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辽宁,关于双倍工资赔偿金的年限规定,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支付最多不超过11个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期间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
另外,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的情形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二、辽宁双倍工资赔偿金起算年限怎么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辽宁双倍工资赔偿金起算按如下规则定。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满1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双倍工资,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但最长不超11个月。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满1个月的次日起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支付双倍工资,即11个月。满1年当日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计算双倍工资时,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辽宁双倍工资赔偿金起算年限有法律标准吗
辽宁关于双倍工资赔偿金起算年限适用《劳动合同法》等全国统一法律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双倍工资赔偿起算年限法律有明确规定,且在辽宁等地统一适用。
当探讨辽宁双倍工资赔偿金年限是多少时,除明确具体年限外,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例如,双倍工资赔偿金的计算基数是怎样确定的,一般是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来确定,但具体计算可能会因各种情况而有所不同。另外,申请双倍工资赔偿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像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都是重要的证明材料。若你对辽宁双倍工资赔偿金年限及相关计算基数、申请材料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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