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与定金 区别有哪些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6-30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1、概念不同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2、违约责任不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3、数额不同,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订金与定金 区别有哪些内容?

订金与定金 区别在什么地方?相信大家都对此感到疑惑。因为平日里大家都并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其实很严重。订金在法律里面是有严格定义的在法律上来说订金是不能够退的,是有契约作用的。那么定金呢?今天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定金与订金区别

近日李小姐与王先生在一家摄影公司拍婚纱照,介绍时感觉还可以,工作人员让交了500元定金,并表示如果不满意,500元钱随时可以退。可是拍出来一看,效果可差,李小姐和王先生就不想在这一家拍了,让退定金他们不给退,摄影公司的工作人员拿出定金条时,李小姐发现上面写的是却是“定金”。虽然“定金”与“订金”一字之差,但是在法律上意义却相差甚远。

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如果李小姐过后反悔不想在这家拍婚纱照了,除非有证据证明照片不符合要求,这笔钱是不能退的。“定金”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一是当李小姐和摄影公司的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李小姐收回。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则。如果是李小姐违约,那么她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是摄影公司违约,则应该双倍返还。

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在法律上则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按照相关规定,如果李小姐跟摄影公司签订的是“订金”协议,如果她不想在这家拍摄,这500块钱是应该无条件退还给李小姐的。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头脑清醒,区分清楚“定金”和“订金”,以免在消费过程中经济受损失。

摄影公司在开始时口头承诺不满意500元随时退还,却在写收据时做字面的文章,当消费者提出不满意拍摄照片时,拒不退还500元,涉嫌欺诈。一旦出现争议,商家就会矢口否认,可能消费者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欺诈的存在,但却实实在在影响着企业的形象和信誉。

二、不要随便交付定金

定金交付容易、要回难,因此,不要随便向商家交付定金,要注意消费协议内容,要特别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之类的条款,以免上当受骗。在签协议、交付定金前,特别要多方面考察清楚商家的信誉、能力水平。如果商家做出了口头承诺,在签订协议书时必须将他们的承诺写进去,书面化以保留证据,不要因怕麻烦,碍于面子等不写进协议,给自己的消费带来隐患。提倡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避免盲目、冲动消费。

那么现在我们了解了,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做出详细的界定,总的来说订金就是预定的意思,但是定金则在法律上有严格的界定,就是定下来的意思。如果您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欢迎进入律图,咨询专业律师。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6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9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订金与定金 区别有哪些内容?
一键咨询
  • 177****12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7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5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0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1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2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0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1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3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0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3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4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2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2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6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公租房·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南京178****379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7****620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7****999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合同定金与订金之间的区别有哪些具体内容
合同中的"定金"与"订金"有本质区别:定金是履行合同的重要保障,接收方违约需双倍返还,支付方违约则不退还;而订金不具备此类担保功能,无论哪方违约,对方都不享有丧失或双倍返还的权利。因此,定金的法律效力高于订金。
3浏览 2024-06-29
兼职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合同的内容有区别吗
[律师回复] <br/>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br/>二、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br/>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br/>四、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br/>五、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br/>六、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br/>七、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br/>八、职工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br/>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br/>十、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480浏览
代理与客户签订合同的内容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代理与最终用户签约合同模板(易助版):  易助ERP软件  订购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日期:  合同编号:  说明:  双方谨就甲方  向乙方  购买易助ERP套装软件,配套服务产品以及配套外购品签订本合同。并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br/>1.甲方付款方式:  l甲方于签约时,以支票或转账方式支付乙方价款总额的30﹪为定金。  l甲方须于乙方在交货后三天内,以支票或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剩余价款,即总额的70﹪。  <br/>2.甲方不得对标的物实施销售、发行、转让、复制、出租、赠与、提供、抄袭、反汇编、破译及修改等任何侵权行为。合约所列的系统软件、工具软件及应用软件的一切著作权归属著作人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所有。  <br/>3.甲方应提供测试所需要的资料及硬件设备,并备妥磁盘、磁带、连续报表等消耗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br/>1.自有品的交货:乙方负责提供应用软件光盘一张及操作手册一套。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完全符合订购商品的规格,绝无灭失或减少其通常的效用。标的物的规格、数量如不符或有瑕疵,乙方同意于维护期间内修复或更换为无瑕疵的同样功能的产品。  <br/>2.外购品的交货:货到后,甲方应立即对货物的产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外观进行验收。如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买方应当立即签收,如发现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应在货到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否则,视为对乙方交付的外购产品验收合格。  <br/>3.使用权的转移:本订购单标的物的使用权,自乙方交付时转移于甲方;但前提条件是甲方已向乙方付清本订购单及相关附件所规定的全部款项,否则本订购单标的物的使用权依然属于乙方。  三.乙方的售后工作项目及说明:  <br/>1.易助ERP管理系统安装集成服务:  检查甲方的硬件及网络环境,确定其环境可顺利安装并执行神州数码易助ERP管理软件后,安装甲方所购买的神州数码计算机管理应用套装软件及其配套与捆绑软件(如数据库、远程遥控软件..等),并确认安装后的系统与甲方整体硬件及网络环境顺利兼容并可顺利执行。  <br/>2.易助ERP管理系统实施服务:  系统参数设定、基本数据建立说明、编码原则说明、基本数据收集字段建议、<br/>BOM分阶原则说明、已完成的基本数据查核、依客户需求教导交易单据的操作作业、期初开账数据说明、期初余额入教导、开账数据查核、期初开账数据报表查核、已完成的交易数据查核、管理报表运用建议、月结流程说明、客户问题释疑。  <br/>3.易助ERP管理系统驻点培训服务:  培训所需电脑设备除讲师外,其余由客户提供。  <br/>4.易助ERP管理系统上线服务:  系统功能疑难说明、用户操作问题解决、数据错误问题查核、协助基础数据遗或错误的检查、协助增加用户端的安装。  <br/>5.说明:  <br/>6.  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时间,以双方共同约定的时间为准,但该服务时间必须为乙方正常工作时间(星期例假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工时(含交通时数)8小时。交通时间纳入服务时间计费,服务时间内的食宿费用由甲方支付。  四.本合同的生效变更和取消  <br/>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由甲方的定金兑现日起生效。  <br/>2.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如无不可抗力的理由要求变更或取消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订货时,则已付给乙方的定金不予退还。如该项标的物系乙方为甲方特别订购或制作者,则甲方在支付给乙方全额货款后,方可解约。  <br/>3.乙方于合同生效后如无不可抗力的理由未能依甲方所订购标的物的规格交货时,则应退还甲方已付予乙方的定金。  五.Υ约责任  <br/>1.如甲方逾期付款,其应自超过约定期限第十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逾期所涉金额千分之一的Υ约金;如Υ约金总额超过所涉金额的百分之十,乙方即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br/>2.如甲方于合同生效后Υ反本订购单第一条第2款,则视为甲方根本性Υ约,甲方除承担根本性Υ约责任外(包括被取消套装软件的使用许可,返还套装软件及全部相关资料,并配合乙方删除、卸载已安装的套装软件等),还应另行按本订购单中套装软件价款总额的100倍向乙方支付惩罚性Υ约金;若该Υ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还应补足差额。  <br/>3.如乙方逾期交货,其应自超过约定期限第十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所涉金额千分之一的Υ约金;如Υ约金总额超过所涉金额的百分之十,甲方即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有权要求乙方退回已付款项。  六.争议解决  因本订购单所产生的一切争议,经双方协商不成的,应将该争议提交省仲裁委员会,按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七.易助套装软件的模块规格,配套服务内容和外购品见《附件》  附件  <br/>1.易助ERP套装软件产品模块和规格  模块名称用户数报价折扣价  会计总帐系统  应收应付系统  票据资金系统  固定资产系统  工薪计算系统  进销存管理系统  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生产管理系统  报表生成器  总计  <br/>2.易助ERP配套服务内容和价格  服务项目购买天数报价折扣价  安装集成服务  驻点培训服务  实施服务  总计  <br/>3.易助ERP配套外购产品模块和规格  外购品名称报价折扣价  SQLServer2000服务器端  SQLServer2000客户端  pc<br/>Aywhere  总计  <br/>4.总成交金额RMB(元),大写:ttttt
420浏览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找了一家杂志出版社上班,我想在上班之前多多了解一下著作权与版权的定义是什么
[律师回复] 著作权与版权的区别在于 <br/>基于上文笔者对著作权概念的界定,立足社会实践,笔者认为版权与著作权有五点明显区别: <br/>其一:主体不同。 <br/>从狭义上看,版权是指出版者权,其主体是出版者。在中国,出版业被当作意识形态的重要领地长 期为国家专营,由国有的出版机构(出版社或出版公司)具体运作。所以,在我国版权的主体只能是国有出版机构,自然人不能成为版权的主体。而著作权的主体是 作品的作者。客观上,只有自然人是作品的唯一事实作者,自然人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和民事主体;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才能被视为“法定作者”。 <br/>其二,客体不同。 <br/>出版者权的客体为书刊及音像出版物。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只是作品,而非作品的载体,因为作品载体可以有许多种,而作品本身只能是一个。 <br/>第三,形成机制不同。 <br/>版权是一种从属于著作权的派生权利,出版者版权只能由著作权人授予而产生。而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在我国,作品一经创作产生,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自动依法产生著作权。 <br/>第四,内容不同。 <br/>以我国为例,出版者对其出版作品享有的版权,包括专有出版权、版本权、出版作品的形式和内容 的修改权、删除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出版权、 发行权、复制权、演绎权、翻译权、演绎权)、传播权(表演权、播放权、展示权、朗诵权)等权利。 <br/>第五,期限不同。
18浏览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经过几次修订,现在的劳动合同法修改内容与旧劳动合同法内容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法修改内容与旧劳动合同法内容区别:<br/>劳动合同法的几个重点问题:<br/>一、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需要经过法定程序,并向劳动者公示。<br/>法定程序: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公示或告知劳动者。<br/>见《劳动合同法》第4条。<br/>二、关于试用期的规定。<br/>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br/>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br/>3、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br/>见《劳动合同法》第19条。<br/>三、劳动合同分三种,鼓励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br/>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br/>列举了三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新增加了对于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当劳动者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必须同意,除非存在法定事由。<br/>特别注意点: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r/>见《劳动合同法》第1<br/>2、1<br/>3、1<br/>4、15条。<br/>四、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br/>1、增加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br/>与原《劳动法》及《条例》相比,新法第38条新增加了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在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虽然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同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br/>2、增加了用人单位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br/>与原《劳动法》及《条例》相比,新法第39条新增加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br/>(1)如果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br/>(2)或者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br/>3、用人单位进行生产性裁员的注意点;<br/>(1)裁员程序: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br/>(2)用人单位在进行生产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br/>(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br/>(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br/>(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br/>4、增加了非法定原因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br/>与原《劳动法》及《条例》相比,新法第42条新增了下列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br/>(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br/>(2)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br/>5、新增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br/>五、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扩大。<br/>1、除了劳动者因自身原因而提出辞职,或者用人单位依照新法第39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6种法定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之外,所有因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等情况,用人单位均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br/>2、经济补偿金的上限: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br/>3、注意根据新法97条的规定:2008年1月1日起,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补偿金计算所需的工作年限起算日期为2008年1月1日。因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不受影响。<br/>六、关于集体合同的操作<br/>新法第51,54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br/>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br/>七、设立“赔偿金“的相关规定,大幅增加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br/>新法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br/>新法第4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br/>新法第87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br/>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br/>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br/>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br/>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br/>八、不按照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按月向劳动者支付双薪;<br/>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br/>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br/>上述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次数的起算,自2008年1月1日起算。<br/>九、新法加重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的其他四种情形。<br/>1、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情形被纳入到行政处罚范围,并辅之赔偿责任。<br/>新法第81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br/>2、明确用人单位强迫劳动等四类情形<br/>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以下四类情形,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br/>3、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将受处罚<br/>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br/>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br/>4、用人单位未在限期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或社保转移的,应负赔偿责任;<br/>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证明,并在15日内未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br/>十、新法突出职业危害防护。<br/>1、新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招用劳动者时,如实告知……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br/>2、新法第42条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k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住房保障 > 公租房 > 订金与定金 区别有哪些内容?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徐州180****3556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35****551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77****7334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