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减刑申诉相关规定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洪静律师
洪静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万人
专家导读 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2、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理。

2024减刑申诉相关规定有哪些?

罪犯对于自己所获刑罚有异议的,有权利提出申诉,其申诉权利是可以被保护的。申诉和减刑并不冲突,两者可在同一期间进行。不能直接认为申诉的犯罪者等同于没有悔过行为,对于当事人和其亲属正当、符合情形的申诉,法院应进行审理。2017减刑申诉相关规定有哪些?以下是申诉相关规定:

一、申诉相关规定

(一)刑法

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认罪悔罪;

2、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3、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4、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不积极退赃、协助追缴赃款赃物、赔偿损失,或者服刑期间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意图获得减刑、假释的,不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

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申诉权利应当依法保护,对其正当申诉不能不加分析地认为是不认罪悔罪。

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理。

(二)监狱法

第七条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第二十一条罪犯对生效的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对于罪犯的申诉,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罪犯提出的控告、检举材料,监狱应当及时处理或者转送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处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

第二十三条罪犯的申诉、控告、检举材料,监狱应当及时转递,不得扣压。

第二十四条监狱在执行刑罚过程中,根据罪犯的申诉,认为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监狱提请处理意见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

一切执法机关发现新证据或发现断案错误的,可重新审理、处理。即使当事人已经在监狱中服刑时进行了申诉,也应按照规定和流程审理、通知。同时要区分其正规的申诉和虚假悔罪行为,正当有效的申诉行为可能改变案件的判定从而获得减刑。有法律需要可咨询律图的专业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5千字,阅读时间约12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8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2024减刑申诉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0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8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1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1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0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7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2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3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5****25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1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1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8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6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1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7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拘役减刑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1条第2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减刑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的条件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朋友他们公司在注册的时候,我朋友他们公司你的注册资本现在要减资去了,我哥哥他们公司的注册资本在减资的时候,去相关部门申请注册资本减值如何申报的
[律师回复]
一、公司的权力机构作出决议或者决定
1、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在有限责任公司,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
2、国有独资公司不同,其决议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来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减资申请,必须由指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再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而在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由代表7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
二、编制表册。当公司决议减少注册资本时,财产清单和资产负债表这两个表册必须由董事会编制。
三、通知和公告
四、通知债权人。应当注意的是,公司如果是增加注册资本,则公司不必通知和公告债权人,但是当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就要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之日起的10日内通知到已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五、进行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公司章程原定的注册资本发生变化,须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至少三次公告的报纸;
3、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4、新一届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变动的事项);若股东减资后原股东不变,则只要开一个股东会、作一个股东会决议即可(即新一届股东会决议和前一届股东会决议可合并为一个股东会决议);
5、前一届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减资者、减资的股权额、减资方式、减资后的最新股本结构等);
6、经公司股东会确认的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7、由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
8、《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A:法人)》及《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B:自然人)》;
9、减资的验资证明(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10、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由工商局档案室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的该公司章程复印件。
公司注册资金减资,有很多原因,下面是比较常见的几种:
1、被有关行政机关勒令减少注册资本,意思就是被工商,税务查帐后,认为严重亏损或者资金不实,必须减资;
2、转变公司性质的时候,股份有限公司,必须500万以上,但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的最低只要3万,如果股份有限公司改变为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当然可以减少注册资本。
3、经营范围的变更或纳税方式的变更,涉及到经营范围中具体项目的或者纳税种类有注册资本要求的,比如国际货运代理中的海运代理,必须500万以上,比如一般纳税人,必须50万以上。一旦不涉及到这些,那就不需要投入那么多资金,自然也可以决定减少。
4、原来注册资本过多,发现资金闲置的太厉害,在不影响正常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下,经投资人(董事会或股东会)讨论决定,可减少注册资本。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28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法院对单位判处罚金申请减免相关规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罚金标准是多少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是人民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实施罚金刑,有利于从经济上惩罚、教育犯罪分子。罚金应当缴纳,但在一定条件下,罚金也可以减免,以体现刑罚人道主义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罚金的减少和免除作为罚金刑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问题、还涉及到人民内部如何分工问题,更涉及到应否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问题,然而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此规定的甚少。给司法实践带来了混乱,因此有必要从理论上予以澄清。
二、罚金怎么减免
1、对罚金进行减少或免除可否由人民不得依职权进行对罚金进行减少或免除程序的启动人民可否依职权进行,答案是否定的。这是因为罪犯本人、亲属对自己的经济状况最了解,是否丧失履行能力当事人最清楚,人民不宜越庖代储。这样做即可以防止人民滥用刑罚执行变更权,又可以避免因人民不适当的减免罚金而使国家财政收入减少,起不到惩罚犯罪分子防止犯罪的作用。因此实践中应由罪犯本人、亲属或犯罪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应对申请的主体是否适格及申请理由是否适当进行审核,并重点对可以酌情减少或免除的事由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看看是否存在因遭遇不可抗拒而使财产财产减少灭失或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力或需要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要支付巨额医疗费,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是否确实存在。在此过程中,人民不得依职权裁定对罚金进行减免,只能根据有关人员的申请进行。
2、对罚金进行减少或免除应由人民的哪一部门进行罚金刑由人民执行,这是毫无异议的。但有争议的是,减免罚金的裁定究竟由人民内部哪一个部门作出,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理论有不同的意见:一种观点认为,减免罚金的权力属行使刑事判决权的合议庭。因为罚金属于一种刑罚,体现国家对犯罪分子的强制性惩罚。其他庭无刑事审判权,不能随意减免。罚金数额是由刑庭根据具体犯罪情节、按照“罪刑相适应”原则决定的,既然是由刑庭作出,其减免权也应在刑庭,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刑事判决的严肃性。
第二种观点认为,减免罚金的权力属于行使执行权的合议庭。罚金的强制缴纳属于刑事执行的内容。虽然判决罚金数额的权力在刑事审判组织,但减免罚金的权力却属于执行权而非审判权的内容。执行组织不能行使审判权,同样审判组织也不能行使属于执行程序的权力。而且不论民事、行政诉讼中,执行裁定均是由执行庭下发,如按照
第一种观点,中止执行的裁定则更要由刑庭决定了,显然与法相悖。因此,不能由刑庭制作裁定书,执行庭同样要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审查是否发生了不能抗拒的事实,并不会“随意”减免。
第三种观点认为,减免罚金的权力应属于审判监督庭。理由是,对人身自由刑的减刑、假释实践中均由审判监督庭进行,财产型与人身自由刑均属于我国的刑罚内容,根据类似情形类似处理的原则,对财产型罚金的减免也应由审判监督庭进行。即可以保持刑罚执行主体的一致性,也有利于强化人民的内部监督,以维护犯罪人的合法权益。笔者同意
第三种观点。根据审执分离的原则,作为判决罚金数额的权力在刑事审判组织,但减免罚金的权力却属于执行权而非审判权的内容。对罚金的减免属于刑事执行的内容,因此减免罚金不应由刑事审判庭进行,因此
第一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还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均没有规定人身自由刑的减刑、假释,财产刑的减免由执行庭进行。主张减免罚金的权力属于行使执行权的合议庭没有法律依据,
第二种观点也是不正确的。
3、在裁定对罚金进行减少或免除时应否接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还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均未作规定。但根据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人民裁定减少或免除罚金应当接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
首先,刑事诉讼法
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罚金的减免属于刑事诉讼刑罚执行中的一项具体制度。刑事诉讼法
第八条的规定规定在总则中,属于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对各种刑事诉讼活动均具有指导作用,各种诉讼行为均应当遵守这一基本原则。因此人民在依法行使该权力时,理应接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
其次,人身自由刑的减刑、假释和财产刑罚金的减免都属于刑罚执行的变更。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人身自由刑的减刑、假释的裁定如何通知人民检察院以及对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的,人民如何处理,都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然而却对财产刑罚金的减免如何接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未作任何规定,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立法缺陷。在立法未做出修改前,我们应当参照人民检察院对人民对人身自由刑的减刑、假释的监督的规定,人民作出罚金减免的裁定后,应及时送达同级人民检察院,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的裁定不当,可以向人民提出书面的纠正意见。人民应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一个月内作出最终裁定。这样,既可以保持法律适用的统一,避免出现类似情形却有不同的处理结果的情况发生。又遵守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做到了自觉接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也体现了人民和人民检察院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原则。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关于减免抚养费规定的相关解释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们公司正在研究一项专利技术,想要申请费用减缓,让我查询下有关发明专利申请费用减缓的相关规定?
[律师回复] 专利费减相关业务办理方式编辑
一、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经审批合格的,在一个自然年内申请专利或缴纳专利费用,可依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请求减缴相关费用,无需逐件提交证明材料。
二、自2016年9月1日(含)起,专利申请请求书和与中间文件配套使用的《费用减缓请求书》将进行适应性调整;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请求专利费减的,只需在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勾选“□请求费减且已完成费减资格备案”,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后请求费减的,则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
更正、撤销和惩戒
专利收费减缴请求审批决定做出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该决定存在错误的,应予更正,并将更正决定及时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专利收费减缴请求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假证明文件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在查实后撤销专利减缴收费决定,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已经减缴的收费,并取消其自本年度起五年内收费减缴资格,期满未补缴或者补缴额不足的,按缴费不足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专利代理机构或者专利代理人帮助、指使、引诱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惩戒。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328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集资诈骗死缓减刑相关规定?
死缓在两年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处理方法,是刑法规定的必然处理方式之一。死缓即生命刑的缓期执行,“实际上指死刑缓期执行的执行,核心内容是死缓考察的执行。”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罚金减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法定减刑的相关规定是罚金是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同框收财产的性质一样,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的所有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减刑的相关规定是犯罪嫌疑人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舍己救人的这些行为都可减轻。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减刑最多减多少年,减刑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犯罪分子只要在刑罚执行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可以适用减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关于减免的租房减免申请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当前,国家各部门及各省份紧急出台了一系列惠企新政策,减免租金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1.鼓励类,如:鼓励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等在期间适当减免或延期收取中小企业的租金、物业管理和其他费用,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2.鼓励且补贴类,如: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期间的租金,各区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3.减免类,如: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餐饮住宿百货业中小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免半收取2个月房租。 如上,相关政策受惠对象均为承租房屋场所用于生产经营的企业,多限定在小微型企业、创新型企业、餐饮住宿百货业、商务楼宇的租户等;而对于直接给予免减的,多为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中小企业。 以吉林省为例: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感染的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规定:“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征收1至3个月的租金;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延迟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感染的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规定:“降低房租成本。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征收1至3个月的租金。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及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创业载体带头减免承租经营主体的房租,鼓励其他民营中小企业创业载体为租户减免租金。……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对在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2024减刑申诉相关规定有哪些?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