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家事领域,婚内财产侵权纠纷是常见且棘手的实务问题,尤其是一方擅自赠与婚外第三人财产的情况。本案中,汪育倩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成功解决了此类难题。
证据精准梳理
接受委托后,汪育倩律师深知证据是胜诉的关键。她第一时间协助委托人张女士梳理案件核心事实,收集并固定关键证据,如结婚证、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对于张女士初步主张的转账金额,律师仔细核对每一笔交易凭证,发现存在部分重复计算及错算情形。通过依据原始支付凭证逐一核对,最终精准锁定王先生向李女士的实际转账总额,同时核实李女士的反向转账金额,为庭审辩论奠定了坚实的事实基础。这种严谨细致的证据梳理工作,避免了因证据不准确而可能导致的败诉风险。
明确法律依据与辩论焦点
结合案件事实,律师确定了核心法律依据,即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庭审中,被告李女士提出抗辩,认为转账款项用于共同生活消费,不存在无偿赠与,且剩余款项应视为王先生个人消费,不应返还。针对这些抗辩,汪育倩律师发表重点辩论意见。她指出王先生的收入及投资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其向李女士支付的大额款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未取得张女士同意,属于无权处分,侵犯了张女士的财产所有权。同时,王先生与李女士的婚外恋关系违背公序良俗,赠与行为无效。此外,李女士主张“款项用于共同消费”未提供充分证据,其反向转账金额可合理抵扣,但不能改变赠与行为性质,也不能免除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律师准确把握法律要点,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抗辩。
积极沟通推进庭审
案件审理过程中,第三人王先生未到庭参加诉讼。汪育倩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提交完整的证据链,确保法院能够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同时,针对被告提交的证据逐一质证,指出其证据的关联性及证明力不足,进一步强化己方主张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这种积极主动的沟通和质证工作,有助于法院准确判断案件事实,作出公正判决。
最终,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汪育倩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判令被告返还夫妻共同财产。本案的成功处理,不仅为委托人张女士追回了被擅自处分的财产,也彰显了律师在解决婚内财产侵权纠纷这类实务难题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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