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卖商品房解除合同分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约定解除指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当条件成就时,一方可依约解除。
法定解除则有多种情形。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另一方有权解除。
解除合同应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效力。若符合解除条件却未按法定程序解除,可能承担违约责任。解除后,开发商应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
二、买卖商品房的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买卖商品房违约金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一般而言,若约定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可能被认定过高;低于损失的,可请求增加。二是无约定的,逾期付款的,按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三、买卖商品房合同是该怎样履行
买卖商品房合同履行需遵循全面履行和诚信履行原则。
对于出卖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和质量标准交付房屋,协助买受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提供必要文件资料。同时需保证房屋不存在权利瑕疵,若隐瞒抵押、查封等情况要承担违约责任。
买受人要按合同约定方式、时间和金额支付购房款。若采用贷款方式付款,应及时办理贷款手续,因自身原因未获批贷款要承担相应责任。此外,在出卖人交付房屋时,应及时检验接收。若一方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我们了解了买卖商品房如何解除合同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解除合同后,已支付的购房款该如何退还,是全额退还还是要扣除一定费用;另外,若因解除合同给一方造成损失,责任该如何认定和赔偿。这些都是在商品房买卖解除合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如果您在买卖商品房解除合同方面,无论是对解除流程有疑问,还是对后续退款、赔偿等问题存在困惑,都可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有专业人士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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