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基数一般不包含加班费,但具体需结合当地司法实践及劳动合同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实践中多数地区认为,加班费是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额外劳动报酬,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范畴,故不计入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但若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明确约定将加班费纳入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则应从其约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计入基数的,需举证证明存在相关约定或当地有明确规定将加班费纳入计算范围。
二、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是否算入加班费
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加班费一般不计入。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正常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加班费是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额外劳动报酬,具有不确定性和非常规性。依据相关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不包括加班工资。不过,若当地有特别规定,则按当地规定执行。
三、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是否包含绩效工资
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包含绩效工资。
根据相关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绩效工资属于工资的一部分,通常也具有货币性属性,所以应包含在计算范围内。
例如,劳动者月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构成,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以其正常出勤月的应得工资总额来确定计算基数。但需注意,若劳动合同有特别约定排除绩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基数的,或企业有明确有效的工资分配制度且绩效工资部分有明确考核标准,劳动者未完成考核的,可能在计算时会有不同考量。
在关注计算经济补偿金是否要算上加班费时,还需了解与之相关的其他要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也至关重要,比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此外,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需按双倍计算。经济补偿金计算是否包含加班费及相关年限、倍数的规定,都直接影响劳动者权益。若你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细节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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