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劳动过程中遇到高温天气,是有权向自己所在公司申请相关高温补贴。按照规定,公司在规定的高温月份和达到最低气温补贴要求,因主动向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如果所在公司没有按照规定下发补贴,员工是有权利像有关部分投诉的。那么办公室高温补贴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讲解有关知识。
办公室高温补贴标准
1、重庆办公室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的5到9月份。
2、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为一般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为中度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度高温天气。
3、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4、重庆办公室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5、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6、用人单位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7、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员工
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员工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8、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9、其它高温福利
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搬重物、锯刨、挖掘等)、中等劳动(锯木头、开卡车、粉刷、摘水果等)、轻劳动(打字、缝纫等),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政府相关文件中已经说明了办公司高温补贴的标准,至于公司怎么做还需要我们广大公民的一致监督。高温补贴是政府体恤劳动者,我们要增强自己的法律意思维护好自己应有的权利,必要时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总结的一些办公室高温补贴的一些知识,希望大家看完有所帮助,具体可以咨询本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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