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拆迁补偿争议的评判标准是什么
拆迁补偿争议评判主要依据以下标准: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明确规定,补偿应公平合理。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还应包括搬迁、临时安置等补偿。评估报告:由专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若对评估有异议,可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补偿协议:征收方与被征收人应订立补偿协议,明确补偿方式、金额、支付期限等内容。若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另一方可依法提起诉讼。
二、拆迁补偿争议在法律上如何进行裁决
拆迁补偿争议裁决,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分行政和司法两种途径。行政途径上,被征收人对补偿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房屋征收部门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会审查征收补偿行为合法性与合理性并作出决定。司法途径方面,被征收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对征收补偿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合法性等进行审查并判决。需注意,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法律另有规定除外),申请行政复议应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规定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三、拆迁补偿争议法律裁决流程中有啥要点
拆迁补偿争议法律裁决流程要点如下:
首先是申请,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裁决申请,需提交相关资料,如裁决申请书、身份证明、拆迁许可证等。
其次是受理,管理部门收到申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符合条件会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符合则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
之后是审理,管理部门组织调解,调解成功会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则进行裁决。裁决需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内容涵盖补偿方式、金额、安置用房面积等。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执行。
当我们了解了拆迁补偿争议的评判标准是什么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拆迁补偿的方式有货币补偿、产权置换等,不同方式在实际执行中该如何合理选择呢?另外,若对拆迁补偿评估结果有异议,又该通过怎样的合法途径去申请复核和鉴定呢?这些都是与拆迁补偿争议紧密相关的内容。拆迁涉及到大家的切身利益,每一个环节都不容小觑。如果您在拆迁补偿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无论是评判标准的进一步解读,还是相关后续问题,都别错过解决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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