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程序的衔接环节中易出现哪些问题?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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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由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少于仲裁裁决事项,导致已被仲裁裁决所支持的事项无法申请强制执行。 2少数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也会犯错,比如说如果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均对仲裁裁决不服而起诉,法院也应当合并审理做出一份判决书。而有的法官却错误地将两案分开审理并做出两份判决书,更大的错误是判决结果存在冲突。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程序的衔接环节中易出现哪些问题?

虽说劳动仲裁能很有效的解决劳动纠纷,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又或是满足所有请求者的预期目标。为了能更好的解决纠纷,有不少当事人在仲裁后向法院递交诉讼申请,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如果不多加留意的话极易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在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程序的衔接环节中都有哪些问题容易出现,需要引起大家注意的呢?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说道说道。

一、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程序的衔接

1、由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少于仲裁裁决事项,导致已被仲裁裁决所支持的事项无法申请强制执行

在实践当中,大多数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都是由劳动者申请仲裁,用人单位是被申请人,很多的仲裁裁决结果都是用人单位履行义务,因此,仲裁裁决之后,大量的诉讼案件是由用人单位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起诉后(如起诉请求判决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法院经审理认为应支持其诉请,则判决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法院认为其诉请不应得到支持,则判决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干元。这里的问题在于,根据“不告不理”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法院的审理是依据原告(用人单位)的起诉而进行,对于原告并未起诉的仲裁裁决内容,则不在法院审理范围内。在仲裁裁决结果为用人单位履行多项给付义务时,这导致已经被仲裁裁决所支持而当事人双方均无异议的部分裁决内容因裁决书的无效,而无法得到执行。

在仲裁裁决之后劳动者一方不服而起诉时也经常出现这样的问题。在实践当中,有的劳动者只是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而起诉时只将不服的部分仲裁裁决内容列为诉讼请求,法院固然也只是针对劳动者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和判决,不论法院是否支持其诉讼请求,已经被仲裁裁决所支持的部分事项因裁决书的无效而变为一只空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其未起诉部分的裁决事项也没有有效的裁判文书。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及《劳动合同法》等对相关问题的规定并不完善,在起诉后仲裁裁决即不生效的规定及“不诉不理”基本原则的制约下,劳动者容易陷入被动不利的局面。特别是仲裁裁决之后,劳动者对裁决结果并无异议因而未起诉,而用人单位因对多项裁决内容中的某一项不服(如加班费),在收到裁决书十五日内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认为劳动者主张(加班费)依据不足,而判决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事实上双方对于加班费之外的其他项仲裁裁决内容(如经济补偿金、工资等)并无异议,判决生效之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仲裁裁决所支持的如经济补偿金、工资等时,若用人单位拒绝,则劳动者就陷入没有合法有效的执行依据的困境,因为仲裁裁决不生效,而法院判决书只对加班费进行判决。这显然不利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2、法院审理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问题。

不仅仅是当事人对上述问题容易产生误解,少数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也会犯错,比如说如果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均对仲裁裁决不服而起诉,虽起诉立案时是两个独立的案件,但法院也应当合并审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互为原、被告),做出一份判决书。而有的法官却错误地将两案分开审理并做出两份判决书,更大的错误是判决结果存在冲突。举例说明,仲裁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5000元,用人单位不服起诉请求判决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不服起诉请求判决支付加班费10000元,法院错误地将两案分开审理,且两份判决书均判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5000元”,显然两份判决完全重复,其审理程序违法。

综上所述,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程序的衔接环节中容易出现问题的主要是上述两方面,为了在诉讼过程中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在衔接阶段最好能避免上述的问题。如果靠自己难以解决的最好能聘请专业的律师代为处理,而经济困难者不妨寻求当地法援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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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这里的问题在于,根据“不告不理”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法院的审理是依据原告(用人单位)的起诉而进行,对于原告并未起诉的仲裁裁决内容,则不在法院审理范围内。在仲裁裁决结果为用人单位履行多项给付义务时,这导致已经被仲裁裁决所支持而当事人双方均无异议的部分裁决内容因裁决书的无效,而无法得到执行。
4、在仲裁裁决之后劳动者一方不服而起诉时也经常出现这样的问题。在实践当中,有的劳动者只是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而起诉时只将不服的部分仲裁裁决内容列为诉讼请求,法院固然也只是针对劳动者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和判决,不论法院是否支持其诉讼请求,已经被仲裁裁决所支持的部分事项因裁决书的无效而变为一只空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其未起诉部分的裁决事项也没有有效的裁判文书。
5、在起诉后仲裁裁决即不生效的规定及“不诉不理”基本原则的制约下,劳动者容易陷入被动不利的局面。特别是仲裁裁决之后,劳动者对裁决结果并无异议因而未起诉,而用人单位因对多项裁决内容中的某一项不服(如加班费),在收到裁决书十五日内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认为劳动者主张(加班费)依据不足,而判决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
6、事实上双方对于加班费之外的其他项仲裁裁决内容(如经济补偿金、工资等)并无异议,判决生效之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仲裁裁决所支持的如经济补偿金、工资等时,若用人单位拒绝,则劳动者就陷入没有合法有效的执行依据的困境,因为仲裁裁决不生效,而法院判决书只对加班费进行判决。这显然不利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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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财政部关于税务部关于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律师回复] 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的操作步骤如下: 登录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后,纳税人依据取得的纸质发票或发票电子信息,在页面中根据要求输入的相关的查验项信息。根据纳税人查验的票种,其输入的校验项目也不相同,其中: (1) 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开具金额(不含税);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不含税价; (3)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校验码后6位; (4)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合计金额; 3、确认输入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查验按钮,系统自动弹出查验结果: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增值税普通发票 (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5)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6)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4、查验结果说明: (1)发票状态为正常: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且发票处于正常状态。 (2)发票状态为作废: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但发票已被发票开具方做作废处理,此发票不可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3)不一致:纳税人输入的发票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至少有一项不一致,如确认输入的查验项目与票面一致,请与开票方或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核实。 (4)查无此票:由于存在开具方离线自开票、发票电子数据的同步滞后(通常至少1天)、查验人录入错误等问题,导致相关发票在税务机关的电子信息中无法检索到。如果确认输入项无误后,请于第二天再行查验。 (5)验证码失败:验证码过期或失效,请点击验证码重新获取验证码后再进行查验。 (6)验证码答案输入错误:验证码的问题答案录入错误,请修正输入项目后重新查验或点击验证码获取新的验证码进行校验。 (7)验证码请求失败:输入的发票代码有误、查询了系统尚未开通地区的发票或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的发票查验系统存在故障导致。 (8)查验失败:存在查询请求非法、请求处理超时、该发票超过系统限定的单日查验次数(5次)、提交的查验请求过于频繁等问题或存在网络、系统故障等。 不同查验结果的展现如下: (1)不一致: (2)查无此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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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手续中各个环节都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二手房交易买房准备流程中的注意事项:
1、资金准备——准备用多少钱买房?
2、心理准备——把家安在什么地方?
3、知识准备——先让自己成为半个房产专业人士
买前准备是要购房者弄清自己究竟想买一个什么样子的二手房,由于后期购房过程中难免受业主和销售推销的影响,容易使购房者注意房源的优势忽略了自己的真实需求,所以买房准备是购房的第一步,要明确自己的购房需求,做好置业规划,合理分配好资金,选择好贷款方式,避免为后期还款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二手房交易挑选房源流程中的买房注意事项:
1、价格挑选——比较个人承受范围、交通状况、社区环境、户型结构等条件衡量楼盘价格
2、位置选择——楼盘位置是否优越的判定,是否满足个人的各类需求
3、面积选择——考虑经济能力和购房预算正确处理套面积和功能的关系
4、户型结构——根据使用功能及家庭基因素,如人员数量等选择合适户型结构
买家在了解房源的过程中,一定要对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做充分了解,务必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二手房交易实地考察流程的注意事项:
总体来讲,对目标房源进行实地考察需要考虑三个问题:
1、房产证件——证书是否齐全,决定了房产的合法性,避免日后众多的不便
2、房屋质量——买房子,最重要的是所购房屋质量要有保证
3、周边设施——小区景观、绿化、配套等与生活密切相关,更是楼盘质量体现
看房是实地考察目标房源是否符合自己的期望,以及查看房屋有无质量问题。
建议购房者看房时,要看房屋采光好不好,有无漏水、渗水、大裂缝等情况,户型格局有无触犯风水禁忌,周边环境如何,有无污染(包括噪音污染),交通便利与否,医院、学校、商场、银行、邮局等是否健全,物业安保是否到位,小区容积率和绿化率如何……
觉得房子没问题了以后,如果想购买,还要计算一下价格是否适宜以及自己远期承受这种还贷压力是否没有问题。
1、是否有违章建筑?如果有的话,违章建筑将可能被拆除。
2、管道、抽水马桶、洗浴设备、燃气设备、暖气设备是否精良、安装是否到位?水、电、煤气、热水器等随房屋赠送的电器是否可正常使用?
3、居住区内配套是否方便合理?大型电器商城、超市数量多不多?学校、菜市场、食品店等距离小区的距离远不远?周边有无幼儿园、学校、医院、银行、邮局?
4、物业管理水平如何?收费多少?小区保安情况怎样?
5、小区绿地率怎么样?
6、晚上看房是否安静?
7、屋顶和地面是否有裂缝等质量问题,特别是顶楼的屋顶裂缝,屋顶是否有水渍,特别注意厕、厨的水渍,顶楼的水渍,是否存在漏的问题?
8、小区和楼前环境有无重大缺陷、该房是否在死角里、是否临街、周边是否有工厂及烟囱、是否有高层建筑物遮挡?附近是否有变电站、高压线、垃圾场、殡仪馆等影响健康和生活质量的设施?
9、房屋日照好不好?
10、交通状况怎么样?三百米以内是否有公交车站?车辆进出小区是否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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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的位置是不是自己理想中的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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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附近是否有明显的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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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户型布局是否舒适?动区静区是否过近?(动区包括起居厅、厨房、餐厅,静区包括主卧室、书房、儿童卧室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房产交易环节契税的规定
[律师回复] 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的操作步骤如下: 登录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后,纳税人依据取得的纸质发票或发票电子信息,在页面中根据要求输入的相关的查验项信息。根据纳税人查验的票种,其输入的校验项目也不相同,其中: (1) 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开具金额(不含税);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不含税价; (3)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校验码后6位; (4)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合计金额; 3、确认输入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查验按钮,系统自动弹出查验结果: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增值税普通发票 (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5)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6)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4、查验结果说明: (1)发票状态为正常: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且发票处于正常状态。 (2)发票状态为作废: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但发票已被发票开具方做作废处理,此发票不可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3)不一致:纳税人输入的发票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至少有一项不一致,如确认输入的查验项目与票面一致,请与开票方或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核实。 (4)查无此票:由于存在开具方离线自开票、发票电子数据的同步滞后(通常至少1天)、查验人录入错误等问题,导致相关发票在税务机关的电子信息中无法检索到。如果确认输入项无误后,请于第二天再行查验。 (5)验证码失败:验证码过期或失效,请点击验证码重新获取验证码后再进行查验。 (6)验证码答案输入错误:验证码的问题答案录入错误,请修正输入项目后重新查验或点击验证码获取新的验证码进行校验。 (7)验证码请求失败:输入的发票代码有误、查询了系统尚未开通地区的发票或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的发票查验系统存在故障导致。 (8)查验失败:存在查询请求非法、请求处理超时、该发票超过系统限定的单日查验次数(5次)、提交的查验请求过于频繁等问题或存在网络、系统故障等。 不同查验结果的展现如下: (1)不一致: (2)查无此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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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流程包括那些环节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劳动争议调解流程包括那些环节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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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律师回复] 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的操作步骤如下: 登录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后,纳税人依据取得的纸质发票或发票电子信息,在页面中根据要求输入的相关的查验项信息。根据纳税人查验的票种,其输入的校验项目也不相同,其中: (1) 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开具金额(不含税);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不含税价; (3)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校验码后6位; (4)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合计金额; 3、确认输入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查验按钮,系统自动弹出查验结果: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增值税普通发票 (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5)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6)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4、查验结果说明: (1)发票状态为正常: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且发票处于正常状态。 (2)发票状态为作废: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但发票已被发票开具方做作废处理,此发票不可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3)不一致:纳税人输入的发票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至少有一项不一致,如确认输入的查验项目与票面一致,请与开票方或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核实。 (4)查无此票:由于存在开具方离线自开票、发票电子数据的同步滞后(通常至少1天)、查验人录入错误等问题,导致相关发票在税务机关的电子信息中无法检索到。如果确认输入项无误后,请于第二天再行查验。 (5)验证码失败:验证码过期或失效,请点击验证码重新获取验证码后再进行查验。 (6)验证码答案输入错误:验证码的问题答案录入错误,请修正输入项目后重新查验或点击验证码获取新的验证码进行校验。 (7)验证码请求失败:输入的发票代码有误、查询了系统尚未开通地区的发票或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的发票查验系统存在故障导致。 (8)查验失败:存在查询请求非法、请求处理超时、该发票超过系统限定的单日查验次数(5次)、提交的查验请求过于频繁等问题或存在网络、系统故障等。 不同查验结果的展现如下: (1)不一致: (2)查无此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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