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公司得清算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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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法公司得清算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的成立和注销这都是要依法进行的,企业如果宣布破产的话,在国家没有进行清算之前是不可以注销的。所以,在宣布破产之前,清算是必须要进行的一个步骤,在我国的公司法中,对于清算的事宜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要求企业必须积极配合。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公司法公司得清算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公司得清算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九十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公司的清算是在公司宣布解散以后进行的,清算组织必须在宣布解散之日15天之内尽快的成。清算组织的主要工作职权包括清理公司的债务债权,代表公司参加一切的民事诉讼活动,对公司清偿债务以后的剩余财产进行处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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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公司得清算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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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法公司得清算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司法公司得清算具体是如何规定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法公司的清算具体怎么规定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九十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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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公司得清算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司法公司得清算具体是怎么规定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司法公司的清算具体怎么规定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九十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公司法公司得清算具体是要怎样规定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法公司的清算具体怎么规定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九十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公司法公司得清算具体是怎么样规定的
[律师回复] 对于公司法公司得清算具体是怎么样规定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法公司的清算具体怎么规定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九十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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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流程具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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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法公司得清算具体是该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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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
(一)项、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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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九十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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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公司得清算具体是应该如何规定的
[律师回复] 对于公司法公司得清算具体是应该如何规定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法公司的清算具体怎么规定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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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九十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财产清单具体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财产清单具体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一、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事项
1、离婚财产中,由于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因此,双方离婚时所涉及的财产纠纷,不一定能够在离婚时一并解决。例如:如果双方办理离婚时,有不动产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那么在办理离婚的,只能处理位于该离婚地的不动产和动产,对于不在中国境内的不动产,双方只能另行在该不动产所在地解决该不动产争议。
2、取得相关财产,如不动产资料,还必须把这些资料送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公证以后再把经公证的资料送到中国大使馆进行认证,经过这些程序后,这些资料就能作为有效证据提交。有了这些证据,就能够证明这些财产属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合理的分割。
3、如果双方在外国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涉及不动产在中国尚未分割,只能首先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的效力后,再依照我国法律向不动产所在地,申请对原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进行分割。
二、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公司清算的具体手续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公司清算的具体手续包括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清算的具体流程包括哪些
一、成立清算组。
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三、召开债权人会议。
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或者会议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四、确认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五、确认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利息;
3、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该项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六、拨付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七、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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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1、破产清算1、破产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破产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2、制作破产财产变价方案3、变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4、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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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的具体流程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司清算的具体流程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司清算的具体流程包括哪些
一、成立清算组。
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三、召开债权人会议。
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或者会议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四、确认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五、确认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利息;
3、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该项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六、拨付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七、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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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的具体步骤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清算的具体流程包括哪些
一、成立清算组。
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三、召开债权人会议。
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或者会议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四、确认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五、确认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利息;
3、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该项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六、拨付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七、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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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清算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1、成立清算组。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3、破产财产分配。4、清算终结。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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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行清算的具体流程都有哪些
公司的清算程序是: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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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清查结果具体步骤有什么?财产清查结果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长期不清或有争执的债权、债务,也应核准数额上报,待批准后处理。其具体步骤如下:
1.核准数字,查明原因。根据清查情况,编制全部清查结果的实存账存对比表(亦称财产盈亏报告单),对各项差异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明确经济责任,据 实提出处理意见,呈报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对于债权债务在核对过程中出现的争议问题,应及时组织清理;对于超储积压物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
2.调整账簿,做到账实相符。在核准数字,查明原因的基础上,根据财产盈亏报告单编制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账簿,使各项财产物资做到账实相符。在做好以上调整账簿工作后,即可将所编制的财产盈亏报告单和所撰写的文字说明,一并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
3.经批准,进行账务处理。当有关领导部门对所呈报的财产清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后,应严格按批复意见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记账凭证,登记有关账簿,并追回由于责任者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
为了反映和监督各单位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企业应当如何设置科目?
待处理财产 损溢科目。各项待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盈净值,在批准前记入该科目的贷方,批准后结转已批准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盈数登记在该科目的借方,该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 尚待批准处理的财产物资的盘盈数;各项待处理财产物资的盘亏及毁损净值,在批准前记人该科目的借方,批准后结转已批准处理财产物资的盘亏及毁损数并登记在 该科目的贷方,该科目的借方余额表示尚待批准处理的财产物资的盘亏及毁损。为分别反映和监督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盈亏情况,应开设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和待处理财产损溢一一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两个二级明细分类科目进行核算。
一、财产物资盘盈的核算
在各项财产物资、货币资金的保管过程中,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计量不准确等原因发生实物数字大于账面数字的情况为盘盈。
(一)流动资产盘盈的核算
1.现金的盘盈。
例:现金清查中发现多余现金50元。经核查,原因不明,经批准转作营业外收入。
(1)在批准前,根据现金盘点报告表所确定现金的盘盈数字,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现金5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50
(2)在批准后,根据查明的原因予以转账,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50
贷:营业外收入50
2.材料的盘盈。
例:某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钢材4吨,价值14000元。经核查,该项盘盈系计量仪器不准所致,经批准作冲减管理费用处理。
(1)在批准前,根据实存账存对比表所确定的材料盘盈数字,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14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14000
(2)在批准后,根据批准意见予以转账,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14000
贷:管理费用14000
(二)固定资产盘盈的核算
例:某企业年终进行财产清查,发现账外机器-台,估计原值20200元,八成新。经批准,应将固定资产盘盈的净值列作营业外收入。
(1)在批准前,根据实存账存对比表所确定固定资产的盘盈数字,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20200
贷:累计折旧4000
待处理财产损溢16000
(2)在批准后,根据批准意见予以转账,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6000
贷:营业外收入16000
二、流动资产褪亏或毁损的账务处理
在财产清查中发现,财产物资由于管理不善、非常损失等原因造成的实物数字小于账面数字的情况为盘亏或毁损。
(一)流动资产盘亏或毁损的核算
1.现金的盘亏。
例:现金清查中发现现金短缺80元。经核查,应由出纳人员负责赔偿。
(1)在批准前,根据现金盘点报告表所确定现金的盘亏数字,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80
贷:现金80
(2)在批准后,根据查明的原因转账,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某出纳员8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80
2.材料的盘亏或毁损。
材料盘亏或毁损的处理,在批准以前应先结转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批准以后。再根据造成亏损的原因,分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①属于自然损耗产生的定额内亏损,经批准可列作管理费用。
②属于超定额短缺和亏损,能确定过失人的,应由过失人负责赔偿;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应向保险公司索赔。将扣除过失人、保险赔款以及残值后的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③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非常损失,扣除保险赔款和残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例如:某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亏材料15000元。经查明,该项盘亏的材料中,有5000元为定额内的自然损耗,另外10000元属于过失人造成的损失。
(1)在批准前,根据实存账存对比表所确定的材料盘亏数字,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5000
贷:原材料15000
根据规定,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的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转出。本例库存材料非正常损失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为1700元(10000×17%),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7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0
(2)在批准后,分不同情况处理,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责任人11700
管理费用5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16700
(二)固定资产盘亏的核算
固 定资产盘亏的处理,在批准前应先结转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批准以后,再根据盘亏的各种原因,分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①盘亏固定资产的净值计入营业 外支出:
②属于过失人造成的,应由过失人负责赔偿,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应向保险公司索赔,在会计上作其他应收款处理。
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办理注销手续,并将固定资产卡片从原来的归类中抽出,另行保管,同时,还应在固定资产登记簿上作相应的记录。
例:某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现盘亏车床一台,账面原值40000元,已提折旧20200元。
1.在批准前,根据实存账存对比表所确定的固定资产盘亏数,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2020
累计折旧20200
贷:固定资产40000
2.在批准后,转销固定资产净损失,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1202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12020
三、坏账损失及无法偿还债务的账务处理
企 业因赊销所发生的应收账款,可能因债务单位破产等原因而无法收回,在会计上称为坏账。由于坏账的发生而导致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坏账损失会影响企业的经 营效益。在财产清查中,如果有长期未清的往来款项,应及时处理,由于对方单位撤销或债务人不存在等原因造成确实收不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应予以转销。坏账 损失的处理有直接核销法和备抵法两种。所谓直接核销法是指企业确认坏账损失已经发生时,直接列入当期损益。采用直接核销法在批准前不做账务处理。“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而是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所谓备抵法是指根据稳健性原则,预先估计坏账损失数提取坏账准备。备抵法能使企业均衡负担坏账损失,预先考虑风险的存在,能真实反映当期效益,避免虚列账款,明盈实亏。
企业的应收账款具备以下三 个条件的任何一个时,应确认为坏账:
①因债务人破产或被撤销,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清偿后,确实无法追回的应收账款;
②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认为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③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经查确实无力偿还的应收账款。
采用备抵法的企业,应设置坏账准备账户,核算坏账准备的提取和转销情况。坏账准备账户属于应收账款账户的备抵账户,贷方登记坏账准备的提取款,借方登记坏账准备的冲销数,余额在贷方,表示期末已经提取、尚未冲销的坏账准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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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清查结果具体步骤有哪些?财产清查结果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长期不清或有争执的债权、债务,也应核准数额上报,待批准后处理。其具体步骤如下:
1.核准数字,查明原因。根据清查情况,编制全部清查结果的实存账存对比表(亦称财产盈亏报告单),对各项差异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明确经济责任,据 实提出处理意见,呈报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对于债权债务在核对过程中出现的争议问题,应及时组织清理;对于超储积压物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
2.调整账簿,做到账实相符。在核准数字,查明原因的基础上,根据财产盈亏报告单编制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账簿,使各项财产物资做到账实相符。在做好以上调整账簿工作后,即可将所编制的财产盈亏报告单和所撰写的文字说明,一并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
3.经批准,进行账务处理。当有关领导部门对所呈报的财产清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后,应严格按批复意见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记账凭证,登记有关账簿,并追回由于责任者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
为了反映和监督各单位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企业应当如何设置科目?
待处理财产 损溢科目。各项待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盈净值,在批准前记入该科目的贷方,批准后结转已批准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盈数登记在该科目的借方,该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 尚待批准处理的财产物资的盘盈数;各项待处理财产物资的盘亏及毁损净值,在批准前记人该科目的借方,批准后结转已批准处理财产物资的盘亏及毁损数并登记在 该科目的贷方,该科目的借方余额表示尚待批准处理的财产物资的盘亏及毁损。为分别反映和监督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盈亏情况,应开设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和待处理财产损溢一一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两个二级明细分类科目进行核算。
一、财产物资盘盈的核算
在各项财产物资、货币资金的保管过程中,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计量不准确等原因发生实物数字大于账面数字的情况为盘盈。
(一)流动资产盘盈的核算
1.现金的盘盈。
例:现金清查中发现多余现金50元。经核查,原因不明,经批准转作营业外收入。
(1)在批准前,根据现金盘点报告表所确定现金的盘盈数字,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现金5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50
(2)在批准后,根据查明的原因予以转账,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50
贷:营业外收入50
2.材料的盘盈。
例:某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钢材4吨,价值14000元。经核查,该项盘盈系计量仪器不准所致,经批准作冲减管理费用处理。
(1)在批准前,根据实存账存对比表所确定的材料盘盈数字,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14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14000
(2)在批准后,根据批准意见予以转账,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14000
贷:管理费用14000
(二)固定资产盘盈的核算
例:某企业年终进行财产清查,发现账外机器-台,估计原值20200元,八成新。经批准,应将固定资产盘盈的净值列作营业外收入。
(1)在批准前,根据实存账存对比表所确定固定资产的盘盈数字,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20200
贷:累计折旧4000
待处理财产损溢16000
(2)在批准后,根据批准意见予以转账,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6000
贷:营业外收入16000
二、流动资产褪亏或毁损的账务处理
在财产清查中发现,财产物资由于管理不善、非常损失等原因造成的实物数字小于账面数字的情况为盘亏或毁损。
(一)流动资产盘亏或毁损的核算
1.现金的盘亏。
例:现金清查中发现现金短缺80元。经核查,应由出纳人员负责赔偿。
(1)在批准前,根据现金盘点报告表所确定现金的盘亏数字,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80
贷:现金80
(2)在批准后,根据查明的原因转账,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某出纳员8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80
2.材料的盘亏或毁损。
材料盘亏或毁损的处理,在批准以前应先结转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批准以后。再根据造成亏损的原因,分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①属于自然损耗产生的定额内亏损,经批准可列作管理费用。
②属于超定额短缺和亏损,能确定过失人的,应由过失人负责赔偿;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应向保险公司索赔。将扣除过失人、保险赔款以及残值后的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③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非常损失,扣除保险赔款和残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例如:某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亏材料15000元。经查明,该项盘亏的材料中,有5000元为定额内的自然损耗,另外10000元属于过失人造成的损失。
(1)在批准前,根据实存账存对比表所确定的材料盘亏数字,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5000
贷:原材料15000
根据规定,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的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转出。本例库存材料非正常损失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为1700元(10000×17%),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7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0
(2)在批准后,分不同情况处理,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责任人11700
管理费用5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16700
(二)固定资产盘亏的核算
固 定资产盘亏的处理,在批准前应先结转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批准以后,再根据盘亏的各种原因,分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①盘亏固定资产的净值计入营业 外支出:
②属于过失人造成的,应由过失人负责赔偿,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应向保险公司索赔,在会计上作其他应收款处理。
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办理注销手续,并将固定资产卡片从原来的归类中抽出,另行保管,同时,还应在固定资产登记簿上作相应的记录。
例:某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现盘亏车床一台,账面原值40000元,已提折旧20200元。
1.在批准前,根据实存账存对比表所确定的固定资产盘亏数,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2020
累计折旧20200
贷:固定资产40000
2.在批准后,转销固定资产净损失,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1202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12020
三、坏账损失及无法偿还债务的账务处理
企 业因赊销所发生的应收账款,可能因债务单位破产等原因而无法收回,在会计上称为坏账。由于坏账的发生而导致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坏账损失会影响企业的经 营效益。在财产清查中,如果有长期未清的往来款项,应及时处理,由于对方单位撤销或债务人不存在等原因造成确实收不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应予以转销。坏账 损失的处理有直接核销法和备抵法两种。所谓直接核销法是指企业确认坏账损失已经发生时,直接列入当期损益。采用直接核销法在批准前不做账务处理。“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而是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所谓备抵法是指根据稳健性原则,预先估计坏账损失数提取坏账准备。备抵法能使企业均衡负担坏账损失,预先考虑风险的存在,能真实反映当期效益,避免虚列账款,明盈实亏。
企业的应收账款具备以下三 个条件的任何一个时,应确认为坏账:
①因债务人破产或被撤销,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清偿后,确实无法追回的应收账款;
②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认为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③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经查确实无力偿还的应收账款。
采用备抵法的企业,应设置坏账准备账户,核算坏账准备的提取和转销情况。坏账准备账户属于应收账款账户的备抵账户,贷方登记坏账准备的提取款,借方登记坏账准备的冲销数,余额在贷方,表示期末已经提取、尚未冲销的坏账准备数。
财产清查结果具体步骤有哪些?财产清查结果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长期不清或有争执的债权、债务,也应核准数额上报,待批准后处理。其具体步骤如下:
1.核准数字,查明原因。根据清查情况,编制全部清查结果的实存账存对比表(亦称财产盈亏报告单),对各项差异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明确经济责任,据 实提出处理意见,呈报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对于债权债务在核对过程中出现的争议问题,应及时组织清理;对于超储积压物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
2.调整账簿,做到账实相符。在核准数字,查明原因的基础上,根据财产盈亏报告单编制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账簿,使各项财产物资做到账实相符。在做好以上调整账簿工作后,即可将所编制的财产盈亏报告单和所撰写的文字说明,一并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
3.经批准,进行账务处理。当有关领导部门对所呈报的财产清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后,应严格按批复意见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记账凭证,登记有关账簿,并追回由于责任者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
为了反映和监督各单位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企业应当如何设置科目?
待处理财产 损溢科目。各项待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盈净值,在批准前记入该科目的贷方,批准后结转已批准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盈数登记在该科目的借方,该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 尚待批准处理的财产物资的盘盈数;各项待处理财产物资的盘亏及毁损净值,在批准前记人该科目的借方,批准后结转已批准处理财产物资的盘亏及毁损数并登记在 该科目的贷方,该科目的借方余额表示尚待批准处理的财产物资的盘亏及毁损。为分别反映和监督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盈亏情况,应开设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和待处理财产损溢一一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两个二级明细分类科目进行核算。
一、财产物资盘盈的核算
在各项财产物资、货币资金的保管过程中,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计量不准确等原因发生实物数字大于账面数字的情况为盘盈。
(一)流动资产盘盈的核算
1.现金的盘盈。
例:现金清查中发现多余现金50元。经核查,原因不明,经批准转作营业外收入。
(1)在批准前,根据现金盘点报告表所确定现金的盘盈数字,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现金5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50
(2)在批准后,根据查明的原因予以转账,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50
贷:营业外收入50
2.材料的盘盈。
例:某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钢材4吨,价值14000元。经核查,该项盘盈系计量仪器不准所致,经批准作冲减管理费用处理。
(1)在批准前,根据实存账存对比表所确定的材料盘盈数字,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14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14000
(2)在批准后,根据批准意见予以转账,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14000
贷:管理费用14000
(二)固定资产盘盈的核算
例:某企业年终进行财产清查,发现账外机器-台,估计原值20200元,八成新。经批准,应将固定资产盘盈的净值列作营业外收入。
(1)在批准前,根据实存账存对比表所确定固定资产的盘盈数字,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20200
贷:累计折旧4000
待处理财产损溢16000
(2)在批准后,根据批准意见予以转账,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6000
贷:营业外收入16000
二、流动资产褪亏或毁损的账务处理
在财产清查中发现,财产物资由于管理不善、非常损失等原因造成的实物数字小于账面数字的情况为盘亏或毁损。
(一)流动资产盘亏或毁损的核算
1.现金的盘亏。
例:现金清查中发现现金短缺80元。经核查,应由出纳人员负责赔偿。
(1)在批准前,根据现金盘点报告表所确定现金的盘亏数字,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80
贷:现金80
(2)在批准后,根据查明的原因转账,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某出纳员8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80
2.材料的盘亏或毁损。
材料盘亏或毁损的处理,在批准以前应先结转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批准以后。再根据造成亏损的原因,分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①属于自然损耗产生的定额内亏损,经批准可列作管理费用。
②属于超定额短缺和亏损,能确定过失人的,应由过失人负责赔偿;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应向保险公司索赔。将扣除过失人、保险赔款以及残值后的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③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非常损失,扣除保险赔款和残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例如:某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亏材料15000元。经查明,该项盘亏的材料中,有5000元为定额内的自然损耗,另外10000元属于过失人造成的损失。
(1)在批准前,根据实存账存对比表所确定的材料盘亏数字,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5000
贷:原材料15000
根据规定,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的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转出。本例库存材料非正常损失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为1700元(10000×17%),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7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0
(2)在批准后,分不同情况处理,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责任人11700
管理费用5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16700
(二)固定资产盘亏的核算
固 定资产盘亏的处理,在批准前应先结转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批准以后,再根据盘亏的各种原因,分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①盘亏固定资产的净值计入营业 外支出:
②属于过失人造成的,应由过失人负责赔偿,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应向保险公司索赔,在会计上作其他应收款处理。
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办理注销手续,并将固定资产卡片从原来的归类中抽出,另行保管,同时,还应在固定资产登记簿上作相应的记录。
例:某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现盘亏车床一台,账面原值40000元,已提折旧20200元。
1.在批准前,根据实存账存对比表所确定的固定资产盘亏数,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2020
累计折旧20200
贷:固定资产40000
2.在批准后,转销固定资产净损失,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1202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12020
三、坏账损失及无法偿还债务的账务处理
企 业因赊销所发生的应收账款,可能因债务单位破产等原因而无法收回,在会计上称为坏账。由于坏账的发生而导致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坏账损失会影响企业的经 营效益。在财产清查中,如果有长期未清的往来款项,应及时处理,由于对方单位撤销或债务人不存在等原因造成确实收不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应予以转销。坏账 损失的处理有直接核销法和备抵法两种。所谓直接核销法是指企业确认坏账损失已经发生时,直接列入当期损益。采用直接核销法在批准前不做账务处理。“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而是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所谓备抵法是指根据稳健性原则,预先估计坏账损失数提取坏账准备。备抵法能使企业均衡负担坏账损失,预先考虑风险的存在,能真实反映当期效益,避免虚列账款,明盈实亏。
企业的应收账款具备以下三 个条件的任何一个时,应确认为坏账:
①因债务人破产或被撤销,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清偿后,确实无法追回的应收账款;
②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认为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③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经查确实无力偿还的应收账款。
采用备抵法的企业,应设置坏账准备账户,核算坏账准备的提取和转销情况。坏账准备账户属于应收账款账户的备抵账户,贷方登记坏账准备的提取款,借方登记坏账准备的冲销数,余额在贷方,表示期末已经提取、尚未冲销的坏账准备数。
财产清查结果具体步骤有哪些?财产清查结果能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长期不清或有争执的债权、债务,也应核准数额上报,待批准后处理。其具体步骤如下:
1.核准数字,查明原因。根据清查情况,编制全部清查结果的实存账存对比表(亦称财产盈亏报告单),对各项差异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明确经济责任,据 实提出处理意见,呈报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对于债权债务在核对过程中出现的争议问题,应及时组织清理;对于超储积压物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
2.调整账簿,做到账实相符。在核准数字,查明原因的基础上,根据财产盈亏报告单编制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账簿,使各项财产物资做到账实相符。在做好以上调整账簿工作后,即可将所编制的财产盈亏报告单和所撰写的文字说明,一并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
3.经批准,进行账务处理。当有关领导部门对所呈报的财产清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后,应严格按批复意见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记账凭证,登记有关账簿,并追回由于责任者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
为了反映和监督各单位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企业应当如何设置科目?
待处理财产 损溢科目。各项待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盈净值,在批准前记入该科目的贷方,批准后结转已批准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盈数登记在该科目的借方,该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 尚待批准处理的财产物资的盘盈数;各项待处理财产物资的盘亏及毁损净值,在批准前记人该科目的借方,批准后结转已批准处理财产物资的盘亏及毁损数并登记在 该科目的贷方,该科目的借方余额表示尚待批准处理的财产物资的盘亏及毁损。为分别反映和监督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盈亏情况,应开设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和待处理财产损溢一一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两个二级明细分类科目进行核算。
一、财产物资盘盈的核算
在各项财产物资、货币资金的保管过程中,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计量不准确等原因发生实物数字大于账面数字的情况为盘盈。
(一)流动资产盘盈的核算
1.现金的盘盈。
例:现金清查中发现多余现金50元。经核查,原因不明,经批准转作营业外收入。
(1)在批准前,根据现金盘点报告表所确定现金的盘盈数字,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现金5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50
(2)在批准后,根据查明的原因予以转账,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50
贷:营业外收入50
2.材料的盘盈。
例:某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钢材4吨,价值14000元。经核查,该项盘盈系计量仪器不准所致,经批准作冲减管理费用处理。
(1)在批准前,根据实存账存对比表所确定的材料盘盈数字,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14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14000
(2)在批准后,根据批准意见予以转账,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14000
贷:管理费用14000
(二)固定资产盘盈的核算
例:某企业年终进行财产清查,发现账外机器-台,估计原值20200元,八成新。经批准,应将固定资产盘盈的净值列作营业外收入。
(1)在批准前,根据实存账存对比表所确定固定资产的盘盈数字,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20200
贷:累计折旧4000
待处理财产损溢16000
(2)在批准后,根据批准意见予以转账,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6000
贷:营业外收入16000
二、流动资产褪亏或毁损的账务处理
在财产清查中发现,财产物资由于管理不善、非常损失等原因造成的实物数字小于账面数字的情况为盘亏或毁损。
(一)流动资产盘亏或毁损的核算
1.现金的盘亏。
例:现金清查中发现现金短缺80元。经核查,应由出纳人员负责赔偿。
(1)在批准前,根据现金盘点报告表所确定现金的盘亏数字,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80
贷:现金80
(2)在批准后,根据查明的原因转账,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某出纳员8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80
2.材料的盘亏或毁损。
材料盘亏或毁损的处理,在批准以前应先结转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批准以后。再根据造成亏损的原因,分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①属于自然损耗产生的定额内亏损,经批准可列作管理费用。
②属于超定额短缺和亏损,能确定过失人的,应由过失人负责赔偿;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应向保险公司索赔。将扣除过失人、保险赔款以及残值后的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③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非常损失,扣除保险赔款和残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例如:某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亏材料15000元。经查明,该项盘亏的材料中,有5000元为定额内的自然损耗,另外10000元属于过失人造成的损失。
(1)在批准前,根据实存账存对比表所确定的材料盘亏数字,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5000
贷:原材料15000
根据规定,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的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转出。本例库存材料非正常损失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为1700元(10000×17%),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7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0
(2)在批准后,分不同情况处理,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责任人11700
管理费用5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16700
(二)固定资产盘亏的核算
固 定资产盘亏的处理,在批准前应先结转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批准以后,再根据盘亏的各种原因,分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①盘亏固定资产的净值计入营业 外支出:
②属于过失人造成的,应由过失人负责赔偿,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应向保险公司索赔,在会计上作其他应收款处理。
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办理注销手续,并将固定资产卡片从原来的归类中抽出,另行保管,同时,还应在固定资产登记簿上作相应的记录。
例:某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现盘亏车床一台,账面原值40000元,已提折旧20200元。
1.在批准前,根据实存账存对比表所确定的固定资产盘亏数,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2020
累计折旧20200
贷:固定资产40000
2.在批准后,转销固定资产净损失,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1202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12020
三、坏账损失及无法偿还债务的账务处理
企 业因赊销所发生的应收账款,可能因债务单位破产等原因而无法收回,在会计上称为坏账。由于坏账的发生而导致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坏账损失会影响企业的经 营效益。在财产清查中,如果有长期未清的往来款项,应及时处理,由于对方单位撤销或债务人不存在等原因造成确实收不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应予以转销。坏账 损失的处理有直接核销法和备抵法两种。所谓直接核销法是指企业确认坏账损失已经发生时,直接列入当期损益。采用直接核销法在批准前不做账务处理。“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而是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所谓备抵法是指根据稳健性原则,预先估计坏账损失数提取坏账准备。备抵法能使企业均衡负担坏账损失,预先考虑风险的存在,能真实反映当期效益,避免虚列账款,明盈实亏。
企业的应收账款具备以下三 个条件的任何一个时,应确认为坏账:
①因债务人破产或被撤销,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清偿后,确实无法追回的应收账款;
②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认为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③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经查确实无力偿还的应收账款。
采用备抵法的企业,应设置坏账准备账户,核算坏账准备的提取和转销情况。坏账准备账户属于应收账款账户的备抵账户,贷方登记坏账准备的提取款,借方登记坏账准备的冲销数,余额在贷方,表示期末已经提取、尚未冲销的坏账准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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