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婚前签的动迁安置协议通常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具备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这三个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动迁安置协议一般是动迁部门与被拆迁人基于真实意愿签订,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且内容不违法违规,所以婚前签订也具备法律效力。协议生效后,双方都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动迁部门要依约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则要按约定时间搬迁等。若一方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结婚前签的不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婚前签订的“不离婚协议”无效。
我国《民法典》确立婚姻自由原则,涵盖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这是公民基本权利,受法律强制保护。该协议试图通过约定排除或限制一方/双方的离婚权利,直接违反《民法典》关于婚姻自由的强制性规定,同时违背公序良俗。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此类协议因内容违法而自始不具备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无约束力。
(注:婚姻关系的维系需双方自愿与情感基础,法律不支持通过协议限制离婚自由。)
三、结婚前签的贞洁协议有没有效力
婚前签订的贞洁协议通常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需符合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要件。贞洁协议多以限制一方人身权利为内容,涉及对性自主权等人格权的不当约束,而人格权受法律严格保护,不得通过协议予以限制或剥夺。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虽倡导夫妻互相忠实,但该条款属倡导性规范,非强制性义务。若协议包含对违反所谓“贞洁义务”的财产惩罚等内容,因本质上侵犯人身权利且违背公序良俗,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条件。司法实践中,此类协议通常不被认定为有效,当事人据此主张权利难以获得支持。婚姻关系的维系应基于双方自愿与信任,而非通过限制人身自由的协议约束。
当你考虑结婚前签的动迁安置协议有没有效力时,其实还有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协议生效后,若在婚后进行了动迁安置新房的登记,房产归属会不会因婚姻关系改变。还有,若动迁安置涉及补偿款分配,在婚后这部分款项的使用和分配是否受夫妻共同财产规则影响也需探讨。结婚是人生大事,而动迁安置又涉及重大利益,如果对于协议后续的一系列情况如房产归属、款项分配等存在疑问,不要让自己在复杂的法律事务中迷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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