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人欺诈致合同可撤销的法律操作需遵循以下要点:
一、确认撤销前提
根据《民法典》第149条,需满足:1.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2.受欺诈方因该行为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3.合同相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若相对方不知情,则受欺诈方无权撤销合同,仅可向第三人主张侵权责任。
二、行使撤销权的方式与期限
1.行使途径:需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不得单方通知撤销),依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或法定管辖确定受理机构。
2.除斥期间:
自知道/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永久消灭(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
三、具体操作步骤
1.证据收集:固定第三人欺诈的事实(如聊天记录、书面承诺、鉴定报告等),及相对方知情的证据(如沟通记录、共同参与行为等);
2.提起程序: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明确请求“撤销案涉合同”;
3.举证主张:庭审中举证证明上述撤销要件,请求裁判机构作出撤销判决/裁决。
四、撤销后果
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双方需返还财产(不能返还则折价补偿),有过错方(如知情的相对方、欺诈第三人)需赔偿受欺诈方损失。
提示:撤销权行使需严格遵守时效与程序,建议尽早委托律师梳理证据并启动法律程序。
二、第三人欺诈订立的合同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规定,若一方因第三人欺诈而订立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但需满足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这一条件。
若符合撤销条件,受欺诈方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后,合同自始无效,双方应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需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若不符合撤销条件,合同有效,受欺诈方只能向实施欺诈的第三人主张侵权责任以弥补损失。
三、第三人欺诈时合同效力该怎么判定
第三人欺诈情形下合同效力的判定需区分合同相对方是否知情。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导致一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若合同相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若合同相对方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第三人欺诈行为,受欺诈方无权撤销合同,但可就其因欺诈遭受的损失向实施欺诈的第三人主张赔偿责任。需注意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一年,自受欺诈方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逾期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当我们探讨第三人欺诈致合同可撤销,该咋撤销时,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撤销合同后,已经履行的部分该如何处理,通常一方应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另外,受欺诈方是否能要求欺诈方赔偿损失也是常见疑问,一般情况下,受欺诈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其遭受的损失。若你在遇到第三人欺诈致合同可撤销的情况,对撤销流程、后续处理或赔偿问题存在疑惑,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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