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商标遭他人恶意抢注,可按以下方式应对:商标异议: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的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需收集能证明对方恶意抢注的证据,如己方商标使用在先的证据、对方知晓己方商标的证据等,主张该商标不予核准注册。商标无效宣告:若抢注商标已注册,可在其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时间限制。和解协商:尝试与抢注方沟通协商,要求其放弃该商标申请或转让给己方。若能达成协议,可签订相关合同并办理商标转让手续。诉讼维权: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对方恶意抢注行为构成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要求对方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二、商标被恶意抢注后能否通过法律夺回
商标被恶意抢注后,通常能通过法律途径夺回。根据《商标法》,若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需证明抢注方存在主观恶意,如模仿驰名商标、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等。若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在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时间限制。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申请时,要提供能证明自身在先使用、有一定影响力等相关证据,如使用商标的商品销售合同、广告宣传材料等。
三、商标恶意抢注后法律途径夺回成功率高吗
商标恶意抢注后通过法律途径夺回的成功率高低,需依具体情形判断。若能收集到充分证据证明对方为恶意抢注,成功率相对较高。
《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应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若有证据表明被抢注商标已有在先使用且具一定影响,或对方存在主观恶意,如明知他人商标却抢先注册等,可在商标初审公告期内提出异议,或在商标注册后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时间限制。但要是证据不足,夺回商标难度会增大。
当提及商标遭他人恶意抢注应如何应对时,除了前面提到的常规应对方法,还有一些后续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商标被恶意抢注后,即使成功夺回商标,可能会面临前期使用该商标的一些市场成果被侵权人利用的情况。而且,若恶意抢注人已将商标授权给第三方使用,还会涉及到授权合同的处理等复杂问题。如果您正遭遇商标被恶意抢注的困境,或者对后续这些关联问题存在疑惑,不要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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