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认购书中的定金哪种情况可以退还
认购书中的定金在以下情况可退还:
1.开发商原因:若开发商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如擅自变更房屋规划、将房屋转售他人等,构成违约。根据定金罚则,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因不可抗力、政策调整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订立,出卖人应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例如购房政策突然调整,购房者失去购房资格。
3.协商一致:买卖双方经协商就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签订正式合同,此时定金应退还。比如对合同中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重要条款存在分歧。
认购书定金退还纠纷判定需依据具体情形。若因开发商原因致合同无法订立,如擅自变更房屋规划等,根据《民法典》定金罚则,开发商应双倍返还定金。若因购房者自身原因不履行认购书约定签约,如无正当理由反悔,定金不予退还。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如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导致合同无法订立,购房者可要求退还定金。实践中,需结合认购书约定、双方举证情况等来综合判断责任归属,以确定定金是否退还及退还方式。
三、认购书定金退还纠纷中法律责任咋划分
认购书定金退还纠纷法律责任划分需依不同情形判断。若因开发商原因致合同无法订立,如擅自变更房屋规划等,根据定金罚则,开发商应双倍返还定金。若因购房者自身原因不履行签约义务,如无正当理由反悔,定金不予退还。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如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导致合同无法订立,开发商应退还定金。若双方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一致,无法达成签约,定金也应退还。关键在于确定责任归属,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明确责任、维护权益。
当探讨认购书中的定金哪种情况可以退还时,除了常见的开发商违约等情形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若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使得购房计划无法继续,定金也应退还。对于定金退还的具体流程、证明材料的准备等细节,可能很多人还存在疑问。要是你在认购书定金退还方面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或者面临相关困扰,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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