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的买卖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才可以的,按照正常的宅基地买卖程序,买房在购买宅基地以后,必须及时的办理宅基地过户手续。其实,再办理宅基地过户手续的时候,各地的国土资源局都会严格的进行审查。有些公民在购买宅基地以后就没有及时的办理过户。那么,没过户的宅基地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
一、没过户的宅基地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
那样政府还是登记的是人家,以后形不成你们家使用的事实,就等于你们不存在买卖,政府没法补办手续审批你们家。宅基地实行审批制度,不存在买卖
二、宅基地使用有什么注意事项?
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
(一)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耕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二)农村村民超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土地的,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地论处,即按照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处罚。
(三)农村村民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四)农村村民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宅基地的,由农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五)农村村民擅自占用耕地建房,破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农村村民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宅基地变动的法律规定
(一)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二)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
(三)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
(四)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
如果宅基地买卖没有过户的话,在法律层面来说,是不具备法律效益的。即使自己和卖方签订的有合同,但是,如果真的发生了什么纠纷的话,那么,没有办理过户的话,将对自己是很不利的。甚至有些宅基地买卖就是私自进行的,条件都不合格,这种情况下的宅基地买卖就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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