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若您所述“结婚前同居”指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则上需返还彩礼,但实践中法院会结合以下因素调整返还比例:
1.同居时间长短:同居时间越长(如超过1年),返还比例越低,甚至不予返还;
2.彩礼使用情况:若彩礼已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如租房、日常开销),对应部分可扣除;
3.是否生育子女:已生育子女的,通常大幅减少返还或不返还;
4.给付人经济状况:若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可主张全额或高比例返还;
5.当地习俗:结合本地对同居关系的认知(如是否视为“事实婚姻”)酌情判定。
需注意:彩礼范围限于“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给付”(如礼金、首饰等),日常赠与(小额礼物)不属彩礼,无需返还。
建议您收集彩礼给付凭证、同居时间证明、彩礼使用记录等证据,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裁量返还数额。
二、结婚前同居的财产究竟归哪一方
结婚前同居期间财产归属,首先看双方有无约定。若有约定,按约定处理。
若无约定,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归该方。比如一方在同居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登记在其名下,属于个人财产。
对于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实践中通常考虑财产来源、出资情况等因素。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家具,按出资比例确定份额。若难以确定出资比例,视为等额享有。
另外,一方在同居期间受赠、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同居期间财产纠纷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三、结婚前同居的财产究竟属于谁
结婚前同居期间的财产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而言,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归该方个人所有。比如一方在同居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登记在其名下,属于其个人财产。
对于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若能明确出资比例,按出资比例确定份额;若无法明确出资比例,则推定为共同共有,分割时一般均等分割。
同居期间各自的工资、奖金等收入,归各自所有。但如果双方有约定财产共有,从其约定。在处理同居财产纠纷时,当事人需提供证据证明财产的来源、出资情况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具体事实和证据进行判决。
当涉及结婚前同居了彩礼怎么退的问题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如何处理,若彩礼用于购置了共同财产,在退还彩礼时这部分财产的分割就需要考虑。另外,若同居期间生育了子女,彩礼退还可能也会受其影响,因为要综合考虑子女抚养等因素。结婚前同居的情况复杂多样,彩礼退还的具体操作也会因不同情形而有所区别。如果您对彩礼退还细节、共同财产分割等仍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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