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相关规定,在省内劳动的职工,可以在高温天气到来的时候领取一笔高温补贴。由于社会经济是不断在发展的,物价水平也每年在发生变化,因此,在高温补贴发放上面,陕西省也会定期进行调整。那么,陕西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看看小编是怎么说的。
一、陕西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
去年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就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当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这笔津贴。
开始调整,高温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了25元。发放时间是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按老标准执行。这笔钱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期间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
二、职工拿不到高温补贴怎么办?
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津贴的,可通过企业所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三、高温津贴怎么发?
用人单位按月与工资一起支付。按照规定,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事业单位高温津贴列入福利费支出。
按照规定,每年6—11月期间,市气象主管部门应当于每月5日前,通过当地报纸、电视或广播向社会公布上月高温天气汇总情况。
由此可见,根据陕西省最新政策规定,陕西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每天25元,总计发放4个月,从6月份一直发放到9月份。企业应该将高温补贴纳入职工的工资总额中,和工资一并发放。如果中途职工休假,则要根据休假的天数扣减一定的高温补贴。职工对拿到的钱有异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管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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