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朋友或者亲戚找自己帮忙做保证人的情况。很多人可能觉得就是签个字,帮个小忙,没太当回事。可这保证人可不是随便当的,一旦签了字,就意味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是债务人还不上钱了,保证人可能就得替他还钱。那具体来说,为他人做保证人要承担什么责任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保证责任的类型
保证责任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只有在对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的,保证人才承担责任。比如,张三为李四向王五借款做一般保证人,李四到期还不上钱,王五得先起诉李四,等法院强制执行李四的财产后,还不够还的部分,才轮到张三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则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履行债务。还是上面的例子,如果张三是连带责任保证人,李四到期不还钱,王五既可以找李四要钱,也可以直接找张三要求还钱。
二、保证责任的范围
保证责任的范围通常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比如,甲为乙向丙借款做保证人,借款本金是10万,约定了利息和违约金。如果乙到期还不上钱,甲作为保证人,可能不仅要还10万本金,还要承担相应的利息、违约金以及丙为了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像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保证期间的重要性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例如,丁为戊向己借款做保证人,约定借款期限是一年,保证期间没有约定。那么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己如果没有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丁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了。
四、保证人的权利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比如,庚为辛向壬借款做保证人,庚替辛还了钱后,庚就可以向辛追偿,要求辛把钱还给自己。同时,保证人还有抗辩权等权利。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为他人做保证后,如果债务人按时还款,那保证人自然相安无事。但要是债务人出现还款困难的情况,保证人就会面临被债权人追讨的局面。而且保证人在承担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也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比如债务人无力偿还、耍赖不认账等。这时候,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不妨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执业资质可核验的律师,他们不做虚假承诺,不夸大维权效果,能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妥善处理后续事宜,让你在复杂的法律问题中不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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