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房屋买卖如何贷款?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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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先算下这套房子的首付款要多少,能按揭多少,过户税收要多少,都很好问。 到银行办理房屋按揭。第1日 递交材料,提出申请,买卖双方带齐相关材料,领取并填写二手房个人借款申请表,填完后将材料交给工作人员审阅。初步评估,给出大致贷款额度和年限。

进行房屋买卖如何贷款?

基本上每个人都必须有一个住的地方,当我们不愿意作为租客时就需要自己买房。但是,也并非每一个人都有足够多的资金一次性付清房屋买卖的所有资金,这时就需要去银行进行贷款了,那么,房屋买卖如何贷款呢?一起随小编了解一下相关情况吧!

办理商品房按揭贷款的程序大致如下:

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登记手续;

⑵购房人付清首期购房款,向办理按揭业务的律师提交贷款银行要求提供各种文件,申请按揭贷款; ⑶律师对购房人资料作形式审查并见证;

⑷贷款银行对经律师见证、公证处公证的购房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对合格者予以批准;

⑸银行与购房人签订抵押贷款合同,银行与开发商签订保证合同

⑹抵押贷款合同签订后,购房人在律师的指引下到贷款银行认可的公证处办理相关公证手续;

⑺律师为购房人代办该商品房的保险,抵押期间保险单正本由贷款银行收押;

⑻贷款银行向购房人发放贷款,通常按贷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约定直接汇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售房款帐户或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⑼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设还款帐户,按期向该帐户还款付息,直至结清全部贷款本息;

⑽抵押期间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应交贷款银行保管; ⑾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果提前偿还贷款,应按合同约定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

⑿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房地产权证等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涂销手续。

按揭贷款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⑴提防有些规模小、操作不规范的中介公司巧立名目,滥收手续费;

⑵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意向书或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或定金之前,应先向银行咨询自己获准按揭贷款的资格;

⑶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旦按揭申请未获批准或只取得部分按揭贷款,以致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合同时,有权解除抵押贷款合同,由开发商退还已付购房款及定金,或扣除部分手续费后退款;

⑷开发商以口头形式,或在宣传资料、销售广告中承诺代办按揭的,一定要写入购房合同,以便将来出现纠纷,有据可查;

⑸选择贷款期限及贷款额度时,应充分考虑家庭目前及今后逾期收支状况,合理规划。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房屋买卖如何贷款法律知识。从以上内容中我们可以得出,当我们要进行贷款的时候,是必须带着买房合同去银行办理相关手续的。而且因为要贷款,当初签订买房合同时必须谨慎一些,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一些纠纷。而且贷款额度也应符合家庭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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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购买农村村民房屋的农户应当符合申请建房用地的条件。据此对照上列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已不能再申请建房,故无法购买村民房屋;第二种情况能不能购买村民房屋,则取决于其所占用的宅基地是否超标;第三种情况应属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故可以购买村民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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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不能拍卖成交的,还需要降价并再次委托拍卖。每次时间在两个月左右。
3、查封裁定书、评估报告、拍卖裁定书需要送达双方当事人。如果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需要公告送达,公告期限是两个月(最大的不确定性就在这个阶段)。
4、评估完房子之后开始
第一次拍卖(拍卖不动产,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⑴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⑵人民执行房子拍卖过程快结束时,会在在拍卖五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于拍卖日到场。⑶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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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三次拍卖。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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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银行的规定,若借款人申请二套房贷,则需支付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格60%的首付款,个别地区要求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不低于70%。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还有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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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从上述规定来看,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售房主体却有限制。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
(1)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又分三种具体情况: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已在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但尚没有分到宅基地。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对上列第二种情况,村民如再申请第二处宅基地时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也不应得到批准。至于第三种情况,则可依法申请建房用地。
(2)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会出现两种情况:
一、城镇居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第2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二、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使用该组织的宅基地。因此,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也不是农村房屋买卖合法的购买方。
总之,农村的房屋买卖必须慎重,对于并非同一个村集体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诉诸法院,法院将可能认定其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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