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履历
李宏瑞律师在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担任主办律师,其执业证号为122xxxxxxxx573192。执业以来,他专注于刑事业务,累计办理刑事案件超100起,还参与过多起省内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涵盖贪污贿赂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尤其擅长故意伤害案件辩护,曾获二审改判无罪的效果,多数案件获得二审改判、不起诉、缓刑以及从轻、减轻处罚。
大额诈骗案辩护
在一起涉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案件中,被告人某某与另外两名同案人员结伙实施诈骗犯罪。被告人某某明知主犯以“银行有熟人可办理补贴”为幌子,利用被害人身份信息办理网贷并据为己有,仍通过编造虚假信息等方式帮助拉拢被害人,从中获取分红。该案累计涉及24名被害人,办理网贷总额达445万余元,被告人某某参与诈骗的贷款总额147万余元,尚有98万余元本金未还清,个人获利35100元。李宏瑞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审阅卷宗材料,精准梳理案件事实。制定辩护策略,围绕被告人系自首、从犯、自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获利少社会危害性低等从宽处罚情节展开辩护。最终法院全面采纳其辩护意见,被告人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缓刑漏罪案辩护
被告人某某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在缓刑考验期内,检察机关发现其另有一起诈骗犯罪未被判决。被告人某某伙同他人谎称有能力帮助被害人看病,利用封建迷信方式骗取被害人人民币6500元。案发后,被告人主动投案自首,其亲属已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李宏瑞律师接受委托后,聚焦争取数罪并罚后仍适用缓刑这一目标。全面查阅卷宗,围绕被告人自首、认罪认罚、犯罪金额小、已赔偿获谅解、再犯罪风险低等情节制定辩护策略。法院最终采纳其意见,被告人某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与前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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