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庭成员共同债务是指家庭成员基于共同意思表示、为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核心认定标准为“共同利益关联性”,主要包括三类:
一、共同意思表示之债
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盖章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如共同借款购房的借条、共同认可的经营贷款),因体现多方合意,属于共同债务。
二、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之债
为维持家庭日常衣食住行、医疗、教育、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必要支出产生的债务,即使由一方单独负债(如配偶支付子女学费、父母垫付家庭医疗费),只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即属共同债务。
三、家庭共同经营之债
家庭成员共同参与经营(如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合伙生意)或分享经营收益所负的债务。例如,父母与成年子女共同经营小吃店,因采购食材产生的欠款,属于共同债务。
排除情形
个人非法债务(赌博、吸毒等)、超出家庭日常需求且未用于共同经营的债务(如一方擅自挥霍的大额消费),不属于家庭成员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参照《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共同债务规则可类推适用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经营场景),及司法实践中“共同利益”的认定标准。
二、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咋确定
确定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可从以下方面判断:
判断有无约定:家庭成员间有财产共有约定的,依约定确定共有财产范围。如书面协议明确某套房产为家庭共有,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判断财产来源:共同劳动、共同经营所得财产属共有财产。像家庭成员共同经营店铺的收入、共同承包土地的收益等。
判断财产取得时间:在家庭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若无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共有。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购置的房产,通常属夫妻共有,也可能因家庭出资等情况成为家庭共有。
判断财产登记情况:房产、车辆等以登记确定权属。若登记在多个家庭成员名下,一般认定为共有财产。
三、家庭成员共同财产如何分配
家庭成员共同财产分配需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共有财产两类情形,适用不同法律规则: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1.协议优先:离婚时,夫妻可自行协商分割方案,约定优先于法定。
2.法定分割原则:协商不成的,法院按以下规则判决:
均等分割为基础,但需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的一方,可少分或不分;
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婚姻存续期内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受赠财产(明确归一方的除外)等。
二、家庭共有财产分配(《民法典》物权编)
指家庭成员(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共同投资、劳动所得的财产:
1.先析产:需明确区分家庭共有财产与个人财产(如个人婚前财产、专属个人的赔偿款);
2.协商或诉讼:
按份共有:按出资比例/约定份额分割;
共同共有:按贡献大小、生活需求等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结合出资证据、家庭关系等判决。
实操建议
1.保留出资证明、财产登记凭证、共同经营记录等证据;
2.优先通过家庭内部协商解决,避免诉累;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共有物分割之诉。
具体分配需结合财产类型、共有关系性质等个案分析,建议携带证据咨询律师制定方案。
在探讨家庭成员共同债务包括哪些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当家庭成员共同债务产生后,若部分成员无力偿还,剩余成员的偿还责任如何划分。另外,对于共同债务的认定时间节点也很关键,是在债务发生时就确定为共同债务,还是在家庭关系存续期间持续认定。这些问题都与家庭成员共同债务紧密相关。如果你在处理家庭成员共同债务时,遇到责任划分、认定时间等方面的疑惑,或者想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细节,别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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