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引诱幼女卖淫罪怎么判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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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二款,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条第二款规定了对引诱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卖淫行为的更高的法定刑。

在我国引诱幼女卖淫罪怎么判

在生活当中,我国执法机关人员在处理一些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时候,通常都会从重进行处罚。因为在某些情况下,其实未成年的心智尚不成熟,根本就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责任能力或者是刑事责任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因为他人的诱导做出一些犯罪违法的活动的话,行为人都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在我国引诱幼女卖淫罪怎么判?


一、在我国引诱幼女卖淫罪怎么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引诱幼女卖淫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奸淫幼女罪的主体与强奸罪一样,一般为16周岁以上的男子。本法第I7条第Z款对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规定,明确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8种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其中包括“强奸”,但未明确列举出“奸淫幼女”。但本条第2款规定了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处”,可以将奸淫幼女视为强奸的一种特殊形式,因此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纳入奸淫幼女罪的主体范围,并无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之嫌:而且,从对幼女的特殊保护出发,主张奸淫幼女罪的主体包括已满1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也是十分必要的。

三、构成奸淫幼女的条件有哪些?

必须以奸淫幼女罪的犯罪构成为依据,凡是行为人的行为符合奸淫幼女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的,应定奸淫幼女罪;凡是行为人的行为不符合奸淫幼女罪全部构成要件,而又不构成其他罪的,就不应定罪,即非罪,这是区分奸淫幼女罪与非罪界限的一个总原则,也是一个总的界限,但是,由于奸淫幼女行为的复杂性,既要对幼女予以特殊保护,又不能任意扩大打击面,从而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也就经常在奸淫幼女罪与非罪问题上发生争议。

(1)男青少年与染有淫乱恶习的幼女发生性交行为的界限

由于幼女染有淫乱恶习,遇见男青少年就搭话,问长问短,从外貌上也看不出是幼女,自愿与男性发生性关系,一般也可以不定为奸淫幼女罪,对最初奸淫幼女的,或引诱该幼女卖淫的,应依法治罪。

(2)未婚男青年与发育较早、貌似成人、虚报年龄,不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的界限

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育早熟,身体高大,貌似成人,虚报年龄,与男青少年谈恋爱,而男青少年误信其为少女,双方自愿发生两性行为,类似青少年男女谈恋爱中越轨行为。男青少年没有摧残幼女的犯罪故意,也不宜定奸淫幼女罪。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强奸案的有关规定,如果引诱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话,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会从重进行处罚。并且触犯本罪如果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最高刑罚会面临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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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案件时间、地域跨度大、集团犯罪或案情复杂、影响重大的,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高于收费标准的3倍。
2、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6000元/件。
3、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进计算收取:
    标的额 收费费率
(1)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 5.5%;
(2)100001元—200000元的部分  5%;
(3)200001元—500000元的部分 4.5%;
(4)500001元—1000000元的部分  3.5%;
(5)1000001元—2000000元的部分 3%;
(6)2000001元—5000000元的部分2%;
(7)5000001元以上1%;
4、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标准:3000—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比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按照标的额收费。
(二)提供非诉讼法律事务、担任法律顾问、解答法律咨询、代写各类法律文书等,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
(三)风险代理: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或仲裁案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实行风险代理,即律师事务所只收取基本办案费用,代理胜诉后委托方按约定标的额的百分比支付律师代理费。
风险代理具体收费比例由委托方与律师事务所在标的额的30%的范围内协商收取。
(四)代理仲裁案件:按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引诱幼女卖淫罪认定定罪量刑分析
[律师回复] 对于引诱幼女卖淫罪认定定罪量刑分析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引诱卖淫罪引诱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行为。
二、引诱卖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但破坏社会风尚,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严重摧残了的身心健康。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卖淫的行为。所谓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或其他物质或非物质性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灌输腐朽思想等其他手段,勾引、诱惑、劝导、怂恿从事卖淫活动。所谓卖淫,是指为谋利,与不特定的他人进行或者其他性行为。行为人段系引诱向他人卖淫,才能构成本罪,若是引诱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则应依具体案情以罪或嫖宿罪论处。行为人的行为方式仅限于引诱,若是组织、强迫、容留、介绍卖淫的,则应分别以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和容留、介绍卖淫罪论处。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排除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存在,是否具有营利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三、引诱卖淫罪如何处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相关法条链接《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二款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前款所列单位的卞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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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幼女卖淫罪的犯罪构成?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引诱幼女卖淫罪的犯罪构成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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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引诱卖淫罪引诱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行为。
二、引诱卖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但破坏社会风尚,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严重摧残了的身心健康。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卖淫的行为。所谓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或其他物质或非物质性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灌输腐朽思想等其他手段,勾引、诱惑、劝导、怂恿从事卖淫活动。所谓卖淫,是指为谋利,与不特定的他人进行或者其他性行为。行为人段系引诱向他人卖淫,才能构成本罪,若是引诱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则应依具体案情以罪或嫖宿罪论处。行为人的行为方式仅限于引诱,若是组织、强迫、容留、介绍卖淫的,则应分别以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和容留、介绍卖淫罪论处。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排除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存在,是否具有营利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三、引诱卖淫罪如何处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相关法条链接《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二款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前款所列单位的卞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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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引诱卖淫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但破坏社会风尚,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严重摧残了的身心健康。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卖淫的行为。所谓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或其他物质或非物质性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灌输腐朽思想等其他手段,勾引、诱惑、劝导、怂恿从事卖淫活动。所谓卖淫,是指为谋利,与不特定的他人进行或者其他性行为。行为人段系引诱向他人卖淫,才能构成本罪,若是引诱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则应依具体案情以罪或嫖宿罪论处。行为人的行为方式仅限于引诱,若是组织、强迫、容留、介绍卖淫的,则应分别以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和容留、介绍卖淫罪论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排除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存在,是否具有营利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条件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引诱卖淫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但破坏社会风尚,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严重摧残了的身心健康。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卖淫的行为。所谓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或其他物质或非物质性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灌输腐朽思想等其他手段,勾引、诱惑、劝导、怂恿从事卖淫活动。所谓卖淫,是指为谋利,与不特定的他人进行或者其他性行为。行为人段系引诱向他人卖淫,才能构成本罪,若是引诱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则应依具体案情以罪或嫖宿罪论处。行为人的行为方式仅限于引诱,若是组织、强迫、容留、介绍卖淫的,则应分别以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和容留、介绍卖淫罪论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排除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存在,是否具有营利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西宁引诱幼女卖淫罪律师费收多少
[律师回复] (一)按计件方式收费的标准:
1、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3000元/件;
(2)起诉阶段:5000元/件;
(3)审判阶段:6000元/件;
(4)办理自诉案件:5000元/件。
因案件时间、地域跨度大、集团犯罪或案情复杂、影响重大的,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高于收费标准的3倍。
2、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6000元/件。
3、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进计算收取:
    标的额 收费费率
(1)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 5.5%;
(2)100001元—200000元的部分  5%;
(3)200001元—500000元的部分 4.5%;
(4)500001元—1000000元的部分  3.5%;
(5)1000001元—2000000元的部分 3%;
(6)2000001元—5000000元的部分2%;
(7)5000001元以上1%;
4、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标准:3000—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比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按照标的额收费。
(二)提供非诉讼法律事务、担任法律顾问、解答法律咨询、代写各类法律文书等,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
(三)风险代理: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或仲裁案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实行风险代理,即律师事务所只收取基本办案费用,代理胜诉后委托方按约定标的额的百分比支付律师代理费。
风险代理具体收费比例由委托方与律师事务所在标的额的30%的范围内协商收取。
(四)代理仲裁案件:按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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