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的种类及其构成条件与法律后果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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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累犯的种类分为普通累犯和特别累犯。普通累犯所犯的前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客观方面要件包括罪次条件、罪质条件、时间条件三个方面。其法律后果有三个:1、应当从重处罚。2、不能适用缓刑。3、不通适用假释。

累犯的种类及其构成条件与法律后果

相信大家对于累犯这个词并不陌生,有一部分的罪犯,在因为刑事犯罪而受过刑事处罚之后,又再次进行刑事犯罪。这是我们对于累犯在字面上的简单理解,然而,在法律上,对于累犯的种类、构成条件等都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累犯的种类及其构成条件与法律后果是什么?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一)累犯的种类

累犯的种类,我国刑法第65条、第66条规定的累犯,分为普通累犯和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累犯)两种,其构成条件各异。

(二)累犯构成条件

累犯构成条件,是指构成累犯的规格和标准,是认定累犯的基本依据。

1、普通累犯的构成条件

(1)主观方面的要件

普通累犯所犯的前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过失犯罪不构成累犯,我国刑法第61条明文规定,构成累犯,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如果前罪和后罪都是过失犯罪,或前后罪中有一个是过失犯罪,均不构成累犯。

(2)客观方面的要件

成立普通累犯的客观方面要件包括罪次条件、罪质条件、时间条件三个方面。

罪次条件,即指累犯的成立以行为人屡次犯罪为必要。

罪质条件,即指初犯与再犯之罪均为重罪。

时间条件,即指法律规定初犯与再犯之间的时间间隔。

2、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

特别累犯,亦称特殊累犯或同种累犯。指曾犯一定之罪后,又犯与此同一之罪或同类之罪的犯罪分子。

构成特殊累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前罪和后最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如果前后罪都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其中之一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则不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至于是否构成一般累犯,还要根据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加以认定。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种类以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即使前后罪或者其中之一罪被判处或者应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处某种附加刑的,也不影响其成立。

(3)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即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的时间长短的限制。

特别累犯相对于一般累犯而言的,其社会危害性相对严重,所以在立法上也比一般累犯规定的更加从严,这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罪犯是性质最危险的犯罪必须从严、从重处罚的精神和加强控制打击的力度。

(三) 累犯的法律后果

累犯的法律是后果有三:一是应当从重处罚;二是不能适用缓刑;三是不能适用假释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国家对于累犯的种类及其构成条件与法律后果作了明确的规定,体现了国家法律的严正。对于累犯的刑罚,很明显会比初犯更加重,这样的做法也是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的手段之一。对于不同类的累犯,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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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累犯应当比照不构成累犯的其他犯罪人与初犯从重惩罚,而应该是以下不构成累犯的其他犯罪人与初犯作为从重处罚的参照标准予以从重处罚。具体地说,就是指当累犯所实施为与某一不构成累犯实施的犯罪行为在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基本相似的条件下,应当比照对不构成累犯者应判处的刑罚再予以从重处罚。
2、对累犯从重处罚并非要一律“判满贯”,即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从司法实践中,有些司法人员对“从重处罚”理解为就是要“判满贯”,才能体现刑法的“从重处罚”的精神,这种片面理解和做法是不妥的。当然是可以对累犯判处最高法定刑,而且这也是“从重处罚”的应有之意,但是切不能不问具体情况,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对于累犯从重处罚,必须根据其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确定适用的刑罚,要杜绝不顾具体案情对累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的做法。
3、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即无论具备一般累犯的条件,还是具备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都必须对累犯在其法定刑的幅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中较长的刑期,没有灵活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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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约定付款方式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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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分为几个阶段也要写清楚。一般的销售合同,需付订金或预付款30-50,验收后再付余下的部分。如果是销售的机器设备等使用持续周期长的物品,则需要扣除掉5-10的保证金。约定一年后,再付扣除的那部分钱。
有的公司付款方式采取月结的形式。如包装类材料。双方是以开发票的日期进行结算。按照发票上的金额进行付款。但合同上要写清楚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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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信用证索赔时应出具什么,其包含什么种类
[律师回复] 备用信用证索赔时应出具什么,其有哪些种类
一、备用信用证
备用信用证,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
二、备用信用证索赔
备用信用证在索偿或索赔时,应出具即期汇票。
三、备用信用证的种类
备用信用证的种类很多,根据在基础交易中备用信用证的不同作用主要可分为以下8类:
(一)履约保证备用信用证,支持一项除支付金钱以外的义务的履行,包括对由于申请人在基础交易中违约所致损失的赔偿。
(二)预付款保证备用信用证,用于担保申请人对受益人的预付款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这种备用信用证通常用于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合同总价10%-25%的工程预付款,以及进出口贸易中进口商向出口商支付的预付款。
(三)反担保备用信用证,又称对开备用信用证,它支持反担保备用信用证受益人所开立的另外的备用信用证或其他承诺。
(四)融资保证备用信用证,支持付款义务,包括对借款的偿还义务的任何证明性文件。目前外商投资企业用以抵押人民币贷款的备用信用证就属于融资保证备用信用证。
(五)投标备用信用证,它用于担保申请人中标后执行合同义务和责任,若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开证人必须按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收益人履行赔款义务。投标备用信用证的金额一般为投保报价的l%-5%(具体比例视招标文件规定而定)。
(六)直接付款备用信用证,用于担保到期付款,尤指到期没有任何违约时支付本金和利息。其已经突破了备用信用证备而不用的传统担保性质,主要用于担保企业发行债券或订立债务契约时的到期支付本息义务。
(七)保险备用信用证,支持申请人的保险或再保险义务。
(八)商业备用信用证,它是指如不能以其他方式付款,为申请人对货物或服务的付款义务进行保证。
根据备用信用证是否可以撤销,可以分为可撤销的备用信用证和不可撤销的备用信用证。可撤销的备用信用证是指附有申请人财务状况,出现某种变化时可撤销或修改条款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旨在保护开证行的利益,开证行是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开证的。如果没有申请人的指示,开证行是不会随意撤销信用证的。不可撤销的备用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不可以单方面撤销或修改的信用证。对受益人来说,开证行不可撤消的付款承诺使其有了更可靠的收款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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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程设计图,不能成为合作作者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一般由作者享有、地图;
(3)音乐,并经专利行政部门审批后才能获得的;
(5)摄影作品:即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专利通常指的是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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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美术,以及有关部门出版的专利文献、工程技术等作品。是指各个国家专利局出版发行的专利公报和专利说明书:
(1)文字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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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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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2)必须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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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适用该条的前提条件是前罪“被判过刑”。何谓“被判过刑”呢?有三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刑”是刑事责任的简称;
第二种观点认为“刑”是指刑罚;
第三种观点认为“刑”是指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其实,无论以何种观点理解“被判过刑”中的“刑”的含义,“被判过刑”的范围都比“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宽泛,都无法符合“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条件。详述如下:
依第一种观点,认为依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后果并不仅仅是刑罚,还包括非刑罚处罚方法和判决宣告有罪但免除刑罚。也就是说,“被判过刑”包含以下几种情形:
(1)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实刑并执行完毕;
(2)被判处拘役、管制并执行完毕;
(3)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宣告缓刑;
(4)被判处非刑罚处罚方法,如训诫、责令赔礼道歉等处罚方法;
(5)判处有罪宣告,但免予刑事处罚。在以上5种情形中,只有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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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所有累犯,均应从重处罚。
2、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3、累犯不得假释。
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确定其刑事责任,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即无论成立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二)从重处罚,是相对于不构成累犯,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言。也即对于累犯的从重处罚,参照的标准,就是在不构成累犯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也有学者认为是“应以不构成累犯的初犯或其它犯罪人为从重处罚的参照标准。
具体而言,就是当累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与某一不构成累犯者实施的犯罪行为在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基本相似的条件下,应比照对不构成累犯者应判处的刑罚再予以从重处罚。”这种看法值得研究。因为犯罪人不同,所犯之罪的具体情况不同,这种与其他犯罪人进行的横向比较下,不可能真正做到公平。
(三)从重处罚,必须根据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其刑罚,不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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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1、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2、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聚众闹事犯罪的聚头,在整个聚众闹事过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3、其他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是犯罪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对社会危害性负主要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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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累犯会要怎样判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构成累犯会要怎样判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累犯一般会怎么判刑
1、对于所有累犯,均应从重处罚。
2、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3、累犯不得假释。
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确定其刑事责任,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即无论成立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二)从重处罚,是相对于不构成累犯,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言。也即对于累犯的从重处罚,参照的标准,就是在不构成累犯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也有学者认为是“应以不构成累犯的初犯或其它犯罪人为从重处罚的参照标准。
具体而言,就是当累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与某一不构成累犯者实施的犯罪行为在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基本相似的条件下,应比照对不构成累犯者应判处的刑罚再予以从重处罚。”这种看法值得研究。因为犯罪人不同,所犯之罪的具体情况不同,这种与其他犯罪人进行的横向比较下,不可能真正做到公平。
(三)从重处罚,必须根据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其刑罚,不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
构成累犯会该如何判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累犯一般会怎么判刑
1、对于所有累犯,均应从重处罚。
2、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3、累犯不得假释。
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确定其刑事责任,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即无论成立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二)从重处罚,是相对于不构成累犯,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言。也即对于累犯的从重处罚,参照的标准,就是在不构成累犯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也有学者认为是“应以不构成累犯的初犯或其它犯罪人为从重处罚的参照标准。
具体而言,就是当累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与某一不构成累犯者实施的犯罪行为在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基本相似的条件下,应比照对不构成累犯者应判处的刑罚再予以从重处罚。”这种看法值得研究。因为犯罪人不同,所犯之罪的具体情况不同,这种与其他犯罪人进行的横向比较下,不可能真正做到公平。
(三)从重处罚,必须根据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其刑罚,不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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