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张颖律师毕业于江苏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她在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工作,执业证号为135xxxxxxxx668359,服务地区为福建厦门,联系地址是松岳路8号悦享中心B座18层。她经办案件达百余件,擅长处理婚姻、继承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领域的案件。在工作中,她秉持以当事人为核心的服务理念,会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案件进展情况,耐心解答当事人的各类疑问,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建议,帮助当事人规避诉讼风险。
侵权责任纠纷抗辩
在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案中,原告林XX与被告林XX产生侵权责任纠纷。被告林XX委托张颖律师代理此案。原告林XX诉请被告林XX支付侵占其案涉房屋内财产价值16万元。张颖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证据链条及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她从多个角度提出抗辩,指出被告居住案涉房屋具有合法依据,原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其所述财产系自身拒不搬离所致,并非被告侵占,且原告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主张的财产存在、归属及价值,同时原告的诉求已超过诉讼时效。庭审中,张颖律师结合生效判决书、执行裁定书等证据,清晰阐述抗辩意见。最终,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林XX的全部诉讼请求,成功捍卫了被告林XX的合法权益。
在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案中,上诉人吴XX、吴XX因与被上诉人陈XX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被上诉人陈XX委托张颖律师参与二审诉讼。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一审判决认定的拆迁补偿款分配比例及范围是否正确。上诉人提出多项抗辩理由,如被上诉人无权参与超出租赁面积部分的补偿分配等。张颖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一审审理事实、证据链条及双方争议焦点。她精准驳斥上诉人全部上诉理由,明确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拆迁补偿与土地面积无直接关联,拆迁奖励应纳入分配范围。最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张颖律师代理意见,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稳固了被上诉人应享有的70%拆迁补偿份额,彻底捍卫了被上诉人的核心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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