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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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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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 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2 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3 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4 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租赁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租赁东西时,为了保障权益不受侵害当事方往往会签订合同,而合同法上对合同的签订是有明确流程规定的,尤其是租赁合同还涉及到租赁物品使用损害赔偿等涉及经济利益的问题,因此为了在日常生活中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对租赁合同签订流程有一个了解。

一、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

(1)我们会根据我们所租赁的产品,共同友好的协商并制订一份适合双方的合同。

(2)合同确定后,我公司将其打印出来,签字盖公章。

(3)我们将签字盖章的合同,传真一份至客户手里。

(4)客户无异议,签字或者盖章。

(5)客户将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回传一份给我公司。

(6)双方合执一份,合同生效

(7)双方各自尽到合同里约定的职责。

二、如何签订租赁合同

签订租赁合同应尽量使用全国统一示范文本,如经批准使用自行印制的合同文本的,其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租赁标的名称。

(3)数量。

(4)质量:由于租赁财产一般使用的时间较长,这就必须考虑到因自然原因或因正常使用造成磨损或消耗,并规定合理的标准,作为返还和区分责任的依据。

(5)用途:承租人必须如实告诉对方租赁的目的和用途,以便按照租赁物品的正常性能使用。

(6)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可按年计算,也可按月、日甚至小时计算。

(7)维修和保养责任:一般情况下,大修应由出租人负责,日常保养和维修由承租人负责。

(8)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租金标准和期限如有统一标准的,按统一标准执行,没有统一标准的,由双方商定。

(9)违约责任:在租赁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规定违约责任,可促使当事人双方严格按合同规定或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同时也便于当事人、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区分责任时有所遵循。

(10)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1)其他约定事项。

租赁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它的流程和内容法律中都是有规定的,租赁合同签订流程严格以确保合同效力的合法性,因为租赁合同中的条款涉及各类机器等的转移与使用,就必然涉及损害赔偿等,因而合同是保障我们切身利益的武器,我们应该要对有一个深入了解与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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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主要是解决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需求问题。因此,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一般由承租人发起,其步骤分为以下4步:
1、承租人选择租赁物的出卖人(供应商),并与出卖人协商约定买卖合同的条款;
2、承租人选择出租人(租赁公司),并与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3、承租人与出租人订立委托协议,委托出租人按照自己确定的出卖人,商定的条件和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
4、出租人以自己的名义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同时,承租人必须在买卖合同上签名盖章。
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方式
融资租赁合同由于涉及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其订立程序和内容一般有特殊要求。《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的方式有:
1、供应商与出租人直接订立买卖合同
这是买卖合同订立的典型形式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程序具体是怎样的?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程序具体是怎样的?。买卖合同谈判与订立形式上是在出租人与供应商之间进行的,但是谈判的实质内容事前通常已基本确定,表现为出租人按照承租人与出租人商谈所确定的条款,及承租人与供应商确定的内容,为承租方的利益与供应商进行洽谈。如果承租人未挑选供应商而委托出租人代为寻找,则承租方应委派代表参与买卖合同的谈判,或先行与出租人就买卖合同中事关承租人利益的条款达成一致。
2、承租人作为出租人的委托代理人签订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程序
这时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应签订一份代理协议,明确规定承租人代理的权限范围,并将这一情况告知供应商。供应商自始知道承租人作为出租人的代理人签订合同,他就应按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向出租人行使,并对其负责,但根据融资租赁性质而向承租人负责的除外。
3、承租人将其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转让给出租人
这时通常是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签订前就已经与供应商确定了买卖合同的各项条款,承租人以自己的名义先行订立买卖合同,同时与供应商约定,此后应将买卖合同转让给出租人。在合同转让的情况下,承租人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让给出租人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合同范本。实践中,也有承租人直接与供应商订立买卖合同后,出租人直接予以认可并支付货款,而不进行合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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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集体土地,必须先行征用并转为国有土地。根据《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222号)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国有土地租赁,应当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出租宗地的位置、范围、面积、用途、租赁期限、土地使用条件、土地租金标准、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土地租金标准调整的时间和调整幅度、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等。租赁土地使用权经登记后,承租人可以拿到注明“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租赁年限届满后,租赁土地使用权终止。
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着土地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的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的操作方式,这一做法并不妥当,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认定为无效行为。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等也均因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成为无效合同。
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租用集体土地的,也必须先行征用并转为国有土地后,再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租用手续:
(1)与有关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就租赁地块状况、规划用地性质、租赁年限、租金及支付等事项做出明确约定;
(2)在租赁合同签署后,由承租人按规定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3)租赁土地使用权经登记后,承租人可以拿到有关部门颁发的注明“土地租赁”的房地产权证书。土地租赁年限届满后,租赁土地使用权终止。
除此外,企业可通过股转转让方式取得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但是这种方式会对需要解决用地问题的企业面临着整个企业的行业转化、债权债务重组等一系列其他问题。
其次,企业可通过租赁集体建设用地上已有的房屋达到取得生产经营场地的需要。这种方式相对于前一种方式而言,取得生产经营场地的方式较为简单,也容易操作,但需要注意的前提条件是,已有的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都是通过合法的审批手续取得的。
非法租赁土地如何处理
首先是协商解决。在政府主导下,由政府、村组、承租土地的第三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解除非法租赁合同。
其次是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手段解决。《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第八十一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土地管理部门可以依据以上的法律规定对非法出租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行为进行查处,要求村、组解除租赁合同,责令限期改正,并可给予没收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另外,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也可以承租土地的第三方无用地报批手续、地上建筑无建筑规划手续认定为违法建筑为由,发限期整改及处罚通知,而后进行。但必须指出的是,政府职能部门动用行政强制手段拆除后,由于承租方和村、组的租赁合同并未解除,承租方依然可以合同违约为由,向村、组提出赔偿要求。
第三是诉讼解决。由当事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土地租赁合同。提起解除合同的民事诉讼后,可以对土地租赁合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认定,并据此作出判决。
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现象如何预防
要从根本上破解农村土地非法交易难题,遏止非法租地的蔓延势头,必须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集体土地的非法出租行为。
一是政府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职。土地执法威慑力不足是造成土地非法交易的一个重要原因。政府各职能部门一定要切实履行起自己的职责,加强沟通,密切合作,严格执法,加大对集体土地非法交易的查处力度。对违法用地的单位或个人,规划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不予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供电部门不予供电,工商部门不予核发营业执照,从根源上切实杜绝违法用地现象的发生和蔓延,改变过去“多家用地,一家管地”的局面。建立多部门密切合作制度,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监督机制的整体效能。
二是应当把进行非法交易所签订的合同认定为无效合同,按照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进一步提高对土地非法交易的打击力度。
三是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地籍管理与土地评估制度。农村土地地籍管理主要包括土地登记、土地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土地动态监测、地籍档案等内容,完善地籍管理制度对于打击土地非法交易行为,规范集体土地管理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应建立健全集体土地评估制度,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科学的分等定级,评估出合理的地价,使农村集体土地交易建立在一个科学、规范的基础上,从根本上防止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非法交易。
四是建立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行政问责机制。村级组织违法出租集体土地,村集体和村民可以得到很大的经济收益,因此,集体土地出租很多是通过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以村民自治的方式集体讨论决定的,有着相对广泛的民意基础。在此种情况下,单靠国土部门一家单独执法,势单力孤,效果并不明显。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切实承担起对村民组织决议合法性、合理性的监督、审查职能。应建立起对镇乡政府的行政问责和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对未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管理不力、形成违法用地事实的镇乡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问责,并与个人工作考核进行挂钩,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从而有效的遏制村级组织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
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流程如何走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流程如何走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流程
第一步,是写状。其实这一步的准备工作挺多的。在这步里头,你得知道一点,当事人的并不必然引讼程序的开始,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会裁定不予受理。
所以你要告状,你得首先成为合格的原告;另一方面,对方得是合格的被告。合格的原告在我们这种房屋租赁纠纷里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简单点说就是合同上签了你的名(别人代你签约标明是你住的也行),如果你住,但是合同上并未有你的名字,那你没法(当时我这有个哥们就是,两人住一屋,合同上没名的那哥们非要在原告上写上他名,结果书被拍回来,删掉他名再递上去才通过,我就此多跑一次)。然后,合格的被告是指被告的基本情况要清楚,其实也就是跟你签合同时盖章的那个公司,协议离婚的程序。如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这上面就是民事书原告跟被告的基本信息。这块还得注意一个问题就是,一事一讼。简单的说,就是一个合同对应一个案子。有的网友组群想集体维权,单纯从要回钱来说,跟你自己单独没什么区别,区别可能在于社会影响吧。即使你们是同一套屋同时间跟同一个中介签的合同,的时候,还是得要分开立案。只是会看情况是否合并审理。当时我这边情况就是同一套屋子三个合同,所以是相当于分三个案子写书、立案、交钱,只是最后合并审理的。所以,想一起打官司的得注意了。
然后就是的诉讼请求得对了。诉讼请求主要写明请求解决争议的权益和争议的事务,写明请求人民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在这,对比一下男方婚育证明格式。你得知道哪些事归管。凡是根据法律规定属于主管的案件,必须受理、审判,想不管都不行;凡是不属于人民主管的民事案件,人民就不能行使审判权,想管也管不了。就像我当时写了条要求:请求判令被告提供原告全部房租及卫生费发票,法官庭审的时候就说了,这不属于职权范围,得找工商还是税务来着。而在我写书之前,跟我一起的同套房里的一人想加条诉讼请求写要判中介打房违规,申请并罚款,这条更不是的事了,如果你这么写诉讼请求,那肯定受理不了,因为没这方面权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主要有以下几类:
(1)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财产所有权、债权、著作权、人格权、身份权等案件。
(2)因婚姻家庭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案件等。
(3)因商事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票据、股东权益案件等。
(4)因经济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各类合同案件等。
(5)因劳动关系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案件。如开除、辞退案件等。
(6)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案件等。
所以我们跟中介的官司主要就集中在这么几个问题:
1、要求被告返还原告的押金(如果是合同到期,人不退押金的话)。
2、要求被告返还原告押金和房租(如果是合同未到期,中介赶人)。
3、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4、如果证据足够可以就合同或者其他方面索赔。而其他的就得通过区住建委啊区房管局啊消协啊市长信箱啊工商啊什么的去维权了。
然后就是事实和理由部分了。这个就按照你写的诉讼请求摆事实说道理吧。自己练文笔去。不过要言简意赅哈,有的法官不耐烦看废话的。这段是书最长的一段,主要就自己写,按照事实(其实主要是合同),说明这是中介该做的确没做就行。
再然后就是证据跟证据来源部分了。证据部分,有三项内容:列述提交的有关书证、物证以及提起能够证明事实真相的材料;说明书证、物证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的来源和可靠程度;证人的证言内容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这点我没写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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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要告状,你得首先成为合格的原告;另一方面,对方得是合格的被告。合格的原告在我们这种房屋租赁纠纷里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简单点说就是合同上签了你的名(别人代你签约标明是你住的也行),如果你住,但是合同上并未有你的名字,那你没法(当时我这有个哥们就是,两人住一屋,合同上没名的那哥们非要在原告上写上他名,结果书被拍回来,删掉他名再递上去才通过,我就此多跑一次)。然后,合格的被告是指被告的基本情况要清楚,其实也就是跟你签合同时盖章的那个公司,协议离婚的程序。如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这上面就是民事书原告跟被告的基本信息。这块还得注意一个问题就是,一事一讼。简单的说,就是一个合同对应一个案子。有的网友组群想集体维权,单纯从要回钱来说,跟你自己单独没什么区别,区别可能在于社会影响吧。即使你们是同一套屋同时间跟同一个中介签的合同,的时候,还是得要分开立案。只是会看情况是否合并审理。当时我这边情况就是同一套屋子三个合同,所以是相当于分三个案子写书、立案、交钱,只是最后合并审理的。所以,想一起打官司的得注意了。
然后就是的诉讼请求得对了。诉讼请求主要写明请求解决争议的权益和争议的事务,写明请求人民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在这,对比一下男方婚育证明格式。你得知道哪些事归管。凡是根据法律规定属于主管的案件,必须受理、审判,想不管都不行;凡是不属于人民主管的民事案件,人民就不能行使审判权,想管也管不了。就像我当时写了条要求:请求判令被告提供原告全部房租及卫生费发票,法官庭审的时候就说了,这不属于职权范围,得找工商还是税务来着。而在我写书之前,跟我一起的同套房里的一人想加条诉讼请求写要判中介打房违规,申请并罚款,这条更不是的事了,如果你这么写诉讼请求,那肯定受理不了,因为没这方面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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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婚姻家庭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案件等。
(3)因商事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票据、股东权益案件等。
(4)因经济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各类合同案件等。
(5)因劳动关系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案件。如开除、辞退案件等。
(6)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案件等。
所以我们跟中介的官司主要就集中在这么几个问题:
1、要求被告返还原告的押金(如果是合同到期,人不退押金的话)。
2、要求被告返还原告押金和房租(如果是合同未到期,中介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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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证据足够可以就合同或者其他方面索赔。而其他的就得通过区住建委啊区房管局啊消协啊市长信箱啊工商啊什么的去维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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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包含什么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包含什么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二)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三)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
一、
二、
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五)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六)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
二、已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补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已在系统中填报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或已取得安居型商品房《备案回执》,并且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条件。
申请程序:
一、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一)申请人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系统的提示,预约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时间。
(二)区受理窗口受理及初审:
1.受理并审核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交材料的,补交后初审。
2.比对申请人所录入的信息与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信息是否一致。
3.结合系统端口所反馈的社保、拥有房产、转让房产、租住保障性住房等信息,进一步审核并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三)初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市主管部门终审。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包括婚姻、户籍、住房及宅基地、购房补贴、区级政策房等。
(五)终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六)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
二、已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补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一)申请人已在系统中填报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或已取得安居型商品房《备案回执》。
(二)申请人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系统的提示,预约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时间。
(三)区受理窗口受理及初审:
1.受理并审核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交材料的,补交后初审。
2.比对申请人所录入的信息与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信息是否一致。
3.结合系统端口所反馈的社保、拥有房产、转让房产、租住保障性住房等信息,进一步审核并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四)没有安居型商品房《备案回执》的,需核查是否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初审符合安居型商品房条件的,出具安居型商品房《备案回执》。
(五)初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的,出具对应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六)市主管部门终审。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是否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对应的条件,包括婚姻、户籍、住房及宅基地、购房补贴、区级政策房等。
(七)终审符合对应条件的,纳入对应的轮候数据库;终审不符合对应条件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八)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
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流程怎么样走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流程
第一步,是写状。其实这一步的准备工作挺多的。在这步里头,你得知道一点,当事人的并不必然引讼程序的开始,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会裁定不予受理。
所以你要告状,你得首先成为合格的原告;另一方面,对方得是合格的被告。合格的原告在我们这种房屋租赁纠纷里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简单点说就是合同上签了你的名(别人代你签约标明是你住的也行),如果你住,但是合同上并未有你的名字,那你没法(当时我这有个哥们就是,两人住一屋,合同上没名的那哥们非要在原告上写上他名,结果书被拍回来,删掉他名再递上去才通过,我就此多跑一次)。然后,合格的被告是指被告的基本情况要清楚,其实也就是跟你签合同时盖章的那个公司,协议离婚的程序。如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这上面就是民事书原告跟被告的基本信息。这块还得注意一个问题就是,一事一讼。简单的说,就是一个合同对应一个案子。有的网友组群想集体维权,单纯从要回钱来说,跟你自己单独没什么区别,区别可能在于社会影响吧。即使你们是同一套屋同时间跟同一个中介签的合同,的时候,还是得要分开立案。只是会看情况是否合并审理。当时我这边情况就是同一套屋子三个合同,所以是相当于分三个案子写书、立案、交钱,只是最后合并审理的。所以,想一起打官司的得注意了。
然后就是的诉讼请求得对了。诉讼请求主要写明请求解决争议的权益和争议的事务,写明请求人民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在这,对比一下男方婚育证明格式。你得知道哪些事归管。凡是根据法律规定属于主管的案件,必须受理、审判,想不管都不行;凡是不属于人民主管的民事案件,人民就不能行使审判权,想管也管不了。就像我当时写了条要求:请求判令被告提供原告全部房租及卫生费发票,法官庭审的时候就说了,这不属于职权范围,得找工商还是税务来着。而在我写书之前,跟我一起的同套房里的一人想加条诉讼请求写要判中介打房违规,申请并罚款,这条更不是的事了,如果你这么写诉讼请求,那肯定受理不了,因为没这方面权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主要有以下几类:
(1)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财产所有权、债权、著作权、人格权、身份权等案件。
(2)因婚姻家庭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案件等。
(3)因商事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票据、股东权益案件等。
(4)因经济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各类合同案件等。
(5)因劳动关系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案件。如开除、辞退案件等。
(6)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案件等。
所以我们跟中介的官司主要就集中在这么几个问题:
1、要求被告返还原告的押金(如果是合同到期,人不退押金的话)。
2、要求被告返还原告押金和房租(如果是合同未到期,中介赶人)。
3、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4、如果证据足够可以就合同或者其他方面索赔。而其他的就得通过区住建委啊区房管局啊消协啊市长信箱啊工商啊什么的去维权了。
然后就是事实和理由部分了。这个就按照你写的诉讼请求摆事实说道理吧。自己练文笔去。不过要言简意赅哈,有的法官不耐烦看废话的。这段是书最长的一段,主要就自己写,按照事实(其实主要是合同),说明这是中介该做的确没做就行。
再然后就是证据跟证据来源部分了。证据部分,有三项内容:列述提交的有关书证、物证以及提起能够证明事实真相的材料;说明书证、物证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的来源和可靠程度;证人的证言内容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这点我没写住址)。
物业租赁的具体流程是什么样的?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物业租赁
1、物业租赁的概念。广义的物业租赁,不仅有房屋租赁,而且也包括土地使用权的租赁;狭义的物业租赁,仅仅是指房屋租赁。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现实生活中,物业租赁活动主要表现为房屋租赁。
2、物业租赁合同。物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物业租赁事宜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协议,也即以物业租赁为标的的契约。为了使物业租赁关系正常化、规范化和合法化,租赁物业时,当事人双方应就物业租赁的相关事宜签订书面的物业租赁合同。
3、物业租赁的方式。一种是定期租赁。定期租赁是指如果房屋不续租,则以合同租期届满日为终止期限。定期租赁是物业租赁中最常见的形式。还有一种是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是指房屋所有者随时可要求收回房屋。
二、办理物业租赁需要什么程序
1、物业委托出租登记。凡办理物业委托出租的客户,须携带该物业的有效权属证明、业主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以及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材料,进行出租登记。受委托人办理出租登记时,还需出具委托人的书面证明,并由物业管理企业留存。
2、客户委托承租登记。凡办理委托承租的客户,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境内单位须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境外人士须提供有效护照或回乡证明,填写需求表并签署协议。中介成功后,需按协议交纳一定的服务费。
3、物业勘察、评估。委托出租的物业需要进行价格评估时,应由估价人员与客户预约上门勘察。根据物业的基本情况,并结合本地租赁价格的行情,确定物业的租金。达成一致后,由客户签署协议,并按约定支付相应费用。
4、委托确认,签订合同。经企业中介、实地看房后,达成出租/承租意向时,由出租方、承租方分别与物业管理企业(中介企业)签订确认书。随后,租赁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费用收取,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签订后,出租方一般应支付相当于1个月租金的中介服务费,承租方支付押金和至少第一个月的租金。出租方还可以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按合同约定缴纳相关税费。
6、房屋交验,租后服务。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并付清各项费用后,由业务员按规定时间陪同租赁双方进行房屋交验。同时,物业管理企业还可以根据需要,开展租金代付与代收、物业保险、装修装饰、维修养护等一系列的租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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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车辆租赁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1、车辆租赁者经集团主管领导批准交清车款后,由公司财务处出具已缴齐款项证明。 2、车辆租赁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份,行车证、驾驶证正副证复印件各一份及本人两寸免冠照片两张到营运管理处办理合同签订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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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的程序是怎么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的程序是怎么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程序
融资租赁合同主要是解决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需求问题。因此,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一般由承租人发起,其步骤分为以下4步:
1、承租人选择租赁物的出卖人(供应商),并与出卖人协商约定买卖合同的条款;
2、承租人选择出租人(租赁公司),并与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3、承租人与出租人订立委托协议,委托出租人按照自己确定的出卖人,商定的条件和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
4、出租人以自己的名义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同时,承租人必须在买卖合同上签名盖章。
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方式
融资租赁合同由于涉及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其订立程序和内容一般有特殊要求。《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的方式有:
1、供应商与出租人直接订立买卖合同
这是买卖合同订立的典型形式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程序具体是怎样的?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程序具体是怎样的?。买卖合同谈判与订立形式上是在出租人与供应商之间进行的,但是谈判的实质内容事前通常已基本确定,表现为出租人按照承租人与出租人商谈所确定的条款,及承租人与供应商确定的内容,为承租方的利益与供应商进行洽谈。如果承租人未挑选供应商而委托出租人代为寻找,则承租方应委派代表参与买卖合同的谈判,或先行与出租人就买卖合同中事关承租人利益的条款达成一致。
2、承租人作为出租人的委托代理人签订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程序
这时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应签订一份代理协议,明确规定承租人代理的权限范围,并将这一情况告知供应商。供应商自始知道承租人作为出租人的代理人签订合同,他就应按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向出租人行使,并对其负责,但根据融资租赁性质而向承租人负责的除外。
3、承租人将其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转让给出租人
这时通常是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签订前就已经与供应商确定了买卖合同的各项条款,承租人以自己的名义先行订立买卖合同,同时与供应商约定,此后应将买卖合同转让给出租人。在合同转让的情况下,承租人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让给出租人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合同范本。实践中,也有承租人直接与供应商订立买卖合同后,出租人直接予以认可并支付货款,而不进行合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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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租赁合同签订流程式怎样的?
合同的签订,一般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合同法上称为要约和承诺。因此流程主要是首先是要约,确立要约人和被要约人,其次是承诺,具体承诺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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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须经哪些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须经的程序
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须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也就是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起人方可进行金融租赁公司的筹建工作。申请筹建金融租赁公司,须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文件:

一,筹建申请书,其内容包括拟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名称。所在地、注册资本金,股东及其股权结构、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内容包括发起人情况(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情况、资信状况、近3年资产负债及利润状况)和市场预测情况;

三,拟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章程
;

四,筹建负责人名单及简历;

五,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租赁公司筹蘑申请的答复期为3个月。如未获批准,申请人在6个月内不得再次提出同样的申请。
金融租赁公司筹建期限为6个月。逾期不申请开业或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的,原批准筹建文件自动失效。筹建期内不得以金融租赁公司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另外,金融租赁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开业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筹建和申请开业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投资能力证明和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股东货币资金入帐证明;

三,金融租赁公司章程;

四,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详细履历及任职资格证明材料;

五,从业人员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人员的证明材料;

六,拟办业务的规章制度和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七,工商管理机关出具的对拟设公司名称的预核准登记书;

八,营业场所和其他与业务有关设施的资料;

九,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金融租赁公司的开业申请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脂方可开业。金融租赁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3个月不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吊销其许可证。井予以公告。
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的程序是该怎么的
[律师回复] 对于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的程序是该怎么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程序
融资租赁合同主要是解决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需求问题。因此,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一般由承租人发起,其步骤分为以下4步:
1、承租人选择租赁物的出卖人(供应商),并与出卖人协商约定买卖合同的条款;
2、承租人选择出租人(租赁公司),并与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3、承租人与出租人订立委托协议,委托出租人按照自己确定的出卖人,商定的条件和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
4、出租人以自己的名义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同时,承租人必须在买卖合同上签名盖章。
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方式
融资租赁合同由于涉及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其订立程序和内容一般有特殊要求。《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的方式有:
1、供应商与出租人直接订立买卖合同
这是买卖合同订立的典型形式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程序具体是怎样的?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程序具体是怎样的?。买卖合同谈判与订立形式上是在出租人与供应商之间进行的,但是谈判的实质内容事前通常已基本确定,表现为出租人按照承租人与出租人商谈所确定的条款,及承租人与供应商确定的内容,为承租方的利益与供应商进行洽谈。如果承租人未挑选供应商而委托出租人代为寻找,则承租方应委派代表参与买卖合同的谈判,或先行与出租人就买卖合同中事关承租人利益的条款达成一致。
2、承租人作为出租人的委托代理人签订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程序
这时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应签订一份代理协议,明确规定承租人代理的权限范围,并将这一情况告知供应商。供应商自始知道承租人作为出租人的代理人签订合同,他就应按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向出租人行使,并对其负责,但根据融资租赁性质而向承租人负责的除外。
3、承租人将其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转让给出租人
这时通常是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签订前就已经与供应商确定了买卖合同的各项条款,承租人以自己的名义先行订立买卖合同,同时与供应商约定,此后应将买卖合同转让给出租人。在合同转让的情况下,承租人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让给出租人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合同范本。实践中,也有承租人直接与供应商订立买卖合同后,出租人直接予以认可并支付货款,而不进行合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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