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指定法律援助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27
浏览10w+
陆玉凤律师
陆玉凤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94人
专家导读 检察机关在审查批准逮捕时,认为犯罪嫌疑人有应当通知辩护的情形,公安机关未予通知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提出阅卷要求的,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应立即审查、登记,并优先安排阅卷场所,并免收复制纸质案卷或者电子卷宗材料费用。
检察院指定法律援助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检察院指定法律援助是对家庭条件经济困难的群众,很多家庭经济不是很好的群众遇到被骗的情况,因为没有钱去告发,只能让自己忍气吞声,那么我们应该如何使用检察院指定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小编就来跟大家讲解一下。

日前,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法律援助案件绿色通道工作规定》,全面实行法律援助律师阅卷会见优先、快速、免费办理工作机制,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是全面履行检察机关告知义务

检察机关在审查批准逮捕时,认为犯罪嫌疑人有应当通知辩护的情形,公安机关未予通知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检察机关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者是未成年人,或者是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书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是全面保障法律援助律师阅卷会见权

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提出阅卷要求的,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应立即审查、登记,并优先安排阅卷场所,并免收复制纸质案卷或者电子卷宗材料费用。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收到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提出的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者约见案件承办人的申请后,应当立即审查、登记,并及时联系案件承办人,办理会见事项。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在收到案件管理部门转交的法律援助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者约见承办人的要求后,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事项。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收到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提交的书面法律意见后,应当立即登记,并及时移交案件承办人。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在收到案件管理部门转交的法律援助案件律师书面意见后,应当在案件审查报告等法律文书中反映律师意见,并将律师意见入卷。

三是全面规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

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检察机关的案件承办人应当在收到申请24小时内将其申请转交法律援助机构,并于3日内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委托的人员协助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供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检察机关法律援助通知书或转交的犯罪嫌疑人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对审查逮捕案件,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对审查起诉案件,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书面函告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在收到法律援助案件律师递交的法律援助公函和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函后,应当立即审查、登记,及时将委托手续转交案件承办部门。

对于你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检察院指定法律援助都是可以帮助你来解决的,另外针对聋哑人或者是未成年人应该指定法律援助,上述问题主要是讲给,对法律援助还不是很了解,或者不熟悉援助流程的群众,以上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7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检察院指定法律援助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30****61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4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7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3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4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8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8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1****47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0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8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6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6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8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5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1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检察院有法律援助是免费的吗
法律援助都是免费的,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10w+浏览
法律顾问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检察机关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
第一步 申请 由申请人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第二步 受理(审查)第三步 决定(指派)第四步 (提供)援助第五步 结案(归档)法律援助事项办结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应及时提交案卷。案卷应附结案报告、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副本或复印件和有关法律援助文书。
10w+浏览
法律顾问
收到检察院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收到审查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后,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需要委托辩护人;如果你决定不自己委托辩护人,而法律规定你的情况必须有辩护人的,则当地法律援助中心会为你指定辩护律师为你提供法律援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扩展资料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第三十六条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人民、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家庭暴力法律援助的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家庭暴力有哪些法律援助 1、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应当及时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3、施暴造成受害妇女轻微伤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施暴方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罚款、拘留。 4、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妇女可以家庭暴力为由要求离婚,在离婚时获得包括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在内的离婚损害赔偿。 5、对于已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妇女可以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自诉,对于暴力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对于被害人因受强制、被恐吓等原因不能告诉或者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代为告诉。 6、受害妇女可以及时向妇联或妇女公益组织等求助。 在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到来之日,律师给出了反家庭暴力的法律手段。 许多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受家丑不可外扬观念的影响,不愿意投诉;也有许多妇女是慑于施暴者的,不敢求助,习惯逆来顺受、委屈求全。据调查,施暴者就象吸毒上瘾一次,往往有了 第一次,就会有 第二次、 第三次,所以当您第一次遭受家庭暴力的时,就一定要勇敢地站出来,对家庭暴力坚决的说不。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7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未成年人援助检察辩护意见是合理的吗?
是合理的行为。如果未成年人出现了犯罪行为的且没有能力聘请一位辩护律师的,那么可以向法院提出相应的申请,要求法院为自己派请一位援助律师来提供法律援助,这是当事人拥有的合法的权益。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家庭暴力的法律援助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家庭暴力有哪些法律援助 1、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应当及时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3、施暴造成受害妇女轻微伤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施暴方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罚款、拘留。 4、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妇女可以家庭暴力为由要求离婚,在离婚时获得包括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在内的离婚损害赔偿。 5、对于已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妇女可以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自诉,对于暴力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对于被害人因受强制、被恐吓等原因不能告诉或者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代为告诉。 6、受害妇女可以及时向妇联或妇女公益组织等求助。 在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到来之日,律师给出了反家庭暴力的法律手段。 许多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受家丑不可外扬观念的影响,不愿意投诉;也有许多妇女是慑于施暴者的,不敢求助,习惯逆来顺受、委屈求全。据调查,施暴者就象吸毒上瘾一次,往往有了 第一次,就会有 第二次、 第三次,所以当您第一次遭受家庭暴力的时,就一定要勇敢地站出来,对家庭暴力坚决的说不。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57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法律援助案件如何指派?
1、法援中心负责本辖区法律援助案件的统一指派工作,指派应遵循公平、合理、有利受援人的基本原则。2、法援案件优先由法援专职人员具体承办,确需指派社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提供援助的,尽可能以轮流的方式指派,确保辖内有义务提供法援服务的人员,合理承担援助义务。
10w+浏览
法律顾问
朋友的一个同学想要咨询一下,关于法律援助辩护制度的相关内容有什么?因为有一些事情要处理。
[律师回复] 法律援助辩护是法律援助的一种形式,是指对于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对本人或者近亲属的申请审查核实后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者指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1)法律援助辩护的时间。 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法律援助辩护的时间提前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都是指定辩护的主体。
(2)法律援助辩护的辩护人资格。为了保证辩护的质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只能指定律师担任辩护人。
(3)法律援助辩护的种类。 法律援助辩护分为申请法律援助和通知法律援助两种类别:
申请法律援助,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通知法律援助,是指在具备法定情形时,由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直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
③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
④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高法解释》第42条第2款)
你好律师,我们单位老板不给钱,请问农民工法律援助内容有什么相关法律?希望相关法律人士解答,谢谢了。
[律师回复] 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的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完全免费的法律帮助的一种制度。服务的形式可以是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刑事辩护,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等,目的是确保公民不会因缺乏经济能力或弱势处境而在法律面前处于不利地位,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哪些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根据该条例第二章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七)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八)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九)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十)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十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第一到第六项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法律援助? 《条例》第六条对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质量作了明确规定,“律师应当依照律师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并且《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但是,这并不表明法律援助中途不能停止。《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
(一)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二)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三)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7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法律援助刑事指派民事指派内容
1、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1、刑事案件中存在侦查、审查起诉、公诉三个阶段,诉讼阶段又分一审、二审两个审判级别,根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从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即可委托辩护人参与诉讼,被害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10w+浏览
法律顾问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检察院指定法律援助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