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夫妻一方有得绝症的可以离婚吗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夫妻一方患绝症并非禁止离婚的法定事由,离婚的核心判断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具体分析:
1.离婚的法定条件: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通过调解或诉讼程序处理。法院审理时,若确认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如重婚、家暴、分居满二年等情形)。患绝症本身不直接导致感情破裂,但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2.夫妻扶养义务的限制:《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但该义务不排除离婚的权利。若患病方因绝症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院会审查离婚后其生活保障是否充分(如财产分割倾斜、经济帮助等),避免因离婚导致患病方陷入生存困境。
3.司法实践考量:若患病方具备基本生活能力(如自有财产、医疗保障),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长期分居、无沟通),法院可能准予离婚;若患病方完全依赖对方扶养且无其他依靠,法院通常会谨慎处理,优先保障弱势一方权益。
综上,患绝症不阻碍离婚请求,但需兼顾感情状况与患病方权益保障。建议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在法律框架内妥善处理财产分割、经济帮助等问题。
二、夫妻一方有债务,另一方是否要偿还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是否需另一方偿还,核心在于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
1.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
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如补签、口头认可)的债务;
一方婚内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如衣食住行、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
一方婚内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需要的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如共同投资、公司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2.个人债务由一方自行承担:
一方婚内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需要,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经营的债务;
一方婚前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除外);
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虚构的债务;
综上,并非一方债务另一方必然偿还,需结合债务形成原因、用途及举证情况综合判断。债权人主张共同债务的,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三、夫妻一方有精神障碍是否能离婚
夫妻一方有精神障碍的,可依法离婚,但需满足法定条件并遵循特殊程序。
核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离婚的唯一法定标准。精神障碍本身不构成离婚障碍,但需证明该情形导致感情无法维系(如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共同生活)。
特殊程序要点:
1.主体资格:若患病方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成年子女等)代为参与诉讼;法定代理人推诿时,法院将指定代理人。
2.协议离婚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通过协议离婚(需双方完全自愿且具备行为能力),仅能通过诉讼离婚。
权益保障:离婚时,需对患病方的生活作出妥善安排:
财产分割应适当倾斜,保障其基本生活;
若患病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另一方需支付必要扶养费(《民法典》第1090条)。
例外情形:若婚前隐瞒精神障碍,婚后对方知情1年内可申请撤销婚姻(《民法典》第1053条),而非离婚。
综上,符合感情破裂条件的,法院会支持离婚,但需兼顾患病方的合法权益。
当探讨夫妻一方有得绝症的可以离婚吗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选择离婚,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倾向于照顾患病一方,以保障其后续治疗和生活。另外,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如果患病方无法很好地履行抚养义务,法院在判决时也会综合考量。婚姻本就承载着责任与义务,面对一方患绝症的情况,离婚与否是艰难的抉择。若你在这种情况下对离婚程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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