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务侵占追诉期起点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犯罪之日”指犯罪行为完成或停止之日。比如行为人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完成转移财物控制权那天就是犯罪之日。若职务侵占是连续实施的,如每月都截留单位资金,最后一次截留行为结束之日为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追诉期从这天起算。
需注意,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职务侵占追诉时效从什么地方开始算
职务侵占追诉时效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犯罪之日是指犯罪行为完成或停止之日。例如,行为人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完成转移财物控制的日期就是犯罪之日。
若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职务侵占罪根据数额不同量刑不同,追诉时效也不同。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三、职务侵占追缴财产应退赔给何人
职务侵占追缴财产应退赔给遭受损失的单位。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在职务侵占案件中,单位作为被侵害的主体,其财产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失,所以追缴的财产应直接退赔给单位,以弥补单位的经济损失,恢复单位对财产的合法占有和支配。若单位因该侵占行为还遭受了其他间接损失,也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途径进一步主张赔偿。
当探讨职务侵占追诉期的起点是从哪算起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追诉期的时长会根据职务侵占的犯罪数额、情节严重程度等有所不同,数额越大、情节越严重,追诉期可能越长。另外,若在追诉期内犯罪嫌疑人又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追诉期会重新计算。在实际的法律认定和处理中,这些情况都较为复杂。如果您对职务侵占追诉期的时长、重新计算等相关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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