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补偿顺序是什么
根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的财产分配顺序如下: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
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管理人报酬、为债务人继续营业或全体债权人利益产生的债务等。
2.职工债权
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社保费用及法定补偿金。
3.欠缴社保及税款
除职工个人账户外的社保欠费,以及破产人所欠国家税款。
4.优先债权
消费者购房债权:已支付全部/大部分房款的生活消费类购房者,其债权优先于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对建设工程享有的价款优先受偿权。
5.普通破产债权
如未足额付款的购房者债权、无担保的其他债权等。
特别提示: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可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剩余部分归入破产财产参与后续分配;消费者购房债权的优先性仅限生活消费目的,投资性购房不适用。
以上顺序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不同债权的优先性需结合具体情形认定。
二、房地产公司让员工内部买房可不可行
房地产公司组织员工内部购房本身不违反法律规定,但需关注以下核心法律风险以判断可行性:
一、房屋合法性是前提
需确认房屋是否具备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若未取得预售许可即开展内部认购,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6条,该认购协议可能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员工权益无法保障。
二、合同条款需公平自愿
1.意思表示真实:若公司以降薪、调岗等胁迫手段强迫员工购房,员工可依据《民法典》第150条主张协议可撤销;
2.条款无霸王内容:需避免“禁止员工转让房屋”“公司可单方解除协议且不退款”等排除员工主要权利的条款,此类条款可能因显失公平被认定无效;
3.核心义务明确:交房时间、产权办理期限、违约责任(如逾期交房的赔偿标准)等需书面明确,避免模糊约定。
三、税务与福利合规
若内部购房价格显著低于市场价,需区分是否属于正当员工福利:
若为福利性质,需符合公司薪酬制度且依法申报个税(如差价部分可能视为“工资薪金”);
若变相通过低价转移资产或避税,可能涉及税务违法风险。
建议
员工应:1.核查房屋五证原件;2.要求公司提供正式购房合同(而非内部协议);3.对模糊条款(如“公司协助办证”)要求明确化;4.若存在强迫情形,保留沟通记录(如邮件、录音)以备维权。
综上,合法合规的内部购房可行,但需严格审查房屋资质与合同条款,避免因“内部优惠”忽视法律风险。
三、房地产公司破产重整债权要怎么偿还
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实务规则,房地产公司破产重整中债权偿还需遵循以下核心要点:
一、债权分类与表决规则
重整计划草案需将债权分为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普通债权等组别,各组独立表决:
每组需满足“出席会议债权人过半数同意+代表债权额占该组总额2/3以上”方通过;
若部分组未通过,但重整计划符合法定条件(如担保债权清偿不低于清算程序所得),法院可强制批准。
二、清偿顺序与处置规则
1.担保债权:在担保财产范围内优先受偿(如抵押房产);若重整计划调整其清偿(延期/减免),需经该组同意,否则不得强制变更。
2.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优先于所有债权清偿(如重整律师费、经营必需债务)。
3.职工债权:含工资、社保个人账户部分等,优先于税款/普通债权清偿。
4.税款债权:次之。
5.普通债权:按重整计划约定比例(如10%-30%)或延期(如3-5年分期)清偿。
三、执行与救济
重整计划生效后,债务人需严格履行;若执行失败(如未按期偿债),法院将裁定终止重整,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需注意:房地产重整常涉及“以房抵债”(如普通债权转化为购房款),需符合商品房销售法规,避免无效约定。
以上规则需结合具体重整计划及法院裁定确定,建议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并参与表决。
在探讨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补偿顺序是什么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购房者已支付全部或部分房款,但房屋未交付,其权益在破产清算中如何保障。此外,施工方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与其他债权的关系也很关键。这些情况在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中十分常见且重要。如果你对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补偿顺序的具体细节,或是上述拓展问题存在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处理办法,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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