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定继承顺序分两个顺位。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存在特殊情况时,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等。
二、法定继承权人的继承顺序是什么
法定继承的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在特殊情况下会有所调整,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等。
三、法定继承权放弃怎么诉讼
法定继承权放弃一般不能通过诉讼解决。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的单方法律行为,通常只需继承人作出书面声明即可。 若要放弃法定继承权,继承人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如果继承人已经作出放弃声明,之后又想反悔,在遗产处理前或诉讼进行中,有正当理由的,法院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承认其反悔行为。但如果遗产已处理完毕,再主张反悔通常不会得到支持。 所以,放弃法定继承权一般无需诉讼,按法定程序书面声明即可。若有特殊争议,可在符合条件时通过诉讼解决反悔等问题。
当我们了解法定继承权的继承顺序是如何规定的之后,还需知晓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若部分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那么这部分份额该如何分配呢?通常会按照既定的继承顺序,由其他继承人依次继承。还有,若存在遗嘱与法定继承冲突的情况,一般遗嘱继承优先,但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才有效。法定继承中的顺序规定确保了遗产分配的基本准则,可实际情况往往更复杂。要是你对法定继承顺序、放弃继承份额分配、遗嘱与法定继承冲突等问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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