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协议期满后能否收取物业费
协议期满后能否收取物业费需分情况判断。
若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但物业服务企业继续按照原合同提供服务,业主也实际接受了该服务,依据《民法典》中关于事实合同关系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这种情况下,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业主不能以合同期满为由拒付。
若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且物业服务企业不再提供服务,或业主已明确拒绝其继续服务,此时物业服务企业无权收取物业费。
另外,若合同期满后,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原企业应及时退出,若继续强行服务,业主无需支付相关费用。
二、协议期满未续约收取物业费是否合法
协议期满未续约但继续提供物业服务并收取物业费一般合法。依据《民法典》等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若物业服务人按约继续提供服务,业主也接受了该服务,双方形成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此时,物业服务人有权请求业主按原合同标准支付物业费。不过,任何一方都可随时解除该事实合同关系,但应提前合理期限通知对方。业主不能以合同期满未续约为由拒交物业费,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物业未提供基本服务,业主可与物业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协议期满未续约按原标准收物业费合法吗
协议期满未续约,按原标准收物业费是否合法需分情况判断。若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业主大会未续聘新物业,原物业继续按照原合同标准提供服务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原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这种情况下物业按原标准收物业费合法。不过业主或物业均可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只是应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若物业未按原标准提供服务,或业主大会已明确不再续聘,物业仍按原标准收费,则不合法,业主可与物业协商降低费用或拒绝支付不合理部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在探讨协议期满后能否收取物业费这个问题时,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若协议期满但物业服务企业仍按原约定提供服务,业主事实上也享受了服务,那么物业服务企业是可以主张物业费的。不过,若业主能证明服务未达标准,可适当减少费用。另外,若协议期满后未续签新协议,双方权利义务的界定也会影响物业费收取。若你对协议期满后物业费收取的具体金额、服务标准界定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专家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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