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执业专长与经验
蒋顺花是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逾600件案件。她毕业于北京大学(自学考试),擅长婚姻家事纠纷、建设工程等合同类纠纷、公司法务等领域。作为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重大案事件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及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蒋顺花秉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用法律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
二、案件背景与委托
2023年3月21日,原告甲公司与被告公司签订《安龙县养生谷已建项目前期运营筹备合作框架协议》。原告甲公司委托其控股的原告乙公司履行筹备工作,累计投入598,605.49元。因甲公司未成为项目最终实施主体,双方完成项目现场移交后,被告公司以框架协议系意向性文件、无约束力、原告未实际投资等为由,拒不支付相关费用。甲、乙公司共同委托蒋顺花律师和夏礼克律师提起诉讼。
三、明确思路锁定焦点
接受委托后,蒋顺花律师迅速确定以“夯实证据链条、厘清合同性质、反驳抗辩理由”为核心思路推进代理工作。精准锁定两大争议焦点:案涉框架协议的效力及约束力;原告是否实际投入资金及费用金额的认定。
四、多步推进代理工作
首先,蒋顺花律师团队全面核查关键证据,分析协议内容后,认定该协议并非意向性文件,而是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权利义务约定文件。同时预判协议可能因未履行招投标程序被认定无效,提前规划“合同无效仍需折价补偿”的代理思路。
其次,针对被告抗辩,重点举证证明实际履约主体合法性、形成完整资金投入证据链、证明审计报告可作为费用认定依据。
再者,案件审理中,被告申请司法鉴定但未在指定期限内缴纳鉴定费,蒋顺花律师依据相关规定,明确被告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巩固了原告审计报告的合法性。
最后,庭审中,蒋顺花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指出被告应承担折价补偿责任,费用金额应予以认定,还应支付资金占用费。
五、案件圆满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完全采纳了蒋顺花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公司支付原告甲公司前期运营筹备费及资金占用费,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公司负担。此次案件充分展现了蒋顺花律师在合同纠纷代理中的专业能力和精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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