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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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争取合同文本的起草。2、审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资格。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必须真实、合法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真实。4、合同条款应具体详细、明确规定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进口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在签订进口合同的时候,由于涉及到国际外贸上的交易,所以自然要求大家再签订合同的时候,对于进口合同当中的条款和其他事项都必须要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因为万一进口合同引发纠纷的话,在解决的过程当中遇到的困难会相对来说比较多一点。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就是进口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进口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一、争取合同文本的起草

当买卖双方就交易的条款经过频繁的磋商与函电、电邮往来,达成一致意见后就进入合同签约阶段,于是有了合同由谁起草的问题。一般来说,合同文本由谁起草,谁就容易掌握主动。因为口头洽商的内容要形成文字有一个过程’有时仅仅是一字之差’意思则有很大区别。合同起草的一方在合同拟写过程中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斟酌选用对自己有利的措辞,安排条而对方即使认真审议了款的顺序或解释有关条款。

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但由于文化上的差异对词意的理解也会不同很难避免不出漏洞。所以我方应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尽量争取起草合同文本’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也要与对方共同起草合同文本。

起草合同的文本,需要做许多工作这可以同谈判的准备工作结合起来。例如在拟定谈判计划时,所确定的谈判要点实际上就是合同的主要条款。起草合同文本,不仅要提出双方协商的合同条款,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而且我方还要对所提出的条款进行全面细致地讨论和研究’明确哪些条款不让步到什么程度。能让步’哪些条款可作适当让步、这样’当双方就合同的草稿进行实质性谈判时’我们就掌握了主动权。

二、审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资格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因此要求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必须具备签约资格。否则即使签订了合同,也是无效的合同。在签约时要调查对方的资信情况,应该要求当事人相互提供有关法律文件,证明其合法资格。一般来讲董事长或总经理是重要的谈判的签约人。有时虽具体业务谈判实际签约审查签的不是上述人员但也要检查签约人的资格,约人是否有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如授权书、委托书等,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一定要严肃认真,切不能草率从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迅速扩大。但是,在与外商、港商谈判时,由于盲目轻信对对外经贸实务。

有些单位急于引进、输出,仅凭熟人介绍不进行任何信资调查就签订数额巨大的合同&结果给企业和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所以进行资信调查了解对方的公司信誉及其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是十分重要的。在进出口业务中尤其要注意&不要轻易相信对方的名片。名片不能代替证书&有的人名片官衔很大,实际上是空的。另外与外国公司打交道&不要只看母公司的信誉和资产情况&实际上母公司对子公司是不负连带责任的。

三、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必须真实、合法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根据我《合同法》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所缔结国规定的合同,将是无效的:

第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第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第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利益;

第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内容有上述情形有之一或有错“合意”即为不真实的合意&对此各国都在法误&这种

律上有不同的处理办法。有关合同内容必须合法,我“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四、合同条款应具体详细、明确规定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实际业务中,我们一些当事人对合同的标的价格、数量、运输、支付、保险等条款订的比较清晰,而对其它一些合同条款订的笼统、文字含糊不清、模棱两可,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争议纷纷。

合同在签订的时候,包括对合同文本的起草,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签订合同人的签约资格,在合同当中必须明确标注清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产生纠纷以后的解决方法,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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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择正规的家装公司,签订合同之前,业主应先审查装饰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
2、参观装饰公司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检查工地施工工艺以及工人的素质,还应该着重检查施工工地的管理、卫生和防火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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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注明施工工期、几次验收程序(包括材料、隐蔽工程、局部和整体验收等)、详细制作过程的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细表和日期等,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在约定装修的材料标准时,一定要非常细致,包括外墙、内墙、顶棚、地面、厨房、卫生间、阳台等,每个部位使用材料的品牌、型号都要清楚标明,不能笼统地用“国内名牌”、“国际名牌”之类的字眼。
5、验收方式可在合同上约定由政府质检站来验收,这样你就可以不为请质检站而另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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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交付的工程款要由业主亲自交到公司财务,并索要建筑安装专用发票,尽量防止出现其他人代收工程款的情况。
8、工程完工后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保修期,客户可依具体情况与公司商议,保留原证件或扣留部分工程款作为装修的质量保证金,
9、上述装修合同有三种形式:即承包人包工包料,部分包料,承包人包工、住户自己包料,在装修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装修公司包料的,要向其索要购买的材料明细表、合格证、发票;业主自己包料的,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志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装修材料。
10、另外,在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检测不合格的,如属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应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
1
1、预算项目变更时,双方应该重新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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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民间借款时要注意的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营企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很多个体、合伙、私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建立起来。由于银行对于中小企业贷款限制比较多,导致很多民间债权债务关系日趋增多。怎样才能较好的保护民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有序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呢?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往往产生于亲朋好友或者有特殊关系的人与人之间,为了避免将来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出借方应在出借款项之前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签订借款合同时应约定好借款内容,包括借款金额、币种、利率、期限、用途和还款方式等。在民间借贷过程中借款合同往往被简化为借条,但借贷双方无论是怎样的关系,对于借款主要事项的明确约定是避免将来产生纠纷的保障。
2、对于利率的约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在借款时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另外,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在本金中扣除的,应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在民间借贷中,出借方特别要注意不要出现复利的计息形式。我国法律明令禁止这种行为。
3、借款最好提供担保,担保是出借方为了保障履行债权而采取的一种有效的法律措施。有了担保,将来实现债权才能有更好的保证。在民间借贷中,常见的担保形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保证担保,一种是抵押担保。
4、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进行申请公示催告流程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
一,申请人必须是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若票据未填写收款人,而票据在收款人手中丢失的,由出票人出具已将票据交付收款人的证明后,由收款人作为申请人;若票据未填写收款人而在付款人手中丢失的,由付款人作为申请人。

二,可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是指按照规定可以依法背书转让的有效票据。

三,管辖的是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汇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本票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支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代理付款人即付款人的委托代理人,是指根据付款人的委托代为支付票据金额的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

四,申请的原因必须是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现实中,不排除有部分出票人,在将票据交付他人后,在持票人未提示付款前,以票据丧失为由,恶意向申请公示催告,达到非法的目的。(利用公式催告程序实施诉讼欺诈应属民事侵权,并可按照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给予民事司法制裁,其严重者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申请公示催告,申请人应当向人民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丢失支票存根复印件(持票人申请的,还必须提供由出票人出具的书面证明等材料。 特别提醒的是,公示催告申请人应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一个月内申请人民作出判决。逾期不申请判决的,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综上所述,公示催告程序是人民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逾期无人申报,作出宣告票据无效(除权)的判决程序,属于非诉讼程序,即特别程序。所以,如果票据丢失后不公示催告,其票据利益就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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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二手房网签注意事项
买卖双方网签前,应充分了解、协商合同相关条款,需增加条款可自行添加;
当事人因姓名更改或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须告知网签服务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
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经纪机构端进行网签,须由该机构负责打印网签合同文本;
买卖双方当事人应牢记设置的密码,方便查询;
买卖双方凭签约时设置的密码,可在西安市房产资讯网对网签信息进行核实;
网签手续办理完毕后,须依次及时办理交易资金监管和转移登记手续。
相关内容:网签错了是否可以撤消
以下8种情况可撤销网签:
第一种:信息录入错误
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失误,将购房人信息录入错误,需要更正合同信息的,在撤签或变更合同时要提交错误内容及更改说明;
第二种:买受人变更
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中登记的家庭成员之间,变更合同买受人信息的,需要提交户口本、身份证;
第三种:违约纠纷
开发企业与购房者之间因某方违约而发生纠纷,经仲裁机构、裁定或判决需要解除合同的,需要提交裁定或判决的有效证明;
第四种:房屋质量有问题
房屋交付公告自公布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所购房屋因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经有关部门认定,需解除合同的,要提交由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才可变更合同;
第五种:贷款未获批
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未获批准,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解除合同的,需要提交不能受理贷款的有效证明;
第六种:意外情况急需资金
购房者(或者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等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购房者需要提交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相关证明;
第七种:面积误差大
商品房交付后,实测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超过±3%,合同中已约定解除的,可提交测绘机构的房屋测绘报告后变更合同;
第八种:法规另外有规定
此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也要写明具体内容并提交相关证据才可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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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进行网签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二手房进行网签的注意事项有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网签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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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经纪机构端进行网签,须由该机构负责打印网签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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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中登记的家庭成员之间,变更合同买受人信息的,需要提交户口本、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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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是指按照规定可以依法背书转让的有效票据。

三,管辖的是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汇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本票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支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代理付款人即付款人的委托代理人,是指根据付款人的委托代为支付票据金额的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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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申请公示催告步骤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进行申请公示催告步骤的注意事项问题解答如下, 第
一,申请人必须是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若票据未填写收款人,而票据在收款人手中丢失的,由出票人出具已将票据交付收款人的证明后,由收款人作为申请人;若票据未填写收款人而在付款人手中丢失的,由付款人作为申请人。

二,可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是指按照规定可以依法背书转让的有效票据。

三,管辖的是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汇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本票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支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代理付款人即付款人的委托代理人,是指根据付款人的委托代为支付票据金额的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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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体变更注意事项是该怎么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主体变更注意事项是如何的
1、主体资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全部主体必须要作出同意变更并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承诺,
3、对主体变更前合同履行状况和阶段达成一致,
4,审查变更主体后是否影响合同争议管辖,
5,其他注意事项要根据具体合同条款分析。
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
所谓合同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前者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现象。后者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换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换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合同当事人代替旧的合同当事人,但合同的客体,即合同的标的并没有发生变化。实际是合同的转让。
合同转让有两种情形:一是债权转让,即由原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新债权人,从而使新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二是债务承担,即由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负担债务。这两种情况,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发生了变化,债的性质和内容则没有改变。
合同主体变更的效力
(一)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二)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担保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
(三)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在合同变更以前,由于一方的过错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对此另有约定,在合同变更以后,受损失的一方仍然有权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
(四)根据《合同法》第7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二手房进行网签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二手房进行网签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二手房网签注意事项
买卖双方网签前,应充分了解、协商合同相关条款,需增加条款可自行添加;
当事人因姓名更改或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须告知网签服务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
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经纪机构端进行网签,须由该机构负责打印网签合同文本;
买卖双方当事人应牢记设置的密码,方便查询;
买卖双方凭签约时设置的密码,可在西安市房产资讯网对网签信息进行核实;
网签手续办理完毕后,须依次及时办理交易资金监管和转移登记手续。
相关内容:网签错了是否可以撤消
以下8种情况可撤销网签:
第一种:信息录入错误
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失误,将购房人信息录入错误,需要更正合同信息的,在撤签或变更合同时要提交错误内容及更改说明;
第二种:买受人变更
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中登记的家庭成员之间,变更合同买受人信息的,需要提交户口本、身份证;
第三种:违约纠纷
开发企业与购房者之间因某方违约而发生纠纷,经仲裁机构、裁定或判决需要解除合同的,需要提交裁定或判决的有效证明;
第四种:房屋质量有问题
房屋交付公告自公布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所购房屋因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经有关部门认定,需解除合同的,要提交由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才可变更合同;
第五种:贷款未获批
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未获批准,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解除合同的,需要提交不能受理贷款的有效证明;
第六种:意外情况急需资金
购房者(或者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等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购房者需要提交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相关证明;
第七种:面积误差大
商品房交付后,实测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超过±3%,合同中已约定解除的,可提交测绘机构的房屋测绘报告后变更合同;
第八种:法规另外有规定
此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也要写明具体内容并提交相关证据才可变更合同。
二手房进行网签的注意事项包含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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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进行网签的注意事项包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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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违约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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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种:房屋质量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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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种:贷款未获批
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未获批准,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解除合同的,需要提交不能受理贷款的有效证明;
第六种:意外情况急需资金
购房者(或者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等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购房者需要提交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相关证明;
第七种:面积误差大
商品房交付后,实测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超过±3%,合同中已约定解除的,可提交测绘机构的房屋测绘报告后变更合同;
第八种:法规另外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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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签合同的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二手房签合同的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签合同的注意事项主要有:
一、确认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买二手房签订购房协议,首先要检查房屋的基本信息是否是真实有效的。除了房屋产权和手续齐全之外,以下这些信息也需要验证。
1.房产证、身份证和签署合同人,这三者的信息要统一。如有特殊情况,人员对应不上或代为办理时,需要出具有法律依据的公证委托书。
2.所购房屋的地址要按照房产证中的地址正确填写。
3.房屋的面积一定要按照房产证上面的面积填写清楚,如果房屋存在赠送的面积,也要在合同的条款中写清楚。
4.房屋权属要明确注明,房屋如果存在共有权人,要将产权人和共有权人的姓名的写进合同中。
二、约定总房款和税费的付款时间和方式
1.付款时需将总房款、首付款和尾款的数额约定清楚,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也要约定好。
2.交易税费。一般来说由卖家承担的税费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由买家承担的税费有:契税、土地出让金;商业性质的房源则还需要买卖双方共同承担印花税。此外,根据房屋的性质以及实际情况可能还要交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手续费、交易管理费等税费。
三、确定交房细节
1.交房的具体时间要写清楚,要明确写明具体的交房日期,以免卖家拖延交房的时间。
2.结清水电、煤气、物业、电话等生活费用。购房时如果发现有费用未结清,一定要在合同中的条款中写清拖欠费用结清的时间以及不结清费用的具体后果。
四、明确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一定要约定好,尤其是二手房交易,违约行为经常出现,那么买家在签订合同时就需要将可能发生的违约状况的处理方法提前做出约定。一方面可以约束双方的交易行为;另一方面可以让未违约的一方保障自己的权益。其中,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有五大违约责任需要特别注明:
(1)二手房出卖方逾期交房的责任。出卖方逾期交房,会导致买家迟迟无法入住,拉长了整个二手房的交易流程,因此要约定好逾期交房的责任。
(2)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责任。卖家迟迟收不到房款,势必会对整个二手房交易环节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在合同中约定好此项责任,从而保障出卖人的权益。
(3)非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办理或者不能按时办理过户手续的责任。
(4)买房或者卖方单方解除合同的责任。单方解除合同是一种对另一方造成很大影响的违约责任,因此为了避免交易双方随便的解除合同,违约责任中一定要在此项多加约束。
(5)房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责任。
五、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在合同中是一个很重要的觉得,买卖商法在签订合同时如有不明确的条款时,或者条款需要进一步约定是,都要在补充协议中写清楚。充分利用好补充协议可以减少很多交易纠纷,让合同的内容更全面。
二手房签合同的注意事项主要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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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约定总房款和税费的付款时间和方式
1.付款时需将总房款、首付款和尾款的数额约定清楚,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也要约定好。
2.交易税费。一般来说由卖家承担的税费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由买家承担的税费有:契税、土地出让金;商业性质的房源则还需要买卖双方共同承担印花税。此外,根据房屋的性质以及实际情况可能还要交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手续费、交易管理费等税费。
三、确定交房细节
1.交房的具体时间要写清楚,要明确写明具体的交房日期,以免卖家拖延交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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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明确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一定要约定好,尤其是二手房交易,违约行为经常出现,那么买家在签订合同时就需要将可能发生的违约状况的处理方法提前做出约定。一方面可以约束双方的交易行为;另一方面可以让未违约的一方保障自己的权益。其中,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有五大违约责任需要特别注明:
(1)二手房出卖方逾期交房的责任。出卖方逾期交房,会导致买家迟迟无法入住,拉长了整个二手房的交易流程,因此要约定好逾期交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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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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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房主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律师回复] 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一:不要全权委托公证如果卖房人的房子存在贷款按揭,在卖房钱又不能自己还贷解除抵押,一般需要委托中介,以及担保公司全权处理的,以达到赎楼以及卖楼的目的。而卖方在这个中间出现的问题是最多的,因为全权委托,中介可以不经卖方同意,完全可以自行买卖该房屋,同时也常常违背卖方的一些口头意见,不按照卖方的意愿控制房产,而按中介自己的意愿控制该房产。而深圳市公证处要求撤销公证,需将所有的公证书收回,而中介常常卡住公证书,不返还给卖方。常常卖方无法控制自己的房产。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二:有租约的房屋要先确认优先购买权有租约的房屋要确认租房者不会行使优先购买权,同时要租房者出具声明书,放弃该项权利,一但忽视租房者的优先购买权,后果会很严重,租客可以要求撤销你和买方的买卖合同,就是过户了,仍会撤销,有相当多的案例。租房者放弃了优先购买权,也要告之买方知道有租客的存在,否则到时买方找麻烦。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三:慎重对待定金是定金就签收定金,不是定金不要签收是定金,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虽然本来约定只是五万,他给十万,你签收了,定金就为十万。如果说定金约定是十万,但你只签收了5万,那定金就是五万。首期款一定要买方做资金监管,最好是找银行,而非中介。一定要看到监管资金,和银行承诺贷款,才去办理。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四:卖方不可随意违约根据现在中介所提供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来看,合同中都约定了解约定金,就是卖方要解约,只需双倍返还定金,而可以不被强制履行也不需要进一步赔偿损失。其实这个解约条款包含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卖方应当先启动解约程序。如果说买方先启动强制履行程序,那么可能面临的后果就是会被判决强制履行。如果说买卖双方是个人签定的合同,而非中介操作,那么说如果卖方主动违约,就会面临双倍返还定金再赔偿涨价损失的可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果卖方违约要如何赔偿呢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
一、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
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
(一)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
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
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
(二)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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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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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可以进行买卖购买期房的注意事项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期房可以卖吗由于不动产买卖的特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能转让:
(六)、未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但该条限定的是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不动产,并未涉及期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另行规定”。但是至今没有作出规定,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此也没有规定。因此,从目前的实践来看,期房是可以转让和出售,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并且履行法定的程序。具体到各个地区又是不同的。
二、购买期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买期房要调查房地产开发商是否具备预售商品房的合法性。购房者可以通过检验房地产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了解房地产开发商预售行为的合法性。
2、买期房要了解房地产开发商的经营业绩及信誉状况。房地产商业绩表现和信誉反映了一个公司的经济实力.购房者可将其作为所购房屋能否按期交付,房屋质量能否得到保障的参考。
3、买期房要谨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购房者在与房地产商签订预售合同时要注意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齐备,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否平等一致。
4、买期房要进行实地考察。虽然购房者购买的是期房,但对正在建造的房屋进行实地考察,通过调查房屋的结构,建材配备等级.建设单位的素质,施工现场状况等情况可了解房屋的建筑质量、建设进度。另外,在实地考察时,也可以了解所购期房周围的环境、交通和公共设施配套的情况,使自己心里有数。这些情况也可帮助购房者做出购买房屋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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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约定总房款和税费的付款时间和方式
1.付款时需将总房款、首付款和尾款的数额约定清楚,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也要约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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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房的具体时间要写清楚,要明确写明具体的交房日期,以免卖家拖延交房的时间。
2.结清水电、煤气、物业、电话等生活费用。购房时如果发现有费用未结清,一定要在合同中的条款中写清拖欠费用结清的时间以及不结清费用的具体后果。
四、明确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一定要约定好,尤其是二手房交易,违约行为经常出现,那么买家在签订合同时就需要将可能发生的违约状况的处理方法提前做出约定。一方面可以约束双方的交易行为;另一方面可以让未违约的一方保障自己的权益。其中,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有五大违约责任需要特别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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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在合同中是一个很重要的觉得,买卖商法在签订合同时如有不明确的条款时,或者条款需要进一步约定是,都要在补充协议中写清楚。充分利用好补充协议可以减少很多交易纠纷,让合同的内容更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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