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离婚的财产存在赔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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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存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在处理财产分割的时候,发现一方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责任,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和过错方少分财产。

法定离婚的财产存在赔偿吗

离婚财产的分割,如果离婚夫妻之间可以协商达成一致,那双方可以自由进行分割,此时只要约定不违法,想怎么分割都是可以的。但如果是由法官依法对财产作出分割判决的话,那此时法定离婚的财产存在赔偿情况吗?下文中律图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法定离婚的财产存在赔偿吗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财产分割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该约定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公平合理不违反法律的规定,而且具备法定的形式)。

2、如没有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1)婚前财产均归各人所有,所有婚前财产不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发生转变(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财产由夫妻协商,协商不成,原则上夫妻各有一半。但须优先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

(3)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其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如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义务较多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补偿,另一方也应当予以补偿。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5)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6)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若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若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哪些情况下离婚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由此可知,夫妻离婚只有出现上面四种情形,才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肯定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在处理财产分割的时候,发现一方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责任,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和过错方少分财产。

如果夫妻有共同财产,那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其作出分割才行。此时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则需要起诉到法院,由法官根据规定,在结合离婚夫妻的实际情况作出判决。不过此时,要要一方存在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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