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也就是打离婚官司,此时需要由法官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同时结合夫妻的实际情况作出判决,无论最终是否能离婚成功,在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都是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那通常去法院起诉费用谁来承担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离婚诉讼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
(1)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
(2)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 元;
(3)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
(4)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 1510元;
(5)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 2510元;
(6)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 5010元;
(7)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 ×0.5% 10010元。
2、如何缴纳离婚诉讼费用?
(1)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3、法院起诉费用谁来承担
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双方承担诉讼费用的比例。诉讼离婚的费用由原告一方预交,原告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之日起 7 日内交纳。如果当事人因生活困难无力交纳的,可以按规定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
小编提醒:离婚案件的诉讼费不完全依据由败诉方承担的原则。
因此对于提起离婚诉讼的人而言,此时自己仅仅是垫付的费用,最终并不一定就是由自己承担这部分费用。不过要是在离婚的过程中有聘请律师的话,这种情况下,律师的费用自然是要由自己承担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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