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破产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一般是有效的。离婚协议生效需满足以下条件: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且经过离婚登记。只要离婚协议符合这些条件,其效力不受公司破产影响。 不过,若债权人能证明公司股东通过离婚协议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财产分割部分。法院会审查离婚协议签订时间、财产分割情况及公司债务状况等。若认定存在恶意转移,会支持债权人诉求。所以,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有效,但存在恶意逃债情形时,财产分割条款可能被撤销。
根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公司破产前资产转移情况下,工资能否拿到取决于资产是否可追回及清偿顺位: 1.资产转移的可撤销性 若公司在破产申请前1年内存在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等行为(《破产法》第31条),或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已具备破产原因仍恶意转移资产(第32条),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追回资产并入破产财产。若转移系股东/实际控制人恶意逃避债务,劳动者可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2.工资的清偿顺位 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后,第一顺位为职工工资、社保个人账户费用及法定补偿金(《破产法》第113条)。若追回转移资产,工资将优先受偿。 3.劳动者维权路径 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工资债权; 提供资产转移线索,请求管理人行使撤销权; 若管理人不作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追回资产并优先清偿工资。 结论:若转移资产能被依法追回,工资作为第一顺位债权可优先受偿;若无法追回且无其他破产财产,工资可能部分或全部无法实现。建议劳动者及时申报债权并积极协助追回资产。
三、公司破产前分割财产会怎样处理
公司破产前分割财产需区分不同时间及情况处理。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公司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等分割财产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若在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管理人也可请求撤销,但个别清偿使公司财产受益的除外。 若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承认不真实债务等行为,该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认定无效的财产,管理人应追回,纳入破产财产进行统一分配,以保障全体债权人利益。
在探讨公司破产前签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时,我们还需关注一些相关问题。比如,若离婚协议涉及财产分割,在公司破产清算时,这些已分割的财产是否会被纳入清算范围,这取决于财产的性质和来源。另外,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公司债务的情况,该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这些复杂的情况往往令人困扰,若你对公司破产前离婚协议的更多问题,像财产追溯、协议合法性进一步确认等存在疑问,别让疑惑阻碍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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