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职业病鉴定程序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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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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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亦称为伤残鉴定)。医疗终结期、劳动功能障碍、生活自理障碍均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
广州职业病鉴定程序是什么?

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自己的身体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甚至出现了职业病,对自己的正常生活或者是身体健康有了一个很严重的影响,这时要通过法律的方法进行维权,进行职业病鉴定,那么广州职业病鉴定程序是什么?下面就和小拜年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广州职业病鉴定程序是什么?

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亦称为伤残鉴定)。医疗终结期、劳动功能障碍、生活自理障碍均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

残疾等级根据劳动功能障碍情况,分为十个,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一至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确定。五项条件均需要护理者为一级,五项中四项需要护理者为二级,五项中需要三项护理者为三级,五项中一至二项需要护理者为四级。

(1)伤残鉴定申请人: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均可作为申请人申请伤残鉴定。

(2)申请的提出:应当在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认定工伤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医疗终结期需要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

(3)鉴定时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4)对鉴定不服的复查申请: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受理和取证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及有关部门有协助工伤调查和提供证据的义务。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小编的介绍,大家应该对广州职业病鉴定程序是什么这个问题有了一个简单的了解了吧。由于不同地区的差异,职业病的鉴定程序也有一定的小差别,职业病鉴定要提供相应的材料递交给相应的部门进行鉴定,一旦鉴定通过,国家政府会提供相应的经济补贴来保障员工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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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职业病鉴定地点在哪?
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地址:黄石东路1号。1、如果是职业病“诊断”,具有省级批准的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均可承担。2、如果是“鉴定”,则是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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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问题解答如下,
(一)市劳鉴机构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及需要携带的材料。
(二)工伤职工应当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市劳鉴机构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市劳鉴机构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三)市劳鉴机构应当核对被鉴定人身份,收集、整理、初审有关资料。
(四)市劳鉴机构从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科的专家组成鉴定专家组,对被鉴定人进行全面检查,结合原始病史和相关资料以及现场检查情况,依据鉴定标准进行集体讨论,提出诊断意见并形成鉴定意见。需要进一步医学检查的,现场出具补充检查通知书,由工作人员引导被鉴定人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提交鉴定专家组。
(五)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结合市劳鉴机构的初审情况,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三、广州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广州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第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用人单位应当通知所在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劳动合同或者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三)首次病历及治疗期间的全部有效的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四)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广州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职员经过工伤认定与工伤治疗后理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只有得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才可以确定工伤赔偿金额。为了规范广州工伤职工鉴定工作,维护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员的合法权益,广州市9月1日起开始实行新的《广州市职工伤病劳动能力鉴定办法》。我们将为您解读最新广州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及相关事项。
广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办理地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2楼
8、9号窗口
【办结期限】:60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
【鉴定对象】: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或工作人员。
劳动能力鉴定事项:
1、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鉴定;
2、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3、因伤病申请提前退休的劳动能力鉴定;
4、工伤医疗期或者工伤医疗终结期的确认;
5、难治病、重病或者较重伤病的确认;
6、伤病情相对稳定状态的确认;
7、伤情与病情关联性的技术性意见;
8、旧伤病复发的确认;
9、医疗终结后仍需停工治疗的确认;
10、工伤康复和辅助器具安装、维修、更换的确认;
1
1、对供养亲属进行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1
2、其他受委托进行的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申请所需资料:
1、《申请表》;
2、工伤认定书;
3、身份证;
4、伤病原始资料,包括原始病历、病历摘要、本次和历次诊断证明书等;
5、检查化验结果;
6、与伤病相关的医学影像学等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1、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广州社保机构提出申请;
2、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到指定的诊断医疗机构作有关检查和诊断;
3、专家根据检查与诊断结果对劳动能力等提出鉴定意见;
4、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补充说明:
1、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伤者或其直系亲属应当在伤者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伤科提出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应当在20日内送达用人单位、伤病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3、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不受理的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4、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所需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广州交通事故鉴定机构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1、鉴定的申请和决定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但条件前提一是鉴定申请的理由要公道;二是鉴定项目有助于弄清事实的真相;三是鉴定项目切实可行,能够实现。
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由公安机关决定;事故调解所需的鉴定,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已在省级公安机关存案的鉴定部分鉴定。
2、委托鉴定
委托鉴定,应根据被鉴定题目的性质和难度,选择相应的鉴定机构;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一般指派或委托公安机关的鉴定职员、鉴定机构进行;公安机关无法完成的,也可委托公安机关制定的社会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此类鉴定不能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对当事人的精神病医学鉴定、对当事人的伤残评定、对有争议的财产损失评估,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检修、鉴定、评估机构进行,该机构可以是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也可以是社会的鉴定机构,但均必需具备资格。
3、鉴定时限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39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检修、鉴定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派或委托技术鉴定机构进行检修、鉴定。鉴定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完成鉴定,对于因技术原因无法在20日内完成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可以延长10日。遇特殊情况仍不能完成的,须报请省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
4、重新检修、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44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在接到检修、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的检修、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修、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修、鉴定。重新检修、鉴定可以由原鉴定机构进行,但应另行选择与原鉴定人平等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鉴定人进行鉴定。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划定》第75条的划定,重新鉴定,假如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用度由公安机关承担;假如鉴定结论没有改变,鉴定用度由重新鉴定申请人承担。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修、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修、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修、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予以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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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职业病鉴定的程序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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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交通事故鉴定机构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1、鉴定的申请和决定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但条件前提一是鉴定申请的理由要公道;二是鉴定项目有助于弄清事实的真相;三是鉴定项目切实可行,能够实现。
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由公安机关决定;事故调解所需的鉴定,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已在省级公安机关存案的鉴定部分鉴定。
2、委托鉴定
委托鉴定,应根据被鉴定题目的性质和难度,选择相应的鉴定机构;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一般指派或委托公安机关的鉴定职员、鉴定机构进行;公安机关无法完成的,也可委托公安机关制定的社会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此类鉴定不能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对当事人的精神病医学鉴定、对当事人的伤残评定、对有争议的财产损失评估,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检修、鉴定、评估机构进行,该机构可以是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也可以是社会的鉴定机构,但均必需具备资格。
3、鉴定时限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39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检修、鉴定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派或委托技术鉴定机构进行检修、鉴定。鉴定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完成鉴定,对于因技术原因无法在20日内完成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可以延长10日。遇特殊情况仍不能完成的,须报请省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
4、重新检修、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44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在接到检修、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的检修、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修、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修、鉴定。重新检修、鉴定可以由原鉴定机构进行,但应另行选择与原鉴定人平等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鉴定人进行鉴定。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划定》第75条的划定,重新鉴定,假如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用度由公安机关承担;假如鉴定结论没有改变,鉴定用度由重新鉴定申请人承担。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修、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修、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修、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予以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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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有哪些程序?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广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办理地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2楼 8、9号窗口 【办结期限】:60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 【鉴定对象】: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或工作人员。 一、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广州社保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三、作出决鉴定结论 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四、出具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二)伤情介绍,包括伤残部位、器官功能障碍程度、诊断情况等; (三)作出鉴定的依据; (四)鉴定结论。 五、送达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广州事故处理的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轻微交通事故 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如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后视镜等外部部件损坏,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 二、广州轻微事故处理 1、处理现场前,当事人应记清对方的姓名、单位、车种、车号。 2、处理现场后,由肇事方写明事故事实,经双方签字后,交给受害方。双方交换驾驶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3、当事双方应在二小时之内(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三小时),驾驶发生事故的车辆共同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报案,逾期不到的按不及时报案认定责任。 4、对于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5、处理现场后,当事双方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处理现场前肇事方写明 的事故事实认定责任。 6、发生碰撞固定物的单方交通事故时,肇事驾驶员或有关人员应立即报案,并将车辆移至路边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处理。 7、对当事人按规定自行处理现场的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事故处理简易程序办 理结案手续不再受理此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经济赔偿只调解一次。当事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履行调解结果的,任何一方均可到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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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职业病鉴定机构一般是指哪些?
听说过职业病,如果对于读者来讲,也患有职业病的话,就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鉴定,那么对于鉴定的机构一般都是哪些呢?根据有关的说法,对于鉴定职业病来讲,应该到当地的疾病防控中心来进行,来看下面的文章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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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工伤鉴定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广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办理地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2楼 8、9号窗口 【办结期限】:60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 【鉴定对象】: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或工作人员。 一、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广州社保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三、作出决鉴定结论 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四、出具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二)伤情介绍,包括伤残部位、器官功能障碍程度、诊断情况等; (三)作出鉴定的依据; (四)鉴定结论。 五、送达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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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伤鉴定的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广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办理地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2楼 8、9号窗口 【办结期限】:60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 【鉴定对象】: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或工作人员。 一、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广州社保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三、作出决鉴定结论 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四、出具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二)伤情介绍,包括伤残部位、器官功能障碍程度、诊断情况等; (三)作出鉴定的依据; (四)鉴定结论。 五、送达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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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职业病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1、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审查。3、组织鉴定。4、出具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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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患调解程序是怎么的
[律师回复] 对于广州医患调解程序是怎么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广州医患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受理医疗纠纷医患双方的调解申请,履行调解处理职责:
1、组织医疗纠纷调查,收集相关资料,了解医患双方的意图。
2、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引导医患双方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3、必要时邀请相关医学、法律专家分析纠纷情况,并向纠纷双方公布专家意见。
4、调解程序
(1)、调委会应当指定1名或2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调换;
(2)医患双方当事人可聘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
(3)调解应当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
(4)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时应当做好调解笔录。
5、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按照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
6、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告知其他解决途径。
7、分析医疗纠纷形成的原因,向医疗机构提出医疗纠纷防范意见和建议。
8、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服务。
医患纠纷如何防范
总的来讲医方在平时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
2、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增强业务素质;
3、健全技术规范和工作制度,并认真实施;
4、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控;
5、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
1、病人的知情权问题,要谨记病人有知情的权利,医师(方)有告知的义务。医师告知时的注意事项:
、有全面告知诊治信息和治疗风险;
、有通俗的语言告知;
、告知的内容必须真实;
、重要告知要用书面形式。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对医方的告知义务作了具体规定,要从严把握。
2、病人的同意权问题。病人有一定的自主权;病人对手术、特殊检查和治疗、实验性临床医疗有同意权。
同意权的三种处理形式:
、病人同意,并取得家属或关系人签字;
、无法取得病人同意,家属或关系人签字;
、无法以上同意,由医院负责人批准实施。
3、病人名誉权和肖像权问题。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二条作了规定。医院及其医务人员擅自公开病人“隐私”病情,可以构成侵害病人名誉权;医院向病人或其家属通报病情,不构成侵害病人名誉权;因宣传需要使用内容肖像的,应当取得病人同意。
4、重视病历的证据作用(医疗诉讼证据)。主要分类包括:
、病历;
、检查报告;
、有关记录;
、影像资料;
、有关实物;
、同意书;
、重要告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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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患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广州医患调解程序是怎样的问题解答如下, 广州医患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受理医疗纠纷医患双方的调解申请,履行调解处理职责:
1、组织医疗纠纷调查,收集相关资料,了解医患双方的意图。
2、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引导医患双方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3、必要时邀请相关医学、法律专家分析纠纷情况,并向纠纷双方公布专家意见。
4、调解程序
(1)、调委会应当指定1名或2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调换;
(2)医患双方当事人可聘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
(3)调解应当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
(4)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时应当做好调解笔录。
5、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按照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
6、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告知其他解决途径。
7、分析医疗纠纷形成的原因,向医疗机构提出医疗纠纷防范意见和建议。
8、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服务。
医患纠纷如何防范
总的来讲医方在平时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
2、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增强业务素质;
3、健全技术规范和工作制度,并认真实施;
4、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控;
5、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
1、病人的知情权问题,要谨记病人有知情的权利,医师(方)有告知的义务。医师告知时的注意事项:
、有全面告知诊治信息和治疗风险;
、有通俗的语言告知;
、告知的内容必须真实;
、重要告知要用书面形式。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对医方的告知义务作了具体规定,要从严把握。
2、病人的同意权问题。病人有一定的自主权;病人对手术、特殊检查和治疗、实验性临床医疗有同意权。
同意权的三种处理形式:
、病人同意,并取得家属或关系人签字;
、无法取得病人同意,家属或关系人签字;
、无法以上同意,由医院负责人批准实施。
3、病人名誉权和肖像权问题。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二条作了规定。医院及其医务人员擅自公开病人“隐私”病情,可以构成侵害病人名誉权;医院向病人或其家属通报病情,不构成侵害病人名誉权;因宣传需要使用内容肖像的,应当取得病人同意。
4、重视病历的证据作用(医疗诉讼证据)。主要分类包括:
、病历;
、检查报告;
、有关记录;
、影像资料;
、有关实物;
、同意书;
、重要告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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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职业病鉴定申请程序是什么?
当事人向职业病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当事人按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随后抽取鉴定专家,开展鉴定会,并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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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事故处理的程序是什么? ? ? ?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轻微交通事故 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如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后视镜等外部部件损坏,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 二、广州轻微事故处理 1、处理现场前,当事人应记清对方的姓名、单位、车种、车号。 2、处理现场后,由肇事方写明事故事实,经双方签字后,交给受害方。双方交换驾驶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3、当事双方应在二小时之内(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三小时),驾驶发生事故的车辆共同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报案,逾期不到的按不及时报案认定责任。 4、对于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5、处理现场后,当事双方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处理现场前肇事方写明 的事故事实认定责任。 6、发生碰撞固定物的单方交通事故时,肇事驾驶员或有关人员应立即报案,并将车辆移至路边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处理。 7、对当事人按规定自行处理现场的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事故处理简易程序办 理结案手续不再受理此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经济赔偿只调解一次。当事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履行调解结果的,任何一方均可到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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