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侵权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以《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及相关法律为依据,核心是对侵权行为造成的合法权益损害予以救济,具体涵盖以下维度:
一、受侵害的权益类型
适用于人身权益与财产权益受侵害的情形:
1.人身权益: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婚姻自主权、监护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如著作权署名权)等;
2.财产权益: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的经济利益)、继承权,第三人故意侵害债权(如阻碍合同履行)且符合法定条件时也可适用。
二、损害赔偿的范围
1.财产损害:包括直接损失(现有财产减少,如财物毁损的修复费、医疗费)与间接损失(可得利益丧失,如误工费、经营预期利润,需具备确定性和可预见性);
2.精神损害:仅限人身权益受严重侵害(如残疾、死亡、名誉权严重受损),或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如遗照、纪念物)毁损时,可主张精神抚慰金。
三、法定特殊侵权场景
涵盖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高度危险作业、饲养动物致害、建筑物/物件致害等专门侵权类型,各场景下责任认定与赔偿规则依《民法典》对应条款调整。
注意:侵权与违约竞合时当事人可择一主张;纯粹经济损失(无直接权益侵害的损失)原则上不支持,除非法律特别规定。
二、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与方式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侵权损害赔偿范围及方式如下:
一、赔偿范围
1.财产损失:侵害他人财产的,按损失发生时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民法典》第1184条)。
2.人身损害:含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等治疗康复支出;残疾需赔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死亡需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民法典》第1179条)。
3.精神损害:侵害人身权益致严重精神损害,或故意/重大过失侵害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如遗照、纪念品)致严重精神损害的,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1183条)。
二、赔偿方式
1.金钱赔偿:最核心方式,覆盖上述全部损失类型(如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2.恢复原状:财产损害中,若财产可修复(如车辆维修),优先适用恢复原状;无法恢复则转为金钱赔偿(《民法典》第1184条)。
(注: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属侵权责任承担方式,非直接赔偿方式。)
以上为法定赔偿范围及主要方式,具体需结合侵权事实认定。
三、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规则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规定,侵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规则如下:
一般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比如甲被乙打伤,甲自知道是乙侵权且自身受伤时起算三年时效。
最长诉讼时效: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诉讼时效中断: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在探讨侵权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涵盖什么时,除了明确的适用范围外,还有两个关键方面值得关注。一是赔偿数额的确定,它会依据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等多因素综合判定。二是赔偿的方式,既可以是金钱赔偿,也能采用恢复原状等其他形式。侵权损害赔偿的情况复杂多样,每个案件都可能有独特之处。若你对侵权损害赔偿适用范围的具体界定、赔偿数额计算或赔偿方式选择等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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