更多时候很多父母避免两人的纠纷难以解决,就把房产给与孩子来让夫妻双方都不受损失。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5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父母离婚房子所有权公证给孩子吗?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8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4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8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1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7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8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2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8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1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5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4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0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6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5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5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父母离婚房子所有权公证给孩子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父母离婚房子所有权公证给孩子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父母给孩子买房孩子死亡
父母为子女购置房产,但子女不幸离世。假设此房产归属女儿个人私产,主要指父母在未婚前提下全额赞助子女购得房产,则可认定此房产属女儿私人所有。若女儿不幸离世,则房屋所有权应由其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共同瓜分,而非某一方单独拥有;除非女方父母和子女均已全部离世,房屋才有机会被男方独占。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子女离婚后,父母能分割父母所有的财产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没有区别,子女不参与财产分配。
1、家庭财产的分割是可以那样分的,你们夫妻二人可以随意处分你们的财产,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在你们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孩子是没有法定权利分割家庭财产,关键还是看夫妻双方的协商。
2、关于全部债务的问题,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应当支持。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第二十一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父母离婚房子给孩子吗?
离婚协议中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属于赠与行为。即使双方没有及时按离婚协议履行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也不能依据《民法典》规定行使撤销权。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和父母断绝所有关系。
[律师回复]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相关的法 律、 法规都没有对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 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依法不受法律保护; 二、在电影、电视和一些文学作品里,我们经常能看到如“断绝父子关系”之类的内 容,生活中这种说法也很常见,但实际上很多人对此有误解。根据我国有 关法律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分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 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自然血亲的父母 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 一方的死亡而终止。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 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而有关脱离自然血亲关系的声明当然也是无的。 2、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 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如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关 系。这种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也可以因 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如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与养子女 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45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父母老了,然而每个月的工资也不高,还要赡养父母。所以想要咨询一下子女赡养父母金额。
[律师回复] 根据以下情况计算子女赡养父母金额;
一、老年人赡养费计算的基本标准。
按目前有关规定,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其家庭成员的生活水平,故农村老年人的赡养费标准主要取决于其所在家庭的生活水平。不过,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具体到个别家庭的生活水平难以查清,一般应以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当地农民年人均生活费数据为基准。
二、生活不能自理者的护理费用。
如果农村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义务照料其基本生活或请他人、养老机构代为照料再由子女支付有关费用。因此,对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无法照料的老年人的赡养费,应将上述费用计算在内,而这一费用将根据有关养老机构证明或当地一般雇佣人员标准计。
三、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赡养人有义务妥善安置老年人的住房。不过,农村老年人有多个子女的,为公平起见,应按住房情况相应减、免提供住房一方子女的赡养费支出份额;如子女无房可供居住的,则将房租费用一并计算在赡养费内。
四、老年人的生病治疗问题。
老年人为赡养费起诉至法院时,只是要求解决其日常的生活费用,而大额的医疗费一般在诉讼时尚未发生,其发生金额、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故不应支持老年人将来可能的大额医疗费的请求,但对用于一些高血压等慢性病所需的药费,应适当判由赡养人适当承担。
当然,决定老年人赡养费标准的其它因素还有不少,如老年人特殊需求,子女本人的赡养能力、劳动力,老年人本人的收入状况等,故承办人应综合考虑这些情况后,再作出判决,以决定具体个案的老年人应由赡养人支付多少赡养费用。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父母离婚房子所有权能不能公证给孩子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父母离婚房子所有权能不能公证给孩子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的朋友父母对他非常不好,并且并未尽到父母养育孩子的义务,这么多年很不容易,现在父母老了他并不想赡养父母,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么?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所以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请采纳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45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其他情形。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结婚后户口如何迁回父母所在户籍,如果父母所在户籍派出所不给办理咋办
[律师回复]   在该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是不能迁回原籍地的:
  
1、当事人的户口已经投靠配偶入户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再申请投靠父母入户;
  
2、并且迁移户口必须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辖区派出所不同意接收户口的理由);
  
3、还需要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当事人的户口才能迁入原籍挂靠;
  
4、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父母离婚房子所有权公证给孩子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