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金与违约金金额上限规定不同。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违约金方面,法律没有直接规定具体上限。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一般认为,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法院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
二、定金与违约金同时约定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同时主张定金和违约金。比如甲卖给乙一批货物,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5万元,又约定乙交付定金2万元。若甲违约,乙只能在要求甲支付5万元违约金,或者要求甲双倍返还定金即4万元中选择其一。选择违约金时,定金合同不影响主合同的履行,收受定金方违约,给付方有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选择定金罚则后,不能再主张违约金。这是为避免过度加重违约方责任,平衡双方利益。
三、定金与违约金的数额究竟是多少
定金与违约金的数额均以当事人约定为原则,但受法律明确限制。关于定金,根据民法典规定,定金数额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该比例的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法律效力。关于违约金,同样由当事人在合同中自主约定,但若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分高于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守约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违约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也可请求增加,以弥补实际损失。需注意,当事人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只能选择适用其中一种责任承担方式,不得同时主张两者。
当我们了解了定金与违约金的金额上限是多少后,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相关重要问题值得关注。定金一旦交付,若收受定金方违约,需双倍返还定金;若给付定金方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违约金主要是为了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调整。对于定金与违约金的适用选择、两者金额确定的具体计算方法等,你是否还有疑问?倘若对这些相关法律细节还有不解之处,别错过解决疑惑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您精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