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执业经历
周俊律师毕业于中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持有执业证号142xxxxxxxx726976。自2000年开始,他在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开启了自己的执业生涯,至今已有25年之久。在这漫长的时间里,他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办理了近千件案件,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是中国律师协会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员,同时担任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离婚婚姻家庭案件团队负责人、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团队负责人、工伤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团队负责人等重要职务。其擅长的领域广泛,涵盖婚姻家庭、工伤赔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侵权纠纷以及债权债务等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
案件受理情况
在众多案件中,“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李XX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案”颇具代表性。李XX是一位家住宜都市的农民工,1962年4月7日出生,到宜昌市从事木工工作。他经朋友介绍到胡XX处工作,胡XX安排他在宜昌、松滋等多处工地施工。截至2021年,胡XX尚有2万多的劳务费未付给李XX,李XX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1年9月来到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援助中心审查时发现证据可能不足,因为李XX和胡XX既没有明确的欠条或者借条,也没有胡XX认可的证明李XX劳务费用的情况说明。不过,有胡XX和李XX的部分聊天记录涉及劳务费内容。援助中心联系周俊律师前来商议,周俊律师详细询问李XX事实经过后,也发现缺乏明确书证,且聊天记录中劳务费表达模糊不明确、具体数额未清晰体现,仅有李XX自己书写的工地工作流水账。但周律师认为,虽然案件起诉有一定风险,不过胡XX和李XX关系未僵,双方保持联系,可通过联系收集证据。鉴于该案件系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符合《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案件范围规定,且李XX系外地打工人员、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援助情况,西陵区援助中心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周俊律师承办该案。
证据收集工作
周俊律师接到案件后,深知证据不足可能导致法院立案困难。于是,他开始想方设法为受援人李XX寻找有利证据。他通过查看李XX的微信记录,寻找有用的证据线索,并将有用的微信聊天截屏。同时,打开李XX的短信记录,查找相关证据线索,还指引当事人到银行去打印胡XX给李XX的银行转账记录。为了进一步固定证据,他指引当事人给胡XX打电话并进行录音,准备好录音笔录以及刻录录音光盘。此外,他提醒李XX编辑微信内容发送给胡XX以获取有用证据材料,并将有用的微信聊天截屏固定证据。最后,他前往公安派出所查询被告人胡XX的身份信息。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因被告胡XX户籍在宜昌市西陵区,该案归宜昌市西陵区法院管辖。
庭审辩论及调解
案件立案后在西陵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胡XX聘请了律师为其代理。在法庭上,周俊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指出证据包括电子数据,电子数据涵盖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等,他凭借收集到的电子证据为当事人李XX据理力争,充分维护李XX的合法权益,保护农民工的利益。开庭后,周俊律师与承办案件的李XX多次沟通交流,李XX认为双方系民事纠纷,争议金额不多,且胡XX和李XX关系尚可,劳务关系肯定存在,但关于具体金额证据仍不充分,建议双方调解结案。周俊律师与李XX商量好后,联系对方律师进行多次谈判,希望化解双方矛盾,促使双方各自退让一步。最终,双方达成调解,西陵区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被告胡XX支付原告李XX劳务费15000元,分三次支付,李XX放弃其他诉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此案件还在湖北省宜昌市三峡日报、湖北日报等媒体上进行了报道,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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