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该由哪儿管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是因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建筑物的质量、造价、工期等问题,与不动产紧密相关。将此类纠纷交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便于法院对不动产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也有利于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所以,当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应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建设工程施工管辖权异议该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当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会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审查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在收到申请后十五日内作出裁定。若异议成立,法院会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若异议不成立,则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后,二审法院会对上诉进行审查并作出终审裁定。在处理过程中,当事人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管辖权的归属情况。
三、建设工程施工有损害应怎样去赔偿
建设工程施工造成损害的赔偿应遵循过错责任原则与损失填补原则,依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处理。首先需确定责任主体:施工单位作为直接行为人,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违规施工导致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若损害系发包人、设计单位或第三人过错造成,需根据各方过错程度分担责任。其次明确赔偿范围:财产损害应恢复原状或赔偿实际损失,包括修复费用、重置成本及合理间接损失;人身损害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法定项目。最后处理程序:受损方应固定损害证据,与责任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申请司法鉴定确认损害程度及因果关系,由法院依法裁判责任方履行赔偿义务。施工单位需强化安全管理,避免侵权行为,若已造成损害应及时止损并承担赔偿责任。
当探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该由哪儿管辖时,我们还需知晓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纠纷发生后,工程价款的司法鉴定机构如何选定,这关系到纠纷中价款认定的公正性。另外,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处理流程也值得关注,质量问题往往是合同纠纷的重要诱因。这些问题都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紧密相连,若处理不当会给当事人带来诸多困扰。如果您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价款鉴定、质量纠纷处理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难题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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