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与商法的关系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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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具有调整行为的营利性特征,又具有商主体严格法定等原则。主要包括公司法、保险法、合伙企业法、海商法、破产法、票据法等。公司法是包括在商法中的。
公司法与商法的关系是怎样的?

一个国家的经济对国家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保障国家经济有序发展,国家制定了各种法律来对经济活动中的相关事项作出规定。我们知道,公司法与商法都是调整经济秩序的法律,但这两者有什么关系呢?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司法与商法的关系是怎样的?

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具有调整行为的营利性特征,又具有商主体严格法定等原则。主要包括公司法、保险法合伙企业法海商法、破产法、票据法等。公司法是包括在商法中的。

二、商法的基本原则

(一)强化企业组织

1、提高企业素质。主要依靠两套法律机制,一是,企业融资和确保企业财产基础的法律机制,

如公司法上的有限责任、资本三原则。二是,实现企业优胜劣汰和实现资产优化组合的法律机制,如破产、重整、兼并制度。

2、完善企业结构。包括完善企业内部的治理结构(主要是合理分配投资者和经营者的权利)和协调企业内部关系(主要保护职工利益,加强职工民主管理)。

(二 )提高经济效益 即 :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营收益。商法的这一原则主要体现在保护产权、维护信用、促使交易便捷三个方面。

1、商法保护产权,主要体现在界定产权(明晰产权)和维护其权威上;包括在产权受侵害时,给予及时、充分的救济。

2、信用的核心是信任。信任就意味着可以低成本地进行交易,从而提高经济效率。破产法对维护信用有积极的作用。

3、交易便捷可以节约时间成本。为此,商法提供了不少制度支持。如商事交易的技术化(定型化),大量运用默示行为、证明形式自由、时效短促、商事促裁等。

(三 )维护交易公平

就是要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主要体现为平等原则和诚信原则。例如,信息披露制度、一股一权原则、禁止内幕交易等,体现了平等原则。董事对公司的忠实义务、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等,体现了诚信原则。

(四) 保障交易安全 商法为此提供的制度主要有:

1、强行主义;

2、公示原则;

3、外观法则(客观主义);

4、严格责任;

5、保护善意买受人(第三人)。

商法并不是单独的法律,它是所有调整经济关系法律的总称,它包括了公司法。而商法的几大原则公司法也应遵循,分别是维护交易公平、提高经济效益、强化企业组织以及保障交易安全这四个基本原则,商法所包含的所有法律都应遵循这几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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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比较民商法角度分析,无论是实行民商合一立法体例还是实行民商分立立法体例的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商法都是优先适用于民法的特别法,而且体现市场经济特点的法律的制度与规范,更多表现为商法总则的制度与规范(如作为商主体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作为商行为的商事合同、商事代理行为)。
2、从当下我国民商立法的实际出发,这种“商法体现”既可以表现为有关民商事单行法律(如合同法、公司法)的立法安排,也可以表现为有关民商事单行法的司法解释(如合同法、公司法的司法解释)的司法安排,但是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总则性质的民商事基本法(如制定法律或商事通则),来体现商法总则制度和规范,则是包括《民法典》编纂在内的我国市场法律制度立法完善的一个当务之急。
二、我国法律“立法目的”条款中商法内容的加入
第一,《决定》将《民法典》编纂作为我国法治经济中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的首要任务,所以对于我国而言,民法作为市场经济基本法的现代意义,大于民法作为市民社会基本法的历史意义。
第二,重视民事主体人格权的保护,是现代民法的一个发展趋势,即“人格权优先于财产权”的发展趋势,也反映了当下我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将人权保护重点由保护人的生存利益向保护人的精神利益转移的发展趋势。体现上述发展的一个重要立法趋势是,有关民事主体权利的分类愈来愈细,以便从形式和内容上更好地体现民法对民事主体权益的“终极关怀”。
第三,民法主要是裁判法,而裁判法的重点是法律适用。无论在民商合一立法体制中还是在民商分立的立法体制中,商法相对独立于民法理论与实践的价值,在于 “特别法优先适用于基本法”的法律适用价值,所以法律确定商法规范“优先适用”于民法规范的一般条款亦即商法总则有关商法规范适用的一般规则,十分必要。
可见,商法内容在法律中的加入,更符合民商法有机统一的我国市场经济政策发展,是民法商法在理论实践融合的价值发展。,商法相对独立于民法理论与实践的价值。如果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咨询本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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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当下我国民商立法的实际出发,这种“商法体现”既可以表现为有关民商事单行法律(如合同法、公司法)的立法安排,也可以表现为有关民商事单行法的司法解释(如合同法、公司法的司法解释)的司法安排,但是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总则性质的民商事基本法(如制定法律或商事通则),来体现商法总则制度和规范,则是包括《民法典》编纂在内的我国市场法律制度立法完善的一个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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