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一房数卖,该如何确定房屋的归属
在一房数卖情形下,房屋归属按以下规则确定:若房屋已过户登记给其中一方,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该已登记的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若均未办理过户登记,但房屋已交付给一方,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可优先取得房屋。若既未登记也未交付,综合考虑各买受人付款先后、合同成立先后等因素。一般来说,先行支付购房款的买受人有一定优先性;若付款情况相同,合同成立在先的买受人更有机会取得房屋。未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依据合同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要求其赔偿损失。
二、一房数卖,未获房者怎样依法维权
一房数卖中,未获房者可这样维权:若房屋未过户,且已合法占有房屋的是他人,未获房者可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若房屋已过户给他人,未获房者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可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未获房者应及时收集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与出卖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一房数卖未获房,法律途径索赔可行吗
可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若为普通房屋的一房数卖,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赔偿损失;合同无约定的,可主张赔偿实际损失。因此,未获房的买受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索赔。
当遭遇一房数卖,该如何确定房屋的归属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实际上,确定归属后还有一些后续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未获得房屋的买受人该如何维权。一般来说,未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另外,一房数卖中出卖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也备受关注,如果构成欺诈,买受人还可以依法要求惩罚性赔偿。若你在一房数卖问题上,无论是确定房屋归属,还是后续的维权、责任认定等方面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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