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与基本信息
程豪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4年起正式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5934,服务地区主要为南京,其办公地址位于南京市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10楼。早在2013年,程豪便加入了大成,在长达十一年多的法律实践中,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系统的专业训练。
执业理念与案件成果
程豪律师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在执业生涯中,他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在多起案件中,他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都得到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的采纳,取得了显著的辩护成效。他带领的刑辩团队秉持“快速、专业、有效”的执业理念,以高度的责任心、精湛的业务能力及高效的沟通协调为当事人服务。在多起重大、疑难刑事案件中,团队成功争取案件不予起诉、适用缓刑以及实现罪轻辩护等,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核心执业领域
程豪律师的擅长领域较为广泛,涵盖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尤其在刑事领域,他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在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等复杂、专业性强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辩护方面积累了深厚的专业造诣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服务客户类型
凭借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程豪律师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了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服务对象包括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XX集团南京公司、南京XX企业有限公司、江苏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这显示出他在企业法律服务方面的能力和经验,能够满足不同企业在法律事务上的需求。
代表案件之刑事辩护
在刑事辩护领域,程豪有众多成功案例。在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中,他作为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进行有效辩护;在案涉1300万元的职务侵占罪案中,他为王某某进行辩护,成功将罪名辩为挪用资金罪;在全国知名电器企业副总裁及业务部总监职务侵占罪案中,他为共犯钟某进行有效辩护;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中,经他成功辩护,当事人获得不起诉决定书;在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二级案中,同样成功辩护使当事人获得不起诉决定书;在非法经营罪(电视机顶盒)案中,他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打掉相关鉴定报告,最终该案侦查机关作出撤案处理。这些案例体现了他在复杂刑事犯罪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代表案件之民商事纠纷
在民商事纠纷方面,程豪也有出色表现。在吴某某与苏某某、南京昊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吴某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在某某(南京)木业有限公司与南京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案中,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木业公司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在代理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对方南京XX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中,驳回对方公司所有诉请,为中交公司免于300余万元赔偿责任;在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与原公司总经理石某某劳动争议系列案件中,通过代理公司一审、二审程序,驳回石某某所主张的192万元工资,另案驳回其主张的经济赔偿金等130余万元,共计为关联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32万余元。这些案例展示了他在民商事诉讼中的专业素养和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能力。
行业职务与所获荣誉
程豪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出色,在行业中也担任一定职务。他是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南京青年律师卓越人才特训营成员、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成员。同时,他也获得了多项荣誉,2019年被评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大成先进专职律师和大成公益之星,2020年被评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大成先进合伙人。这些职务和荣誉是对他专业能力和行业贡献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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