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合同单价低致亏损该如何处理
合同单价低致亏损可按以下方式处理。首先查看合同有无可变更或撤销情形,若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例如订立合同时对市场价格判断失误,导致单价过低显失公平。
若合同无上述可撤销或变更情形,可与对方友好协商,说明实际情况争取调整单价。若对方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新单价。
若协商不成,可分析是否存在情势变更情况,即订立合同后发生了不可预见、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因合同单价低亏损能否通过法律维权
因合同单价低亏损,一般情况下较难维权。合同遵循意思自治与契约严守原则,双方签订合同时对单价等条款达成一致,若无特殊情形,需受合同约束。
不过,若存在以下情况可尝试维权:一是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权利义务明显失衡,受损方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二是存在重大误解,比如对单价存在错误认识而订立合同,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及时主张权利。
三、合同单价低致亏损走法律途径维权可行吗
合同单价低致亏损走法律途径维权是否可行,需具体分析。若订立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一方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比如订立合同时对市场价格存在重大误判,或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
若不存在上述可撤销情形,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合法,通常应遵循契约精神履行合同。此时以单价低致亏损维权,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当面临合同单价低致亏损该如何处理的问题时,除了常规的协商调整价格、优化成本控制等方法外,还有一些相关情况需关注。比如,如果合同中有关于价格调整的条款,可依据条款规定进行合理调整;若因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单价过低,可考虑以情势变更原则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另外,在处理亏损问题过程中,保留好相关证据也至关重要,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身权益。要是你在合同单价低致亏损处理上还有更多疑问,想了解具体操作流程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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