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时效多长
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若发生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权利人应及时在时效内主张权利,避免因时效问题丧失胜诉权。
二、不动产买卖公证需要什么
不动产买卖公证,双方需准备相关材料。当事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若是法人,则要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不动产相关材料方面,需提交不动产权证书,以证明不动产的权属。此外,还需提供不动产买卖合同,合同内容应包含双方基本信息、不动产状况、价款、履行期限等明确条款。
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公证,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办理时,双方应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并配合公证处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公证处经审查,认为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事项真实、合法的,将出具公证书。
三、不动产买卖合同管辖权归谁
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适用专属管辖规定,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因为不动产具有不可移动性,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便于法院进行实地勘查、调查取证以及对生效裁判的执行。
不过,若合同中涉及的不动产仅作为给付标的物,而非诉讼争议核心的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纠纷,则不适用专属管辖。例如仅涉及价款支付、违约金承担等争议,可按合同纠纷一般管辖规则处理,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若合同对履行地点没约定或约定不明,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在探讨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时效多长之后,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是否就会丧失胜诉权,其实并非必然,法院仍会受理案件,只是对方可能会以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另外,诉讼时效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是可以中断、中止的,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中止则是暂停计算。若你在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中,对时效计算、中断中止情形的认定等存在疑问,想获取更精准详细的法律建议,别错过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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