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位于我国南部,夏季高温湿热,对广大夏季室外劳动者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所以金华市发放高温补贴也就显得十分必要。但好多市民对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不清楚。那么,金华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为此,律图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二、金华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
浙江高温补贴标准还未公布,可参考浙江高温补贴标准。浙江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三、违规可拨打“12333”投诉
金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在高温期间,我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重点针对企业的工作时间特别是休息休假、有否超时加班情况、高温津贴支付情况、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等情况进行检查。
据介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津贴制度。那么,符合什么条件才能领到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一视同仁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人员表示,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露天作业比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人员表示,高温津贴具有法律强制性,而清凉饮料费是企业职工的一种福利待遇。高温津贴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冲抵。一旦接到职工关于高温津贴的投诉,将及时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如果职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津贴,或用人单位拒发,可拨打市劳动保障服务热线“12333”或者向用工管辖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上文明确回答了金华市高温补贴的相关标准的问题。也指出如果企业违规,员工可以举报。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访问律图网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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